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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宇宙第一初恋-第3部分

小说: 宇宙第一初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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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榛大学毕业那年,我上高二,他考取本校作战指挥学研究生。而张眠毕业后去了部队,去送他上火车的那天,我在站台抱着他哭得稀里哗啦,鼻涕眼泪全抹在他的军装上。叶榛把我从他身上扒下来,按住张牙舞爪的我说:“你放心去吧,以后我会把唐果当自己妹妹照顾的。”
  张眠一个二十三岁的大老爷们,吸着鼻子,眼睛通红:“果果,你要好好听叶榛的话,要是叶榛欺负你,你就给哥打电话。”我只顾着哭,不懂事地抱着叶榛往他衣服上抹鼻涕。叶榛那天对我极其的耐心而温柔,他说:“看不出你还是这么重感情的。”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叶榛喜欢有情有义的人,因为他是这样的人。
  可是我一直没跟他说,我之所以哭得那么难过,是因为我知道,叶榛研究生毕业后也是要走的,离开这里,同张眠一样离开这里。不管去哪里,反正不是我坐个地铁就可以到的距离。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虽然在一个城市里,也不能经常见到他,只是想到他在城市的另一边,抬头是同样的天,同样的云,同样的空气,还是觉得那么的踏实。
  我没有跟叶榛坦诚相待,爱上他让我过早的学会了不择手段。因为张眠离开后,他的确像对张眠承诺的那样对我处处照顾得很得体。我发的每条信息他都回,从不敷衍,偶尔有了好笑的笑话还会转发给我。手机上无法保存那么多信息,于是我就一条条地记在笔记本上。从一个简单的语气词,到一个笑脸,哪天什么时间什么天气。
  在这方面我聪明成熟的过分,我想收藏我爱的男人给我的一切,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那都是一笔财富,什么都换不来的年少岁月。
  上了高三后便没了周末,我便不能去黏着他。可是叶榛已经习惯了我的出现,我不去找他,他好容易请假出一回学校就会带一堆好吃的来看我,我怀疑他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是在他并承诺考全班前五就带我去看电影时,我祈祷他永远都不要痊愈。
  在某些方面叶榛跟老唐是很像的,很善于用诱饵来激发我的战斗力。就像你想让驴子多磨点面,就在它的面前吊一根胡萝卜。
  只是我心里无比清楚,无论叶榛对我再好,他也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小孩子。无论我说多少次喜欢,多少次爱,多少次非他不嫁,他也只是笑眯眯地揉揉我的脑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从来不能走进他的心里。
  他的女朋友叫卓月,是报社的记者。
  叶榛与卓月的父亲都是军人,卓月比叶榛大三岁,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恶俗到死的青梅竹马。叶榛的母亲是高中老师,学前教育做得好,叶榛十三岁被高中破格录取,与卓月同班。那三年他们什么都是在一起的,一起上课吃饭回家,于是情花萌动水到渠成。
  我在叶榛的钱包里看过他与卓月的合影,叶榛穿着作训服,卓月搂着他的脖子,长得清清秀秀的,不算什么美女,笑起来却是让人很舒服,两个人脸贴着脸笑得心花怒放。我嫉妒得肝疼,每期的晨报都买,找卓月写的新闻。
  从她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这个女人的善良慈悲还有社会公义感和使命感。六岁的差距在我们之间横亘着,除了年轻,目前的我没有什么能够比得上她。杏子说我这种近乎自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的大脑正常发育。
  ??于是高中毕业后,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本市医学院学习临床医学专业。
  杏子知道我要拿起手术刀走进白衣天使的行列,悲天怜人地冲着西方行了一个大礼,呼唤道:“佛祖,您老救救这芸芸众生吧,果果出手那是非死即伤啊。”
  我气得蹦高高,就兴许你去外语学院进法语系,将来去香榭丽舍大道上喝咖啡勾引老外,就不允许我唐果如此高尚的救死扶伤吗?
  现在想来,高一军训遇见叶榛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而上了大一后,是我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它们的共同点是都与叶榛有关系。
可见爱情果真是不得了的东西,可以让聪明人变成白痴,白痴变成白忙活。
 
          第二回 试着喜欢我吧,求你给我个机会,别拒绝我。

 1 '本章字数:2336 最新更新时间:2011…04…22 14: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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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念大一时,叶榛念研三,这种赤裸裸的差距真让人抓狂。
  杏子的学校离我不远,坐地铁只要两站,她刚上大学就交了个男朋友,听说是个会用一百多种语言说“我爱你”的强人。杏子带来给我过目,叫赵多阳,比我们家叶榛矮两公分,也有一米八的个头了,可是白得有点不健康,软趴趴的,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枚。
  我们在外语学院门口的火锅店碰面,杏子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超脱个性,从她的脸上和行为完全看不出到底是在热恋还是已经七年之痒。
  她无比淡定地介绍:“这位是赵多阳,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唐果,果果不吃香菇和胡萝卜,这两种不准点,还有今天不喝酒,果果是千杯不醉,你少在她面前丢人。”
  我的心里内牛满面,见过女王吗!见过活的女王吗?!大名柯杏香,小名杏子,小杏子,小香香……好吧,她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视一切为草芥的眼神,这强大的气场!
  赵多阳伸过手来,我想起刚才吃的棒棒糖棍上粘糊糊的,忙在身上擦了擦才握上去,人比花娇般地笑:“你好啊,我经常听杏子提起你!”
  柯杏香同学凌厉的眼风如刀子般扫过来,谴责我的不诚实和虚伪,我装没看见。
  赵多阳看起来是个很有家教的人,挺注重生活细节的,待人有礼,无法划分到帅哥的行列,却让人觉得很亲切。听我睁眼说瞎话,也不拆穿,就是礼貌地跟我说:“我也经常听杏香提起你。”
  这话倒是真的,我没有异议。
  我给这个男人的初次见面的印象分打满分。不过柯杏香同学估计不会怎么领情,因为我是情感型,她是理智型,情感与理智撞上,多半都情感跪在理智面前泪流满面的嚎:当时小弟一时糊涂啊。不过杏子也确定地说过:你这辈子眼睛最毒的一回就是看上叶榛,可是这种男人眼睛更毒多半不会喜欢你这种类型??前半段我很得意,说后半段时风太大我没听见。
  趁赵多阳起身去卫生间,我抓紧打击柯杏香同学的审美:“如果真一般男人相比,他还是不错的,只是跟我们家叶榛比起来……哦,我说错了,是没可比性,他比不上的。”
  杏子稳如泰山似笑非笑的,每个字都咬得很紧:“我说‘你们家叶榛’不是说半年后毕业就要去部队了吗?你追了‘你们家叶榛’三年半也没什么效果,等‘你们家叶榛’走了,你能怎么办啊?”
  我托着下巴抬头看墙上的大屏幕液晶电视,里面在播放新闻,东北大雪阻碍交通,某个部队接到任务清理积雪。绿色的迷彩衣映着白色的雪,分外的亮眼。关于杏子说的这件事情我已经想过无数次,其实他走了也好,这样就跟卓月分隔两地,感情慢慢变淡,而后我趁虚而入。反正我的道德底线……好吧,我这个人基本没什么道德底线,全看喜好。这墙角也挖了这么多年了,趁虚而入见缝插针这种事我求之不得,关键是那个“虚”和“缝”都是要存在的。
  “拜托,先回魂,不至于连个新闻都看得一脸花痴相吧?”
  “下部队很好啊,很帅啊,他做军人不去部队,我当军嫂的愿望不就泡汤了?”
  柯杏香摸了摸我的额头,摇头叹气:“完了完了,果果你坏掉了。”
  我慢条斯理地:“我国著名诗人唐果说,两人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啊。”
  “这句出自宋朝词人秦观的《鹊桥仙》。”
  伪文学女青年唐果同学表示死者秦观情绪很稳定:“我的世界里没有这个人。”
  文学女青年柯杏香为死者打抱不平:“你的世界也太狭隘了吧,快点把这个人给我加上!”
  赵多阳出恭回来,看见我正跟杏子看新闻,于是也扭头跟着一起看新闻。画面里某个年轻的小战士在铲雪,跟身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的女记者比起来,他穿得轻便单薄,鼻子冻得通红。女记者把话筒凑上去喜气洋洋地说:“请问你多大了?”
  小战士面对镜头很害羞:“二十。”
  “当兵几年了?”
  “两年了!”
  女记者此刻母爱泛滥:“想家吗?我们的节目是面向全国观众的,说不定你的爸爸妈妈就在电视前,你有什么话对着我们的镜头说,相信你的父母一定能听到。”
  小战士看着镜头,还是很害羞:“爸妈,今年过年我不能回去了,部队就是我的家,你们放心,我一定在部队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女记者热泪盈眶,饱含深情:“观众朋友们,我们坐温暖的暖气房里看电视合家团聚的时候,我们的人民子弟兵却奋斗在最恶劣的地方保卫我们的家园。他们也是父母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可是他们却为了更多人的幸福安定,牺牲自己的小家。让我们一起对这些最可爱的人和他们的家属道一声,你们辛苦了!”
  这种报道新闻上经常播,因为咱是军人家属和准军嫂的关系,所以每次看都觉得挺感动。当然女记者玩煽情的套路还是要自动过滤的,否则胃禁不起折腾。
  赵多阳看完开始发表高见:“雷锋做好事不留名,人家都写到日记里了。人民子弟兵默默无闻的去铲雪,得有电视台跟着,要么怎么让大家知道他们做了好事,树立军人形象?……都是些个形式主义。”
  “形式主义?”我瞪大眼睛,而后露出小白牙笑,“你的意思是……作秀?”
  赵多阳微微一笑:“不过现在什么不要炒作,现实里发生的事情通过媒体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定然是添油加醋美化得面目全非的。像军队是保卫国家保卫人民而存在的,纳税人出钱养着他们,像铲雪这种事是他们应该做的分内的事情,没必要放在台面上美化成国民崇拜的对象。”
  杏子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
  我看着他,慢慢收敛笑容,面前氤氲着火锅的雾气,我一字一字清晰地说:“这不是炒作,也不是作秀。普通人做了好事还会被当成榜样表扬,凭什么他们上个新闻就成为作秀?如果你此刻跟他们一样冻得手脸开裂,戴着薄手套在那里铲雪,中午连口热汤都喝不上,就算是你在作秀,我一样会崇拜你。对不起赵多阳,我没办法跟你这样的人同桌吃饭。”
  赵多阳脸色微变,不知道为何我会生气,只好转头去看杏子。
  柯杏香同学将脸扭到窗外无辜地看风景,一点都不同情他。我说:“杏子,我下午还有解剖课,你们吃吧,这里的火锅真难吃啊。还不如抱着我们脆脆啃包子呢。”
  “脆脆?你的新朋友?”
  “噢,我们小组发的人体骨骼,我保存的是头骨,叫脆脆。”
  ……
  说完不顾赵多阳吞了苍蝇般的表情扬长而去。
 
   2 '本章字数:2445 最新更新时间:2011…04…22 14:3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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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叶榛放寒假后,张眠也放假从部队回来了。
  这么算起来几乎两年没见,用他娘老子的话说,在街上撞见你不喊我妈,我都不敢认你是我儿子。张眠来B市的那天我没去接站,学校里百年难遇的遇见遗体捐献,正是寒假期间,老师们和高年级的学长们都不在,所以我临时被解剖课一刀切老师拎去做尸体防腐处理。下午接到叶榛的电话他已经订好了日式烤肉店给张眠接风洗尘。
  为了尽早忙活完,我把同班上家住B市的夏文麒拖了去,等弄完天都擦黑了,一刀切老师说了句两位辛苦啦,就跑个无影无踪。我傻眼了,本来打算完事后爸夏文麒扔给一刀切,没想到他溜得比兔子还快。
  夏文麒抱着肩淡淡地说:“唐果,我帮你忙了,你得管我顿饭吧?”
  我只好把这个超级无敌元老级大电灯泡带去约好的地方。
  晚上七点半我到了烤肉店,张眠和叶榛早就到了,他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穿着笔挺的军装,人看起来精瘦也黑了不少,早就脱离了两年前稍嫌稚嫩的眼神,变得更加成熟犀利。来时怕太晚出了地铁口一路小跑过来,推开日式玄关的推拉门,不仅看见了张眠,连卓月都在。
  这是我第一次见卓月,在此之前我已经想过无数次有一天会跟卓月碰上,只是今天的确有些突然。
  张眠打量我一下,双眼放光:“果果,见到哥哥都高兴傻了吗?”
  我真想吐口血给他看,看他有什么好傻的,看见情敌才傻,尤其是风韵曼妙的情敌,像一颗熟透了的果子,从内到外都汁液鲜美。先不管,我甩开鞋子扑上去,抱住张眠的脖子甜腻腻地喊:“哥,我想死你了。”
  解放军叔叔也架不住糖衣炮弹,使劲揉揉我的头发,笑得合不拢嘴:“果果长成大姑娘了啊,这么水灵。”眼光一撇又落在站在门口的夏文麒身上,纸老虎就是纸老虎,还是不定期大脑短路,顿了一下说,“这是你……男朋友?”
  夏文麒点头,面无表情的死鱼脸:“你们好,我叫夏文麒,是唐果的同班同学。”
  我这回真的要吐血了,你否认一下多说几个字会死?!没文化,真可怕!我紧张兮兮地扭过头去看叶榛,他正给卓月添茶水,笑得连早饭都能看见了,不知道在高兴个什么劲儿。
  我醋翻了天,指着角落里的位置:“夏文麒,你坐那里,不许吃太多,听见了没有!”
  张眠哈哈大笑:“今天叶榛请客,不用给他省钱,尽管点。”
  叶榛眼珠转了一圈,下巴靠在卓月肩上,乐呵呵的:“没关系啊,月儿说今天是她掏钱。”卓月轻拍了一下他的头,叶榛委屈兮兮地眨眼,“你们看吧,钱花多了,叶夫人会打人的。”
  这般旁若无人的叶榛,会耍宝会装乖的叶榛,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若是平时我定然高兴得连自个爹都忘记叫什么。可是他对着的是卓月,此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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