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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别走,我爱你 作者:董晓磊-第23部分

小说: 别走,我爱你 作者:董晓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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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没强迫他,捧着一堆植物生殖器走大街上很好看吗?”
  “哎。”小周压低声音,“听说有人出价请你吃饭?”
  “是吗?不知道。”全世界人都听说,惟独当事人不知情,“公司找枪手搞的吧?”
  “娱乐报纸上登的,一顿饭五十万呢。”小周眼里露出艳羡。
  “娱乐八卦你也信?他们还说夏郡同性恋呢,你见过有夏郡不感兴趣的女人么?”我讪笑,“羡慕应召女?真要有这种事你代我去好了。”
  “说起来了,你干吗那么想不开啊跟老夏混?找个有钱的早点儿嫁了,上岸不好吗?”
  “你以为有钱人好招呼?”
  “看在人民币的分上忍忍呗。”
  “我也盼着有升官发财死老婆的款爷来追我呢,在哪儿啊?”
  “嗬!门口那大奔可不是等我的吧?”
  我脸色一沉,“跟我没关系!”
  小周没觉得自己说话冒失,“要么干脆找个年轻的,两个人一起玩也算回事儿,又没那么多心眼儿。老夏那人不行,女人拴不住他。”
  呵,年轻的?更妙了。三朵两朵玫瑰一盒巧克力,就想揩点油去,口口声声“我永远爱你”,“我愿意放弃一切爱你”,本身就不名一文,丢起来当然大方,我还用不着他们开这种空头支票做人情。最有意思的,每个人都拐弯抹角地想探问“你到底多少身家?”谁说这年头男女不平等?谁还是爱情至上的傻子?真有了做小白脸的机会,还是有不少人跃跃欲试的嘛。
  陈世美算什么,俱往矣,数下流人物,还看今朝。
  倒是老夏看起来反而有点好处,至少他不靠女人自己闯荡,反正本来就是萍水相逢,露水情缘,刹那的激情燃烧,有什么资格奢望永远,这样的他,就如小周说的,不属于任何人,他是自由放荡的。
  男人都花心,索性找个漂亮的。
  “谁说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
  惟一结局就是无止境的等
  是不是不管爱上什么人
  也要天长地久求一个安稳?
  噢噢难道真没有别的剧本
  怪不得能动不动就说到永恒”
  私下我们一周不见一次面是常事。我仍独身住在那间破旧的小房里。夏郡不喜欢那个房子,他住在外面。其实人每到极点时可以尝试一下让自己变得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这样对你有好处,为什么地球是圆的,因为它的棱角都渐渐被磨平了,别跟我讨论喜玛拉雅山的存在,否则拿弹弓打你们家玻璃。
  如果不是你,那和谁在一起都一样。
  “每当我想往高处飞翔,总感到太多的重量,远方是一个什么概念,如今我已经不再想。”
  浮躁……
  我开始看佛书。
  轻阴阁小雨,深院昼慵开,坐看青苔色,欲上人衣来。不知不觉,换了人间。
  色色原无色,空空亦非空,静喧语默本来同,梦里何劳说梦。有用用中无用,无功功里施功,还如果熟自然红,莫问如何修种。



《别走,我爱你》二十八(3)
  夏郡看着我嘿嘿笑,“哎,我给你起个法号吧?叫智障好不好?”
  “那我也给你起一个,就叫梦遗。”
  “看点儿什么不好?哎,你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应该看看青春小说儿什么的,你看过那什么,《我不是聪明女生》没?那主人公特像你,傻乎乎的。”夏郡献殷勤。
  “不看!我最烦这些编故事的了,一个个装得纯情得不行,为了赚读者眼泪非要把主人公安排了去死掉。得绝症死算是开恩了,出车祸的,卧铁轨的,我操今儿还看了一个坐飞机摔下来的,太夸张了吧,一年才几次空难啊,就让他们给编上了。一共就两千多字的文章,这主人公还没活够呢,为了作者赚眼泪,他就得去死。骂丫们俗都觉得不解恨。”我瞟他一眼,“庸俗的人只会看庸俗的书。”
  “狗咬吕洞宾,你这种女人简直就是为不解风情这个词现身说法。”
  “是啊,没你那老空姐儿叫得甜———今天打三个电话了,”我捏着嗓子,“夏哥哥在不在啊?”
  夏郡得意地嘻嘻笑,“吃醋了吧?羡慕嫉妒吧?”
  “我嫉妒她?”我挑起一条眉毛,“她老人家今年高寿?”
  “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正是如狼似虎的时候啊,跟某些性冷淡一比,那就是天上地下啊!”
  我懒得理他,夏郡坐了一会儿,闲不住,跑出去看碟儿了。我俩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就跟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一样,几天不打打反而感觉有点不对劲。非得大家一起吊吊嗓子才觉得是生活在现实之中。
  早上那女孩儿打电话,小心翼翼探问半天还是忍不住,“你是他什么人?”
  我微笑,“不一定,有时候是他表妹,有时候是他堂姐,有时候是他合伙人,有时候是他钟点工,你应该知道我是他什么人。”
  那女孩儿立刻摔电话。
  咦?这点承受能力都没有也敢出来跑?
  有时候真的很想离开他,这个时常会无缘无故发疯的男子,可又不知道该走向哪里。于是再次的互相伤害,不能停止。
  一年老一年,一日没一日,一秋又一秋,一辈催一辈,一聚一离别,一喜一伤悲。一榻一身卧,一生一梦里。寻一伙相识,他一会咱一会,都一般相知,吹一回,唱一回。
  我时常觉得无聊,有时候拧开电视看港片,香港电视剧有一点值得大陆的猪头编剧们学习:你看人家,把各行各业都拍遍了———航空、证券、餐饮、警察……这才叫反映各条战线的同志们为四个现代化的实现努力奋斗的片子,大陆的猪头编导们一头扎进清宫不能自拔,把皇帝们弄遍了,换个体位再搞一回,各种体位都试过了,又开始搞皇帝的闺女,把皇帝的闺女弄了三四回,又开始对皇帝他老母下手……你TM烦不烦啊!
  我收集了两千多张影碟,做了专门的架子,一张一张摞好,跌跌撞撞误入声声色色间,只有它们陪我看长夜变蓝。可是再经典的片子也耐不住看十遍,我基本上把所有的台词都背了下来,看得多了,发现破绽,除了极少数觉得还是宝贝,剩下的也无非是制作精良的垃圾。
  我开始变本加厉地磕药,除了抽麻,还学会了打冰,High完了就和老夏乱搞,我不是不快乐,人生这么长,不做无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
  欢娱之暇,夏郡好奇,“你什么时候搞的文身?”
  “好看不好看?”
  “好看。”他伸出手摸摸,“疼不疼?”
  雪白的后腰上几个字母攒成一朵花的图案。分外怵目惊心。当然疼,不过,身体再疼,总有过去的时候,比起“断粮”来,那点痛楚根本不值一提。
  “这个C应该是你吧?陈字的开头字母,”夏郡眉开眼笑。“那这×就是我呗,夏!小样儿,还跟我玩这个?”
  我笑笑不说话,“×”可以代表宣桦的“宣”,代表夏郡的“夏”也未尝不可,真是个诡异的字母。
  我还在网上见到了久违的勾陈,他说:“恭喜你,大红大紫。”



《别走,我爱你》二十八(4)
  “孔雀开屏是好看,转过去就是屁股了。”
  “点解?”
  我发张图片给他,是我喜欢的图,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孩儿,半边脸完美半边脸骷髅。看见了吗?这就是我。
  “我不明白你到底想要什么?世人渴望的,你似乎都有了。”勾陈带点说教的意思,“应该学会知足常乐。一个人除非要伤害他自己,否则任何人没有能力伤害他的。”
  “是是,我力争培养出一颗感恩的心。”我想起麦姐一首歌儿,《爸爸,不要说教》,我有什么了?人前都是一副神采飞扬的样子,人后各自曲折各自悲哀。记得有一次看杨澜专访,那是一个无聊至极的节目,不把嘉宾弄哭就觉得节目不成功,杨澜不愧是我儿时的偶像,硬是思维清醒地做完整个节目眼圈都没红一红,她在节目里提到一个故事,有人向上帝祈祷,请保佑我选择我应当选择的,放弃我应当放弃的,可是请先告诉我,这两者之间的差别。
  我想,有点意思。
  谁告诉我,这两者的差别?
  闲时打开电视,屏幕上的陈默狡黠快乐,谁想得到不过是一张面具?
  向日葵随太阳转动,人都以为它需要阳光抚慰,谁知道不过是因为花盘背面的生长素畏光,才支配花盘转动来遮光?现实和想象往往很大差别。不是爱风尘,只被前缘误,我做了这么多,其实无关名利,我只是,怕你忘记我。
  我每天都看那扇窗子,它总是安静地黑暗着,我知道你很忙,你一定很紧张。如果你想飞我明了,你自由也好。
  我不要,将你多绑住一秒,我也知道,天空多美妙。
  请你,替我瞧一瞧。
  我非常的,非常的,寂寞。
  闲来无事,不外逛街、看剧本……跟我谈得拢的人并不多,她们其实不喜欢我,我能从她们眼神里看出来。人与人之间有因缘这一说,不是没有道理的,我本质上和她们不一样吧?可是,不一样在哪儿呢?
  逛街手面大了是真的,看上什么牌子,一次买下同款所有的颜色,夏郡常咒骂我。
  管他的,留着钱有什么用?说不定明天就死了。
  模特出名的也就那么几个,我很有些炫耀衣服的机会,开始很欣赏那种环佩叮当,众人为之侧目的感觉,次数多了,渐渐觉得无聊,他们看到的,无非是首饰、时装以及一个日益衰老的躯壳吧?真正的陈默躲在浓重的妆容下,并没有谁关心我的喜怒哀乐。
  夏郡把我改造成了一只芭比娃娃,呵,或许这样也很好,很多女孩求之而不得。
  又长大一岁了,这么快。
  夏郡为我开生日Party,我已经变成昼伏夜出的夜行动物,九点睡觉,下午六点起来收拾停当,尽管我并不想去,但是夏郡说得很明白:“你以为这是给你开的?”
  当然不是,陈默是一件商品,商品要摆在橱窗里让人看,看好了,才有人来买。
  Celine的裙装喜欢用轻软的纱质面料,重重纯白,托出一张苍白精致的小脸,巴掌大的小帽子面网上挂一颗全美圆钻,一闪一闪,像滴泪珠,小妖精一样。我对着镜子叹口气,打扮了给谁看?
  风花日将老,佳期犹渺渺。不结同心人,空结同心草。
  我从“天狼”的架子下面掏出笔记本,“×今天回来得很早,现在的时间是7点19分……”向对面看去,那扇窗里没有灯光,大概开了电视,窗帘一会儿变一个颜色。
  夏郡跑上来找我,“干什么呢?”
  我从望远镜前抬起头来。
  夏郡呆了一下,口气温柔很多,“来吧,大家都在等你。”
  人真多,大家彼此都有印象,真正熟悉的却并不多,我一直和夏郡的小助理张菲呆在一起,音乐响起,张菲欢呼一声,跑去跳舞。
  我也全力周旋,谈恋爱不如跳舞,反正封面女郎不愁没舞伴,乐得轻松。
  我的舞伴换了一个又一个。头发都要拧出水来的时候,我停下来,这不行,太累了。



《别走,我爱你》二十八(5)
  越是人多,越感到寂寞。是不是很奇怪?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也只是一群人的孤单。绕树三匝,终究是无枝可依。
  我悄悄溜到隔壁书房,黑洞洞的,躺在摇椅上看着天花板,外面的衣香鬓影都不复存在,我凝视着窗外的星空,要是现在是在自己的窝里,我会趴到窗口的望远镜上。
  音乐响起,我就着月光,想象他扶着我的腰,独自在屋子中间起舞。
  醉笑陪君三百场,不诉离伤。
  一曲终了,一个声音响起。“陈默?”
  我扭头,背对着我的沙发沉浸在黑暗中,上面有人。
  “是我,你是谁?”
  “你的崇拜者。”
  我笑,这人有点意思,号称是崇拜者却吝于留下一个名字。
  “我的崇拜者都在外面看我。”
  “那你为什么不在外面?”
  “不喜欢被人看。”
  “同理,我也不喜欢看人。”
  “陈默!陈默!”老夏在外面喊。
  我看着他。太暗了,看不到他的表情。
  “他在找你。”他说。
  我看看他,开门出去。奇怪的人。
  夏郡为我挑了几个广告预热。
  “真有镜头感。”合作过的导演和摄影师都赞叹,“其实身材和样貌都不是顶尖儿,偏偏她得天独厚,味道特别。”
  “读过书的女孩子,气质是和其他演员模特不一样的。”
  公司更是不遗余力地造势,和一家娱乐周刊的记者小坐了片刻,第二天头版上赫然出现大字标题《难以抗拒你容颜》,“出现在我们眼前的陈默,翩若游龙,矫若惊鸿”,那位专栏作者自己也是娱乐圈里打拼出来的,阅人无数,对新晋女星品头论足是家常便饭,向来眼眶高不肯轻易赞许人,这次却例外,捧得是天上有一,地下无双。我自己看得都直脸红。
  “你们没少花吧?”我笑吟吟问夏郡。
  “倒也没多花,老数儿。”夏郡说,“你运气好,女孩子出来打天下,长得好总占便宜。虽然人笨,笨得倒实在,合媒体的眼缘,也挺难得。我替你看好了几个本子,这下弄好了,就能上国际舞台了。”
  我在网上对勾陈说:“那其实并非我最想要的。”
  “你最渴望的是什么?”
  “我最最最最想要的是男欢女爱,快乐人生。”
  “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在我很难。”
  “处世不能太聪明,看得透只是小聪明,会装傻才是大智慧。”
  我惨笑,“勾陈,你真是我良师益友。”
  夏郡倒也不是只会吹牛,不知道他怎么拉的线,我被邀去剧组试镜,夏郡教训我:“做人要把握机会,能屈能伸,工作上再倔强,永不放松,人事上非要圆滑点儿才混得下去,学学人家会来事儿的,甭把你那个犟驴的样子拿出来,有时吃亏也是占便宜,听见没?”
  犟驴点点头,不管怎样,夏郡还是个前辈。说的话也不无道理。
  还没正式开机,媒体已经炒作成一团,导演陈北刚在柏林获奖,正当红。下面的演员也不少大牌,惟一的女主角却要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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