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宠-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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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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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她 。。。
别墅的外墙边种满了蔷薇。四月的夜晚,路灯下的花朵带着迷离的浅粉色,像是被月光洗过。清浅的香气夹在徐徐的夜风里,若有若无。
许珂看着夜色中的别墅,感觉有点恍若隔世。这里,她曾住过三年。她那时以为会是她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后来想想,却是她人生中的一个笑话。她一直就想不明白,那时的自己怎么会那么傻呢?
往事蠢蠢欲动,就像是翻书时掉出来的一片树叶,被岁月浸染的发黄干枯,不复当日的颜色和光鲜,也不再惊艳。但是,它提醒你,曾经有过小心翼翼将它仔细珍藏的旧日时光,当时爱如珍宝,过后却终究遗忘。
时隔六年,她从没想过会再次遇见沈慕。但是上个月陪着霍总出去应酬的时候,居然在一个饭局上碰见了他。他比六年前更加的成熟有魅力,举手投足气势夺人。
当时,她的镇定和他的镇静,没有一个人怀疑两个人认识,更不会有人相信两人曾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过三年。
酒宴上,两人的目光有意无意的撞上时,彼此都不动声色。酒终人散,大家各奔东西,她暗暗舒了口气,再次重逢,似乎装作不识最是合适。
酒店门口,霍总和他道再见,她正想下了台阶先行一步,他却突然对她说了一句:“好久不见。”
霍总惊讶的问道:“你们认识?”
沈慕看着许珂,对霍总道:“她,算是我的妹妹。”
霍总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许珂微微含笑,非常客气的对沈慕说了三个字:“不敢当。”
过后,霍总询问许珂两人的关系。当他听说沈慕的父亲曾是许珂的继父时,激动的语无伦次。
“他开户在银河证券,我一直想把他拉过来,但银河证券的老总也是他的朋友,我请了他无数回都没说动,这下好了,有你去说准成。”
许珂表示很为难,“霍总,他父亲已经过世了,我和我母亲早就和他没有来往,和陌生人差不多。”
“小许,你把我们的条件摆明,他那么的大的资金,交易一次可以省多少交易费是不言而喻的。”
许珂觉得不大可能,“他那么有钱,也不会在意这点交易费吧。”相比银河证券,她们公司规模实在太小,大概容不下他这尊大神。
“许珂,你尽力去试,如果能拉他过来,我给你千分之一的提成,算作你的年终奖。”
许珂的心开始跳,千分之一。
如果是五年前,她一定会立刻拒绝,但现在,看着自己身份证上的年纪,再看着一路飙升即将过万的房价,她觉得犹豫一下都是奢侈。
她自认为早已放下过去的恩恩怨怨,再次见到他也算是心平气和波澜不惊,就当他是个普通客户好了,若是做成了,房子的首付就有希望了。
所以,她今晚来这里等他。这条路是他回家的必经之路。他在某些方面很有洁癖,例如,应酬再晚也一定要回家睡觉。
她不介意等人,问题是,今天她穿的是一双7cm的高跟鞋,因为,他身高有185,她不想一直仰着头和他说话。
半个小时之后,她开始后悔,一个小时之后,她忍无可忍,脱了鞋子光脚站在地上。等他的保时捷呼啸而来的时候,她再穿也来得及。
她抬起手腕看了看表,九点整。看来今天请他吃饭是赶不上了,那就改成喝茶。这样更好。一来他这人吃饭极挑,不好打发。二来,她也不打算很破费。
二十分钟又过去了,她等的有些无聊,提着鞋子,慢慢在路边的鹅卵石小路上来回漫步,权当按摩。
过了一会儿,她听见汽车的声音,随后有一道光柱打了过来,她急忙回头,一辆黑色的跑车风驰而来。
她忙不迭的把鞋子穿上。
车停在别墅大门口,下来一个人,灯光下,这人身材很好,样貌很好,气质,更好!
“沈先生!”
沈慕远远看见路边一个窈窕的身影,却没想到是她,当她弯腰穿鞋子的时候,车灯刚好照见她的脸,他多多少少有些意外。
路灯很亮,照着她精致美丽的五官,一双明眸波光潋滟,稍稍带点狼狈,显得很可爱。
她挂上职业微笑,开门见山道:“沈先生能赏光一起去喝茶吗?只占用您十分钟的时间。”
“我还没吃饭,不如,请我吃饭吧。”他姿态悠闲,略有倦色。
九点半了还没吃饭?许珂有点意外,但也不得不答应一声好。
打开车门,许珂本来想去坐后排,但跑车只有两个座,她只好坐在他的右侧。眼角余光里,他一丝不苟的开着车,侧面线条冷峻高傲。
以前,她常常喜欢偷看他的侧面,觉得他的鼻子和下巴非常迷人。
沈慕淡淡的问了一句:“霍鹏让你来的?”
这句看似随意的问话顿时让许珂气短,侧目再一看他傲气清高,气定神闲的样子,瞬间有股淡淡的不自在涌上了心头。她也有傲骨,可惜,生活是打磨傲骨的最佳利器。
既然他已经知道她的来意,她索性直言不讳:“霍总大约是想打亲情牌或是施美人计。不过,我觉得他太高估我的能力了。”
沈慕似笑非笑的侧目看了她一眼,“你应该自信。要不,试一试?”
后半句话,他咬字略重,莫名的就带了一丝意味深长。
她咬咬牙,选择沉默。
车开的快而稳,半分钟后,停在绿岛山庄旁的一座木屋前。
许珂情不自禁的感叹了一声:“这么近。”她的潜台词其实是,有钱人就是懒,半分钟的路程也开个车来。
沈慕看了一眼她的脚,走上前敲了敲门。
过了一会,门开了。
灯光亮如白昼,屋里别有洞天,这个家庭式的饭店,装修的极有品位。欧式风格,豪华奢靡,但家具挂饰却都是浓郁的中国风。两种决然不同的风格就这样奇异的融合在一起,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但,最形成视觉冲击的,是这里的女主人。
这女子一袭玫瑰红的曳地长裙,一头长卷发直披至腰下,神色慵懒,举手投足都是说不出的风情和妩媚,像是春睡的牡丹花。
站在她的面前,许珂觉得自己纵然穿着7cm的高跟鞋,仍旧不够女人。
沈慕为两人做了最简单的介绍,简单到一句话:“蓉蓉,这是许珂。”
蓉蓉对许珂笑了笑算是打过招呼,然后眼波一转,看向沈慕,“你什么舍得来?”
不过是简单之极的一句问话,她却问出了关心,娇嗔,幽怨混合出的一种暧昧的味道,不得不让站在一边的许珂深感钦佩。
沈慕随随便便的找了张桌子坐下,揉了揉眉心道:“我今天胃不大舒服,有没有粥?”
“只要你想要的,都有。”
她说的那样自然,许珂觉得自己如果想歪了,就是心术不正,但是,由不得她不想歪。
大概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降得住他。她很希望有个女人可以降服他,收拾他,往死里虐他……一想到这里她就觉得很解气,但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幼稚。他的事,关你何事?
饭菜很快上来,仿佛一直在为他准备着,简单而丰盛,色香味俱全。
他扫了一眼门口的吧台,对许珂扬了扬下巴,问:“来瓶小拉菲?”
小拉菲的价钱,许珂大约知道,于是,生硬的回绝:“你开车不能喝酒。”
“没事,一会儿我走回去。”
许珂索性直说:“我今天只带了一千元。如果你肯转到我们公司,我拿了奖金再请你喝。”
沈慕眯起眼眸,看了她两眼之后,突然弯起唇角笑了笑。
不知是不是她多心,总觉得他的笑略带嘲讽。他是不是在心里鄙夷她,在他手里翻了那样的船,居然还有胆子凑上来?
她觉得自己年纪见长,倒是越来越血勇了,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都可以去做,比如现在。
沈慕垂下眼帘,一边搅着碗里的粥,一边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和银河证券的傅总是发小。没有特别的原因,我不会离开。”
许珂捧着一杯清水,心里掂量着“特别”两个字。自己能和特别挂上钩的,大约是“特别笨”。想到这里,再想到以前的种种糗事,她居然忍不住想笑,不知是不是呛了一口水,鼻子有点酸。
沈慕抬头,默默看着她,“你,不恨我?”
这句问话迟来了六年,但幸好迟来了六年,答案已不一样。
她抿了抿唇,淡淡一笑:“如果我说不恨,你信不信?”
她的确不再恨,当初的伤痛如同是贝壳里的沙粒,六年的时光将它磨砺成珠,融在骨血中作为成长的代价和阅历。
沈慕沉默,紧紧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清透明澈,非常的干净,平静。
他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只是静静的看着她,眼神深邃而复杂。
许珂笑了笑:“什么事都有内因,怨恨别人纠缠过去根本没什么意义。我们还是说说现在吧,比如,你肯不肯接受霍总的橄榄枝?”
沈慕垂下眼眸,喝了几口粥。突然抬头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如果,你肯做我的女朋友,我就对傅总说,我见色忘友了。”
2
2、鹤顶红 。。。
许珂一怔,她没想到他会以这种玩笑的方式加以拒绝,她的自尊心不合时宜的冒了出来,笑容很勉强:“既然沈先生对朋友如此忠贞,那我就不说什么了。”
说完这句话,她立刻开始后悔,为什么不多迂回一下?为什么不再游说一番,千分之一的奖金就这样推掉,你以为你富家千金啊。
沈慕低下头喝粥,不知是粥不大可口,还是胃不舒服,一直蹙着眉。
许珂没心思看他吃饭,心不在焉的想走。
一桌子菜他没吃几口,喝了一碗粥后便站起身道:“我送你回去吧。”
许珂无精打采的谢绝,“谢谢,就不麻烦沈先生了。”
沈慕皱起眉头,“这里离市区还有一段距离,公交车没了,也没有出租车。我觉得你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没有实力能走到市区。”
他说的没错。许珂不再客气。
出了木屋,月色很好,清辉淡淡,花木葱荣,隐隐绰绰的带着花前月下良辰美景的意味。
可惜,她满脑子都是那擦肩而过的千分之一。
沈慕上了车,顺手开了音响,竟是一首take a bow。
熟悉的曲子响起第一个音符的时候,许珂心里砰然一跳。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有意放的这首曲子。那一夜,她的初恋便是在这首曲子里谢了幕。那一夜的时光如同是腾空绽放的烟火,璀璨绚烂到了极至,而后是无边无际的幻灭和沉寂……
她没有看他的表情,努力保持镇定,似乎呼吸略重一些便要暴露心事。
他沉默着,故意营造静谧的气氛,让这首曲子在空气中静静的流淌,一点一点的描摹旧日时光。
她此刻几乎可以肯定,他放这支曲子,是故意。
曲子放完,他才偏过头来看了她一眼,“刚才你不是说请我吃饭吗,怎么不结账?”
许珂惊讶的侧目,“我以为,不要结账。”
他和蓉蓉那样的关系,还需要结账?而且,他离开的时候,全然没有要结账的意思,蓉蓉,更没有。
沈慕眉头一挑,神色有些不悦,“你以为?你以为什么?”
许珂看向窗外,心知肚明的事,干嘛非要让别人挑明?
沈慕又瞥了她一眼,不依不饶的追问:“你以为什么?”
许珂扭头对他淡淡笑了笑:“我以为,你们是朋友。”
沈慕脸色一沉:“什么朋友?”
许珂无奈,昧着良心道:“普通朋友。”
他貌似对这个回答很满意,似笑非笑的转过头。
许珂扭头又看向窗外。
“你住在哪里?”
“虎西。”
沈慕的眉头蹙了一下。
深夜的城市显得那样空旷,道路宽阔,车开的很快,十分钟不到就飚到了虎西。
这里原本是郊区的农村,因为城市发展的太快,短短十年间被扩充到了城市的怀抱,但破落的房子和毫无规划的狭窄街道与整个城市仍旧格格不入,像是贵族中突然挤进来的暴发户,处处透着穷酸气和小家子气。但这里,是这个城市租金最便宜的地方,许珂和男友林歌的妹妹林谣,在这里合租了一个两居室的房子。
许珂指着虎西的一个小胡同口说:“沈先生,就到这里就好。”
沈慕不容置疑道:“我送你进去吧。”
许珂正想拦住他,沈慕已经将保时捷开进了狭小弯曲的街道。
她想了想,到了嘴边的话又不打算说了。
胡同里窄的只能过一辆车,幽暗的路灯,破旧的房子和他的跑车形成了突兀的对比。
顺着许珂的指示,车子在歪七扭八的在小道里绕了许久,终于停在一座七层高的民房前。
许珂下了车,道了声谢谢,便头也不回的走进了楼道。
他看着一层一层的灯亮,然后,五楼的一间窗户亮了灯。
许珂关上门,走到窗前打开窗户。楼下的车灯很亮,保时捷被困在狭小的窄道里,左右腾挪不开。
她情不自禁想笑。
虎落平阳的保时捷,试了几次根本无法调头,最后,一路倒着开出去。。。。。
许珂终于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很高兴的转身去卫生间洗漱。
卫生间的镜子上贴着一张字条。
“我今天和同学去开封,后天回来。”
林谣的字和她的人一样小气。许珂从没见过如此抠门的人,无论什么时候,多么紧急的事,她一定不会接你的电话,一定要用单位电话回过来。手机对她来说,只是个传呼。
当时,两人决定合租房子的时候,许珂不想住在虎西,觉得环境不好,治安也差。但是,林谣一意孤行非要住在这里,因为租金很便宜。
许珂很无奈,念着她是林歌的妹妹,将来的小姑子,她只好违心的同意。
洗过澡,她换上睡衣躺在被子里,打算关掉手机明天睡个懒觉。拿起手机的时候,她发现有条短信躺在手机里;是个陌生的号码。
她点开短信,内容简单,只有一句话。
周一全仓买入600xxx。
许珂很惊讶,这是谁?犹豫了一会,她拨了过去。
电话接通了,竟是沈慕!他怎么知道她的电话号码?
“这是朋友做的庄,你周一就要进,否则后面的涨停板你根本抢不进去,下周急速拉升,两周内出货。”
他简短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