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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部分

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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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头探出厕所外面,看见温柔贤淑在站在金皓熏身后用手帕替他擦去额角上的汗珠的萧依莉——
原来不是那些喜欢把男朋友当佣人使唤的女子。
而是因为,她的身体要比平常人更加薄弱。

自古以来,病美人,似乎都是倍受欢迎的。盈盈弱弱,被男人捧在手心里,疼着爱着,让男人爱好征服和大男人主义的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惜自己偏偏不是。
我完全想象不到自己走两步路就捂着胸口喘气的模样,相反地,我现在必须每天大清早就听着林立翔帮我设定好的Lady gaga 那个夸张的女人唱的劲爆的歌作为闹铃声音起床,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换好运动服,开始在楼下的花园一圈一圈地进行各项计时跑以及长跑——这都是为了黎华那庆生演唱会做准备——然而我每次累得几乎虚脱地连滚带爬地“跑”过林立翔面前的时候,我总能看见他那张永远无变化的脸,仿佛连嘴皮子也没有动声音就能从天外飘出地对我说:“太慢了,你这样的速度根本达不到训练的效果。”
于是我只能把想要吐出来的血又了咽回去,努力从一只快死的乌龟变成一头狂奔的草泥马。
在这地狱式的特训里如果有人要大发慈悲地搬个坚持不懈奖给我,我唯一想要感谢的人肯定不是负责计划安排的恶魔林立翔也不是每天在厨房里负责做饭的贤妻良母金皓熏,而是现在不知道在地球上哪个表演台的黎华——我庆幸他的生日是在微热的六月,而不是在什么寒冬腊月,否则的话我怀疑林立翔每天晚上都会把我推进浴室淋冷水澡以增强体质去面对艺人站在舞台上无论春夏秋冬都是衣着性感的演出。
所以,在我亲身经历了这样一段的特训历程后,每当我在电视上看见那些身材娇小却能在台上连续蹦蹦跳跳两个小时的女艺人,我只会感叹一句——如果艺人全都改行去当运动员,没准中国的金牌还能多几枚。
不过林立翔的训练方式狠归狠,却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很有经验的经纪人——兴许是他自己也曾经是艺人的关系——起码这样每天的训练下来,我能够边唱边跳丝毫不喘气地完成整一支舞曲,甚至还犹有余力去跑一场马拉松。

《异乡岁月》记者发布会的前一天早上,我比闹钟设定的时间要提早了一些醒过来,想着要去问一些关于记者发布会上的细节,毕竟是第一次作为电影里的主角,因为经验不足而导致的紧张和不安,总是有的。
我来到客厅,没看见林立翔的身影,唯见纪翔一人坐在沙发上呆呆地望着落地窗外一碧如洗的晴空,眼神悠远而飘渺,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总是这个样子,不爱说话,更不会主动同人攀谈——无论是我还是别人——也就只有金皓熏在的时候,纪翔才会表现得比较活跃——这个前提还得是萧依莉不在。
刚才下楼经过萧依莉和金皓熏的房间,房门是开着的,里面空无一人,床铺都收拾的干净整洁,大概是金皓熏一大早便陪着萧依莉到医院做身体的例行周检。
平日里金皓熏与萧依莉在家时,见得最多的情景就是萧依莉像一只温顺的波斯猫一样依偎在金皓熏的怀里,长而柔软的头发像蚕丝被一样铺在金皓熏的身上,金皓熏抱着她的动作很轻很小心,像是捧着一个易碎的珍品。
金皓熏和萧依莉谈话时眉宇间总是充满了柔情,像轻柔吹拂上岸边的海风,与那夜看见的纪翔和金皓熏炙热和深沉的对视与亲吻,是那样强烈的对比。
正如我和林立翔都闭口不提只字的那个关于金皓熏与纪翔两人之间的秘密——金皓熏与萧依莉是一对恋人,但无从否认的,纪翔与金皓熏,也是一对恋人。
恋人之间,展现最多的就是在面对自己所在乎的人时的占有欲,巴不得对方永远属于自己,在拥抱时想要把自己和对方的骨血融为一体,又怎么能接受得了对方与另外一个人亲亲我我、你侬我侬?因此,金皓熏和萧依莉双双出现的客厅里的时候,绝对不会有纪翔的身影。偶尔来不及逃避的撞见,纪翔也只是沉着一张脸默不吭声地迅速上楼,只留下一脸笑得幸福不知情愁滋味的萧依莉和杵在原地搂着身旁女人的手臂逐渐变得僵硬的金皓熏。

这是怎样一种复杂的情景?
眼见着爱人与别的人在一起,却不能出手将对方夺回怀中。
眼见着爱人天天与别的人同床共枕,却不能破门而入,只得在床上辗转反侧,看着夜空里比河水还要落寂冰凉的月光。
其实纪翔大可以不必这样委屈自己,他完全可以二话不说把自己的衣物打包完毕潇洒离去,留下萧依莉和金皓熏二人在身后当作是眼不见为净。但他偏偏不愿意,这样一个连世俗眼光也不在意看似落拓洒脱的男子,又怎么会把自己爱的人独留在一个自己看不见、对方也看不见自己的地方?
至于金皓熏,他也不是一个残忍到不顾爱人感受的人,他明白纪翔为他所忍受的一切,只是他无力顾及。纪翔给金皓熏的爱是唯一的,是绝对的,所以可以毫无保留地豁出奉献甚至委屈自己做无止境的退让。但金皓熏不能,他的爱在我不曾参与的那个属于他们的时光里被一分为二,不知是否是平均的五五分摊,总之是一份给了萧依莉,一份给了纪翔。
两边都是自己心中所爱,况且萧依莉那一边更需要他去疼惜、去爱护,又该叫金皓熏如何去取舍?
三个人的世界,受伤最重的,往往都是爱得最重,退得最多的那个人。
因为太过在意,所以不愿意面对失去,所以愿意无条件地退让,去等一个看不见尽头的回应。

“立翔呢?”我站在距离纪翔五米外的地方问他。纪翔是个不喜欢陌生人靠太近的人,尽管我和他也算是朋友的朋友,但仍改不了我们相识短浅的事实。
纪翔没有回头看我,只是应了我一句,“Red在录音室里。”
我点点头,朝录音室走过去。

我称呼林立翔为“立翔”。
纪翔、萧依莉、金皓熏称呼林立翔为“Red”。
林立翔、纪翔称呼金皓熏为“金”。

这些都是我不曾唤过的称呼。
这些称呼都属于他们彼此相识的那个时代,亲昵,充满了代表性。

我曾经问过林立翔,他为什么叫“Red”,那时他弹吉他的手顿了顿,然后告诉我,因为那时候刚出道的他,很想“红”,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我说我也想称呼他为Red,不想只有我一个人叫立翔那么突兀,却被他断然拒绝,原因是——现在的他,已不再是最初的他。
我并没有多在意,林立翔不愿意我叫他作“Red”,我便还是叫他为“立翔”,反正只是一个称呼而已。
但是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林立翔、金皓熏、纪翔、萧依莉这四个人,就是当年那个一夜爆红成了家喻户晓但因为是学生的关系所以只公布了男主唱的照片的组合——
D…MAX。
以及关于“Red”的背后,所有的秘密。

推开录音室的门,看见林立翔正坐在爵士鼓旁的凳子上细细擦拭着怀里一把粉色的吉他。他擦吉他的时候神情很专注,一根弦一个凹槽都不放过,全神贯注以至于没有留意到有人走进来。
我站在门口,看着他,他手中擦过吉他的布上一尘不染,根本毫无污垢,大概是那把吉他每天都有护理的关系。我知道林立翔以前是D…MAX里的吉他手兼主唱,也亲耳亲眼听过见过他的弹唱,但那时他怀里抱着的并不是这把吉他——这样庸俗的粉色的外形,一看就是小女生才会喜欢的颜色。
林立翔那么认真地为这把吉他做护理,却从未见他弹响那上面的任意一根琴弦。
是因为过于名贵吗?
但光看那材质和色泽,只是一把普通的吉他罢了

看着林立翔仔仔细细地将整一把琴里里外外都不放过地擦拭了个遍,他才起身将吉他轻轻挂回墙上,凝视着,像是在回味一幅记载着过往的历史、意义非凡的古画。
他转过身来,终于发现了我,脸上有微微错愕的神色,“你这么早就起来了?”
我看着他,并没有打算去问那把吉他的事,只是点了点头,“嗯。”
林立翔是个看不透的人,但并不是指他像黎华那样喜怒无常,脸上表情收放自如,无时无刻都可以随地搭个舞台展现他天生的表演家个性,而是指,林立翔的思想与自己的偏差太大,很多时候,尽管他把关于他的一些事或者是关于我未来的演艺生涯的安排计划告诉我,我也很难理解得透彻,久而久之,我就养成了他安排什么,我便去做什么的习惯,我也不愿意多问、费心思去琢磨林立翔说的话,这实在是一件脑力活。然而有这样一个何事都亲力亲为面面俱到心细如尘的经纪人,我也根本没有担心的必要。

“今天不用去晨跑了,我带你去试衣服和造型,今晚早点休息,明天要参加《异乡岁月》的记者发布会。”林立翔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刚刚起床穿着褶皱的睡衣和蓬头垢面的我,让我一股寒意从脚趾串上天灵盖。
我感觉我就像那些准备被运往市场的壹号土猪,要经过商家的检验,最终才能被“啪嗒”一声盖上合格的印章。
显然的,现在的我,绝对不合格。
“就这样?你不告诉我一些发布会上需要注意的细节吗?”我问他。
“不用,明天的发布会应该轮不到你说话。”
“……”
“明天先是由黎湘离主持,然后轮到记者访问黎华的时间,如无意外就直接结束。”
“什么意思?”我皱眉,“我难道不是这部电影里的主角吗?”
“你是。”林立翔淡淡地说,“但是对比起黎华,你在记者的眼里,只是一片绿叶。”
“绿叶?”黎华是天王,我当然也知道自己与他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但心里仍旧是不舒服,这样的女主角,又和当初演出的女配角,有什么区别?即便只是敷衍,记者好歹也该象征性地给自己留一些发言的空间吧?
“既然是绿叶,那么为什么还要花一天的时间去准备衣着和妆容?”我有些别扭地问。
林立翔轻轻地弯了弯唇,朝我走近一步,他的倒映投在黑色的大理石地面上,漆黑的瞳仁里像是有着挥之不散的浓雾,诡秘而迷蒙——

“鲜花之所以少不了绿叶,那是因为他们必须要共存,才能相得益彰。”






第126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
男人的心就像洋葱。——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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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岁月》记者发布会的那天,林立翔大概是掐着秒表算着时间踩着点直到发布会开始的前一秒钟才携方若绮姗姗来迟万众瞩目般地驾临现场。
那时候所有的人已经就坐准备就绪,包括我、包括黎湘离、包括席下举着各式话筒和录音笔的记者媒体。
当方若绮踏进发布会现场的时候,她脚下的高跟鞋有节奏地敲击地面传出的清脆的声音使得所有人都纷纷朝她投去目光,然而很快地,那些鄙夷的目光全都变成了惊叹和惊艳过后的注目礼。
她仿佛一个走在红地毯上的奥斯卡金像奖的得主者,艳压四方,自信、骄傲。
我在台上保持着一贯的笑容,看到了方若绮身后的林立翔,他也在看着我,像是带着他平生最完美的杰作,对我发出了第一次的挑战。
自然是迎接。这久违的对弈。

我果然是低估了林立翔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也低估了他的头脑。俗话说烂泥扶不上墙,但这方若绮并不是腐朽也不是烂泥,她是一块璞玉,不缺质地,只缺能打磨的利器以及有着巧手的工匠,所以这无疑是更加加重了她装扮后的杀伤力。
几日不见,她却像是经历了破茧成蝶般的蜕变,那种盎然的自信,傲然上扬的四十五度的脸角,微眯灵动的杏眼、轻挑莹润的薄唇,及腰长发随着姿态极妍的步伐摇曳生姿,仿佛能在现场里弥漫出一股能够令人心醉的香气,让所有男人的心,都归属于她。
尽管方若绮现在还不是什么知名巨星更不是艺能天王,不过是一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却硬生生地被林立翔打造出了巨星的架势。
娇媚却不做作,妩媚而不失端庄。
她的美是如此的特别,是不同于演艺圈里那些如云的美女却仅是大同小异的美丽,而是绽放在成片艳俗的牡丹里的,妖冶而又清澈的虞美人。
不得不承认,林立翔有着一双目光独到的眼睛,他会在一个原本并不夺目的人的身上发现闪光点,然后加以放大,作为一个对弈者,他绝对不会让对手感到无趣。

“演唱会开幕在即,眼下又要抽出一个星期去北爱尔兰取景,你演出的那个环节准备好了吗?”
结束了《异乡岁月》的发布会,内心因方才现场打破了以往一向的惯例的情况而激起的波澜久久不能平复——她是第一个以新人之姿与我合作,却受到媒体关注而主动对她提出问题的艺人。
我甚至听到了记者在台下的窃窃私语,讨论着,今年的最佳荧屏情侣,到底是我与席若云,还是我与方若绮,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方若绮啊方若绮,你果然不是,普通的女人。
正如刚才以公式化的回应对记者说的——我会期待与方若绮的合作。没有人知道,这是我第一次用这样官方的脚本表达的却是自己内心最真切的想法。
在台上面对着百家媒体,所有关于方若绮的话题,我竟没有半句谎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期待与她哪怕只是沾上一点边际的合作,比如演唱会,比如这次的电影拍摄。
我想我有必要去了解她,去发掘,她内心真正的世界,到底是怎样的。
“黎天王的庆生演唱会我怎么敢怠慢,你我都是一个月的时间为演唱会做准备,你能做得到的,为什么就要质疑我不行?”方若绮站在我面前,许是高跟鞋抑或是妆容的关系,让她看起来摆脱了二十岁小女生的青涩与稚气,举手投足间展现出来的尽是成熟女子的风范。
不过,即便外表如何改变,仍旧无法改写她内心是二十岁的这个事实——那样的得理不饶人,字里行间全都带着傲慢与自信的回应。
而这样稚嫩的回击,落入我的耳朵里,却像是蚊子叮在身上,不痛不痒。
“我能做到的,你不一定能做得到。”我笑了笑,抬手抵着下巴打量此时脸上充斥着认真和骄傲的方若绮,不过是把她的话,当成了耳边风,“就好比我是天王,而你不是。”
方若绮咬着下唇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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