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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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头看我。
我们的鼻尖微触在一起。
我们的目光在空气里交错。
和那些狗血的电影情节唯一不同的,是我们两个嘴巴没有撞在一起,女主角没有大叫说“啊!混蛋你抢了我的初吻!”,男主角没有不屑地抹抹嘴,说:“什么年代了,还初吻!”
她只是看着我,毫无闪躲,毫无尴尬,静静地看着。
她眼底的清澈让我一下子无法坦然面对,我宁可她现在看着我的目光是那天在医务室里的那般混沌。
为什么要用这样的目光看着我。
我在你心里,究竟是何种摸样?
或者不论我现在究竟是何种摸样。
因为总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一个披着恶毒的皮囊的人。
到了那个时候,你还会这样看着我么?
我抽开了思绪,站起身来,想要说些什么化解现在的气氛,包厢外却突然传来一道女声——
“大家好喔,我是明权的女朋友莫筱筠。”
莫筱筠。
这个普通甚至来得有些庸俗的名字。我曾经因为席若云而卷进了莫家方家那场纠缠如麻的纷争中的时候,听到过这个名字。
她是莫伟名正言顺的女儿,是方若绮同父异母的姐姐,是席若云所谓的妹妹。
而这个和席若云针锋相对的莫筱筠,竟然摇身一变成了高明权的女朋友。
方若绮霍地站起身来,她脸上的笑意早就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寒意和困惑,她想走出包厢,我下意识地压住她的肩膀把她按在沙发上。
她用复杂的目光看着我。
我的手按在她的肩膀上,一动不动,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只知道,现在的情形,席若云在外面,先不说莫筱筠看见席若云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席若云看见莫筱筠的时候会不会情绪失控。如果方若绮这个时候出去,席若云想要隐瞒的事实可能就会瞬间被揭露,闹得天下大乱。
方若绮颓然地靠在沙发里,眼睛空洞地望向包厢里的一角,不知道她正在想些什么。
我拨开帘幔,走了出去。
……
在刚经过厨房门口的时候,我看见席若云那抹纤细的身影在我面前一晃而过,她手里端着我特别订制给王瑞恩做生日的蛋糕——对,就是那个整个蛋糕都裹满奶油,里面巧克力和酒混合的畸形蛋糕,走到刚刚面带微笑自我介绍完毕看见席若云后脸上表情马上像吃了大便一样极速变化的莫筱筠面前,她穿着高跟鞋的叫微微一个踉跄,配合脸上讶异的反应,然后整个三层的蛋糕脱离了她的双臂,朝前翻去——
林妮雯抱着烂醉如泥的马智文惊愕地张大了嘴。
站在莫筱筠身边的高明权正在四处张望这个生日派对的主人公在哪。
而莫筱筠,则是顶着一张化着瓷娃娃妆容的脸,用着极尖细的女声尖叫起来,以整个身体迎接飞来的蛋糕——
我甚至能看到她深深吸气而高挺的胸。
像是欢乐的迎接。
啪嗒。
承接蛋糕的底盘摔在地上。
地上是裂开的蛋糕和白花花的奶油。
整张脸和礼服都被奶油和黑乎乎的巧克力掩盖的莫筱筠僵立在原地,仿佛一尊雕塑,然后,她缓缓伸手抹去了挡在眼睛前面的奶油,开始小声哭泣起来——
那些眼泪卷着油腻的奶油,滚滚而落。
我不动声色地靠在一旁看着发生的这一切。
莫筱筠。
你可以躲的。
那么大体积的蛋糕,那么明显的意图,那么分明的厌恶,可是你,为什么不躲呢?
是为了博取我们这一群对你并不熟悉的人的同情吧。
席若云吃惊地捂住嘴巴,赶紧从身后掏出早已准备好的手帕,帮莫筱筠抹去一方奶油,并且歉意地说:“啊,抱歉,我刚才手滑了一下。”
那些娇弱的抽泣声,那些虔诚的道歉声,总会交杂在一起,重新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声音,不断地在空气中回响,也不知道是为谁宣告着——
哈,我赢了。
第69章 第六十九章
再度的重逢,只为了验证自己有多么幼稚。——方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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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个傻子一样坐在包厢里,身旁的沙发上是醉倒的王瑞恩。
他的呼吸含着酒意扩在在空气里,与香薰蜡烛散发出来的气味混杂在一起,说不出的怪异。
突然很后悔刚才为什么没把自己也灌醉,那也什么都可以听不到,什么都可以当作不知道。
外面那个毫无预警闯入的女人是陪伴了自己十九年的“姐姐”。
我对她的声音,又陌生,又熟悉。又或者是条件反射的一种逃避方式。
脑子里乱成一团,莫筱筠自我介绍的声音,黎华把我按回沙发时的眼神,全都纠结在一起,像老式电视一到十二点就开始又黑又白地闪着雪花的模样。
茫然,混乱,不知所措。
不断地有疑问从大脑的深层涌上皮层,像是想要冲破天灵盖。自己被赶出家门的那晚所感受的寒冷重新拢聚在一起,不断地反复播放,刺激着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
莫筱筠为什么会成了高明权的助理?为什么会成了他的女朋友?
黎华和席若云到底和莫筱筠有什么关系?和自己被赶出家门有什么关系?
直到外面再度传来莫筱筠的声音,我才愕然清醒。这一次,并不是她温和而虚假的甜美的声线,而是她卯足了气息,由丹田奔向喉口,爆发出的尖细却极有力道的尖叫声在耳膜上跳跃,刺耳难受——
像某夜划破天际的惊雷,像斗胆刺破苍穹的针尖,像赛场上割破空气的花剑,像枪会里穿透靶子的子弹。
而不管是脑海里狂奔而过用来的形容莫筱筠尖叫声中的哪一个——它们的目标,都变得不再是天际,不再是苍穹,不再是敌手,不再是枪靶——而是自己。一直以来,都是自己。
明明自己只是窝在沙发里一动没动,但大脑却是像日夜不息地运转了几十年般疲累,像脑门被草原上缓慢踏过的奶牛踩中,像哥斯拉在头顶一边喷火一边跳舞。沉得像灌了铅。潜意识把从前莫筱筠在人前和自己装得相亲相爱犹如亲姐妹,人后把自己当成菲佣老妈子使唤的情景,统统不留余地地调校出来,像深夜频道播放的那些无声的黑白电影,多么的老旧,多么的怀古,多么的震撼。
那是一段无从否认,无从逃避,深深弥留在大脑的烙印。
——她为什么会成了高明权的助理?为什么好吃懒做的莫筱筠可以成为艺人高明权的助理和他的女朋友?
莫筱筠可是有天赐的演技啊,否则从前怎么能让别人从表面看起来我们是一对友好的姐妹?
至于黎华和席若云,无可置否的,黎华刚才把自己压下的那一个动作,彻底出卖了当初自己第一天到片场席若云脸上无辜的表情——
自己家那档子比墨汁还黑、比麻花还乱的事,怎么可能和他脱得了关系?
******
我走出包厢来到外面的时候,酒馆里除了我和王瑞恩之外,一个人也没有。
走到门口,隔着酒馆的玻璃门,看到和自己身上同一品牌的小礼服的莫筱筠满身是奶油和巧克力浆地抽泣着依偎在高明权的怀里,高明权像一个好好先生一样温柔地拍着她的后背,安慰着她,让她看起来像温室里的花朵,像一个娇弱的公主。
席若云穿着露肩的礼服站在微凉的夜里,歉意地笑着把高明权和莫筱筠目送上车,黎华绅士地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席若云的身上。
她们都像一个公主。
因为身旁有疼爱她们的人。
其实公主未必生来就娇贵,只是因为有了疼爱她的人,让她一瞬间就成为众人眼里高贵的公主。
其实乞丐未必生来就卑微,只是因为失去了在意他的人,让他一瞬间就成为众人眼里的过街老鼠。
心里的妒忌和怨毒呼啸着翻涌而过。仿佛深海里高卷的巨浪,想要吞噬世间的所有,也包括了自己。
为什么偏偏是莫筱筠。
我妒忌,我怨恨,我憎恶,为什么是她,为什么偏偏是她?!
总有那么一个念头,是她,抢走了所谓的爸爸,是她的怂恿,才会有今天这样无家可归的自己。
她获得了幸福,反衬着一无所有的自己。
我推开门走到酒馆外,莫筱筠和高明权的车子刚刚驶出,我看见莫筱筠在微微回头看向我们所有人的那一刻的神情,充满了挑衅,充满了胜利的骄傲。
她圆满了,她成功了,她用华丽的外衣遮去了丑陋的内衣,成为了高明权怀里的天之骄女,成为了众人眼里落魄而惹人怜惜的公主,让我,彻底地成为了肮脏的乞丐。
我麻木地移动着四肢走到黎华面前,我不知道我自己现在是什么表情,总之,是极为扭曲的。
“黎华,你是认识莫筱筠的吧?”
黎华没有理我,他身旁的席若云垂帘看了我一眼,然后黎华拍了拍她僵硬的脊背,让她先进酒馆。
席若云提起裙摆优雅地重新走了进去,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不着痕迹的一回首,她的眼里,有我读不懂的味道。
又或者是我从来都没有懂过这一群仿若生活在异世界的人。
“你,是认识莫筱筠的。”我又重复了一次,只不过不再带着疑问。
还有什么疑问,还需要什么疑问,如果他说不认识,那么他一定是用了虚伪的回答。如果他承认,那也不过是陈述了一个事实。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黎华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只是眯起眼睛,琥珀色的双眸像鬼魅一样燃亮起来,他抖动樱花一般的唇瓣,说:“方若绮,你不觉得你自己很幼稚么?”
幼稚?
什么是幼稚?
我哪里幼稚?
我哪方面幼稚?
我倒是,很想听听你们这些一直隐瞒着事实的人解释,何为幼稚!
难道说,骗子还有什么真诚的由衷么?
我压抑着怒火抬头和黎华对视。
他的眼里平静无波,和我仿佛要迸发出火光的眼睛形成鲜明的对比。
“如果你说的那个莫筱筠,是高明权的女朋友,那么我刚刚已经认识了。但是,如果你说的莫筱筠,是世界上同名同姓的千千万万中的其中一个,那么是你太看得起我,我的社交圈还那么广阔——”黎华用着没有起伏的音调说。
我笑着打断他,过于激动导致我的全身都在颤抖,“你是在掩饰什么?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你心里比谁都清楚!”
“你最好冷静一下。”黎华转身想走回酒馆。
我冲着他的背影失控地大吼起来,“你们到底隐瞒了我什么!为什么要瞒着我!你和她究竟是什么关系!”
我讨厌这种被蒙在鼓里的感觉。讨厌这种像被人埋在地底,头顶被人踩过,却不知道到底是谁给的一脚的感觉。讨厌这种像被人折磨得千疮百孔,血泪纵横,却不知道始作俑者是谁的感觉。
我所谓的父亲莫名其妙给了我一个锋利而决绝的背影,用看似委婉实则强硬的语气将我扫地出门。
我所谓的姐姐像疯子一样凌乱着头发轮圆了胳膊甩了我一巴掌,叫我滚,说我把家里弄得一塌糊涂。
而你,黎华,你在我即将踏入狼狈的那个夜里,你给了我一个复杂而冰冷的眼神,你拥着席若云擦过我的身旁,连带着那些未知的、复杂的、冰冷的秘密,擦过了我的世界。
我只是想要一个理由,想要一个真相,连这样,都不可以吗?!
黎华把手放上酒馆玻璃门的把手上,没有回头,夜风把他的衬衫吹得鼓起,他的美就宛如翩翩欲飞的蝶,带着剧毒的粉末,在空气里舞动——
我甚至可以穿透他的后脑勺,看见他冷漠的脸,微启的唇,眯起的眼。
“幼稚。”
这是在这一夜里,黎华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然后,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我在充斥着意外、欢喜和惆怅的世界里度过了这个没有切蛋糕,没有唱生日歌,没有燃起蜡烛的王瑞恩的生日派对。
身后的马路上的车灯忽明忽暗地闪着。
头顶上由一大早的骄阳到现在深夜披着星月。
我隔着玻璃门看向酒馆里面,手指骨被捏得发痛——
席若云正拿着拖把清理地上蛋糕的奶油污渍,黎华微笑地给席若云递过清洁用品。
沙发里的马智文仍然不问世事地睡得昏天暗地,林妮雯温柔地抚摸他因呼吸而平缓起伏的背部。
我和他们仅是隔着一道玻璃门,却像是呆在了两个极端的世界里。
我看得见他们,听得到他们,却摸不到他们,更加读不懂他们犹如潘多拉魔盒般的内心。
席若云站在酒馆里面朝我招手,让我进去,她的脸还是那般的不染尘埃,美得像一幅水墨的画卷——
可是此时,我看见她的脸,恶心的想吐。
像是看见了发臭的泥潭,看见了腐烂的肉体。
一直翻涌到喉咙的恶心。
……
“席若云,那天晚上在民歌餐厅……”
“嗯?”
“你和店主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啊,那天晚上我只是和黎华碰巧路过,进去喝了两杯而已。”
“那你身上的伤……”
“哦,你说那个啊,那晚不小心撞碎了花瓶,玻璃割伤了手臂,所以才会那么狼狈。”
……
你们都骗我。都骗我。
别用那么美好的笑容面对我,别用那么亲昵的声音让我唤你姐。
席若云,你就和黎华那昙花一现般的真面目一样,虚幻得让我无法判别究竟是否存在。
你们都想欺瞒我。找不到理由地欺瞒我。但却又为何,让我来到了这里,在触碰到你们的世界的瞬间里,又迅速地抽身离开?
第70章 第七十章
太多的太多,掩埋了所有。——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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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无可奈何,有太多的无言以对,有太多的难以启齿,有太多的无从说起,有太多的荒诞悖论,有太多的争锋相对,有太多的谎言阴谋,有太多的勾心斗角。
真的,太多太多。
我们都在这样构成复杂的世界里,捧着自己的理由,想要他人按照自己心中所想去走,想要去控制他人,想要他人成为自己的俘虏,想要达成目标,想要赢,于是产生了过于偏激的理由和想法。我们总以为自己是对的,殊不知,在别人的眼里,兴许只是一个幼稚的小孩。
而方若绮,在这一刻,就是一个幼稚的小孩。
她苦苦追溯着那一个被我被席若云埋藏的秘密,追溯着一个即使知道了也不可能改变历史的秘密。所以我说,她幼稚。
既然已经过去,又为何还要苦苦追寻?
把高明权和莫筱筠送上车后,我随席若云的后脚回到了十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