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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醒以后 by 九紫-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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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醒以后》作者:九紫

  【文案】

  宁靖希望造个大屋将沈年华藏一辈子,

  然后再娶个经济条件好的女子来帮助他事业,

  将爱给沈年华,将婚姻给能够帮助他的女子,

  他将沈年华比作了‘陈阿娇’,

  却想不到,她居然真的是一个‘陈阿娇’。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年华 ┃ 配角:苏遇,宁靖 ┃ 其它:酒醒之后,苏林,陈培,李莉,419,喝醉神马的

  第一章 酒醒

  沈年华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痛欲裂,身体像是跑了三千米似的,一段一段的疼,她稍微有点缓过来,就对眼前的情景吓了一大跳。

  这绝对不是她和宁靖的房间。

  她和宁靖都是对生活质量极其讲究的人,房间虽然不大,却被两人布置的的处处精致,房间以蓝白色为基调,装饰的温馨又时尚;而这个房间明显要比她和宁靖的房间大的多,也简单的多,白色天花板上除了一盏主灯之外,四个弧形角落还有四盏原型小灯。

  由于是躺在床上,她睁开眼首先看到的就是天花板和天花板的面积。

  一愣之后,她条件反射地曲起胳膊撑起身体要坐起来,这一动就让身上的杯子划到胸前,她顿时一惊,连忙掀开被子,发觉被子下面自己不着寸缕。

  这一惊可非同小可,她只觉脑子嗡了一声,一时间房间各种声音都从耳边消失了似的,什么都听不见,各种情绪念头纷沓而至,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又似乎只是一秒钟,她才回过神来,僵硬着转过了颈脖,看她身边的人。

  虽然明知不可能,但她还是希望这里是酒店,而睡在她旁边的人是她的枕边人宁靖,不然是个女人也好。

  可有时候事实恰恰是你最不想看到最不堪的,那一头柔软的茶色头发,看着都能想象出手感有多么好,绝不是那常年理着短发小平头的宁靖所能拥有的。

  身旁那人感受到身边的动静,微微动了动,用手抓了抓细软的头发,被子从他胳膊上滑落,明显可以看出他也是没穿任何衣物。他喉咙里发出一声满足的呻吟,将脸从柔软的枕头里转了过来,睫毛微微颤动,露出一双水润清澈的眸子。

  这眸子好看的不可思议,仿佛所有的光华都蕴藏其中,波光潋滟中氤氲着一层朦胧的雾气,此刻似醒非醒,眸光中透着几丝迷糊。

  沈年华曾不止一次的赞叹过它的美丽,甚至表示过羡慕嫉妒恨,这样一双漂亮的眼睛竟长在男人身上实在糟蹋,并开玩笑说:“这双眼睛如果是我的就好了。”

  眼睛的主人听后双眸弯成月牙状,橘瓣色的唇微微翘起一弯好看的弧度,“你要是想要,随时可以拿去。”

  她那时大笑,“可惜我遗传了我爸妈纯亚洲人的血统,根红苗正的中国本土人,没有半点杂质,连眼睛都乌黑的不含半点杂质,苏遇,你家祖辈中肯定有胡人血统,茶色头发茶色眼眸,跟琉璃球似的半透明,漂亮的过份了,摄人心魄,我可不敢要!”

  “那也没见摄了你的心魄。”

  “我十七岁出山就认识了老宁,已是有主之人,不然哪里逃得过,定会拜倒在你的休闲裤下,为你生为你死,为你着迷一辈子!”

  “那你现在就舍了老宁投向我的怀抱,可好?”

  几人笑的前俯后仰,宁靖佯怒道:“苏遇你这家伙不厚道啊,当着我的面挖起墙角来了!兄弟妻不可戏懂不懂啊你?”

  “要是我先遇到,年华保不定现在就是我女朋友了,哪轮到你小子啊。”他朝着沈年华问:“年华你说,选他还是选我?”

  大家本是说笑,可那一刻沈年华却能感觉他无比的认真,心中不由慌乱起来,也认真答道:“估计不会,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啊!”

  “苏遇听见没?不是兄弟不给你面子,我媳妇就喜欢我这类型,任你长的妖孽横生,我媳妇就喜欢我,现在流行猛男懂不懂?”他展示着自己精壮的身材,得意地秀着,又在沈年华脸上狠狠亲了一口,恬不知耻地夸赞道:“还是我媳妇儿有眼光!”宁靖性格豪爽热情粗中有细,时不时地自恋一会儿,夸她的同时还不忘夸下自己,让她哭笑不得。

  “苏遇?我……你……”她盯着床上的人,半响说不出话来,直到好久之后,才从喉咙里挤出一声:“这……这是怎么回事?”

  嗓子干哑,仿佛随时都能哭出来一般。

  苏遇眨了眨眼,眼睫浅浅颤动,眸光终于清醒了些,他唇角微微上扬,修长的胳膊轻轻一勾,将沈年华捞了过去,羞赧地将脸埋在了她的胸前,还微微羞涩地蹭了蹭。

  沈年华浑身僵硬,一时居然没想到要将他推出去,任由着他吃着白嫩嫩的豆腐,仿佛魂归西去。

  “苏……苏遇……”

  她话还未说完,苏遇就从她胸前抬起头,潋滟的眸子里都是欣喜的笑意:“你醒啦?昨晚你可折腾死我了!”说罢还难耐地呻吟了一声,以示她昨晚的勇猛。

  沈年华脸色由白到红,由红到青,最后又变白,跟变脸似的,最后终于呐呐问道:“苏遇,我怎么会在你床上?”

  她脑中信息纷呈,各种猜测都冒了出来,最大的可能就是苏遇这厮禽兽不如,觊觎她多时,终于伸出狼爪将她□。心头的愤怒、失望、痛苦、对宁靖的愧疚等等在她心中转了又转,最后只化为了四个字:交友不慎!

  行走世间,全是妖怪。

  她向来不是个藏得住心事的人,通常心里想什么从她脸色就能看出来,况且以苏遇的聪慧与通透,怎能瞧不出她心里在想什么?

  当下脸色就拉了下来,眸光带有几分痛楚,质问道:“沈年华,你当我苏遇是什么人?昨晚的事情你就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沈年华一怔,听他这么一说,昨晚的事情才像电影一样,渐渐回到脑中。

  苏遇既是宁靖的好友也是同事,同时也是他的上司,两人年龄相仿,性格互补,一个内敛沉静如水,一个热情奔放如火,加上宁靖有心结交,这么多年,两人就成了对好兄弟。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周总要聚个一两次,仿佛惯例一般,在这样的聚会中,不仅他们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和苏遇的妹子苏林也成了莫逆。

  后来苏林毕业后工作,来的少了,四人聚会就逐渐演变成三人帮,直到近期陈培的出现,才又恢复成四人聚会的局面。

  昨天晚上就是几人惯例聚会,地点是在他们常去的一间酒吧。

  第二章 得夫如此

  这里是城西的一间名不经传的小酒吧,位于商业街东边的一个角落,偏僻的有些冷清。

  酒吧大门是紧紧关闭着的,木质的门板上雕刻着古朴的花纹,连唯一的一个把手都是木质的,更像古时候豪门大宅里所用,古色古香,凝重厚实,实不想象不出推开它里面竟是另一片热闹非凡的天地。

  他们三人帮和这里认识的一些文艺范儿的朋友就经常来这里聚会,来的多了,她对这里也熟悉了。

  推开门首先看到的并不是热闹的舞池和奢靡黯淡的灯火,而是一只英俊漂亮的苏格兰牧羊犬,它叫丢丢,每个进来的客人都会忍不住朝它投去惊艳的一瞥,一些爱狗人士更是会直接扑上去,抱着它摸了又摸,亲了又亲。

  她也不例外。

  看到丢丢时眼眸里光芒闪烁,本有些淡然的脸上顿时流露出欢喜的表情,蹲下摸了摸丢丢的头,和它打招呼。

  丢丢是这家酒吧主人的爱犬,性子高傲,通常都不爱搭理人,任你再热情它都只是睁着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睛淡淡地注视着你。

  可能是她来的次数多了,得到了它热情对待,上串下跳地往她身上扑,在米白色长外套上摁了好几个梅花印,乐的她连忙伸手接住丢丢的一对前爪,笑声也随着酒吧轻柔的音乐传开。

  笑声很轻,可还是让里面的苏遇听见。

  “年华,你来了!”他声音就如他人一样温润,“这边!”

  随着他一声轻唤,原本围绕着长桌而坐的宁靖和陈培都转过头来,目光聚集在她身上,另外和苏遇坐在一起的陌生女孩也抬头望过来,目光审视,夹杂着明显的敌意。

  明天是周末,人非常多,这是他们的老位子,酒吧老板老板娘也都知道他们每周五这个时候都会过来,所以酒吧的工作人员会在桌子上放上一个牌子,表示有客订下。

  他们两男两女,呈男女双双搭配状分别坐在两方红色沙发上玩色子,十分亲密。

  沈年华头一次有了自己是外人闯进他们之间的感觉,这种感觉很不舒服,更不舒服的是看着自己男朋友和陈培靠的那么近的坐在一起,而陈培,一只手优雅地握着酒杯,一只手搭在红色沙发背上,头慵懒地在宁靖的肩上靠着,长长的酒红色大|波浪卷发妖娆地散在她和宁靖的肩上,说不出的妩媚和迷乱。

  看宁靖脸上吃惊尴尬还有对沈年华露出的赔笑表情,可以看出他刚刚迷醉其中,享受美人恩。

  陈培是个漂亮任性又风情万种不拘小节的女人,说起来会进来他们这个小圈子,还是因为她。

  陈培开始只是她的朋友,通过她认识了苏林,又从她和苏林的对话中知道了他们这个小圈子,初来H市又没什么朋友的她就像沈年华撒娇,跟着她一起来到这里。

  她交际手腕十分高明,说话更是八面玲珑,很快就融入这个圈子,俨然成为这圈子的女主人般的人物。

  这一点是沈年华十分佩服又万万不能及的。

  那时她不知道,见陈培很会说话,常常以退为进又撒娇可怜,还在学校未经过历练的沈年华哪是她的对手,三两下就被她哄的没法子,还真把她当成无话不谈的好友,只是接触多了之后她也知道,陈培太过精明,说的话你只能听信一成就够了,什么为姐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话更是扯淡,一旦有什么事,她是跑的最快的那个,时间长了,也就看清了。

  其实在刚认识时,宁靖就警告过她,说离陈培这女人远点,不然被她卖了还帮她数钱。

  那时她还不高兴,说:“宁靖,没你这样诋毁我朋友的。”

  在她看来,交朋友就是交朋友,很简单,不掺和任何杂质的,哪知这世间纷杂,妖怪众多,专门披着画皮吸人精血,直到将你吸干榨不出半点汁来再将你一脚踢开。

  宁靖在学校时也是跟她一样纯热的性子,毕业后和几个好兄弟合伙开了个公司,被朋友背叛,又被‘好兄弟’卷了全部资金远走高飞,在职场中摸滚打爬六年混上现在这个位置,见识了社会的现实与残酷,才渐渐变得没有了棱角,更加的钻营和市侩的,对她说的这些,都是他血的经验的总结。

  只是她没撞个头破血流哪里肯听,只觉得说宁靖社会上混久了,就把别人想的跟他一样。

  这把他气的,直说随你好了,到时候被怎么样了别来找他哭。

  她当然不会来找他哭,见她委屈,他会自己过来找她,心疼地胡乱擦着她的眼泪,告诉她:“哭什么,这点小事也值得你哭?吃一堑长一智,下次你就知道了!天塌下来还有我给你顶着呢!”

  沈年华抬起头来,红红的眼睛里满是迷惑,自问道:“我也不知道我在哭啥,说起来还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我心里就是不爽!”

  “傻妞。”宁靖抱着她,用手将她脸上眼泪都抹干,“走,我带你去吃野猪肉!”

  “太贵了,两百块钱才那么一小盅,我们去吃拉面吧!”她大声念着广告词:“兰州拉面!四块钱一大碗,经济实惠,价钱不贵!”

  “养的起你!”他拉着她,坐上他那二手的铃木两厢车,帮她系上安全带,顺手捏把她不算饱满的胸部,“这么瘦,没几两肉,抱着都没手感,得好好补补!”

  她双手捂着胸,满脸通红,“色狼!”

  “给自己女朋友丰胸是为了自己以后的福利,怎么就色狼了?”

  她脸憋得像天边的夕阳似的,红彤彤的,羞恼道:“没听过野猪肉可以丰胸的!”

  宁靖哈哈大笑,“你个傻妞,逗你玩呢,你还当真,怎么这么天真啊?”接着又不忘夸自己两句:“我跟你说,幸亏你是遇到我,不然把你卖了还帮人数钱!”

  她很不屑地一扬头,得意地说:“去!别说的你多聪明我多笨似的!我要真笨能十七岁就上大学,一上大学就把你给泡上手了么?高等学府有没有?大帅哥有没有?”

  遇到这类问题,死要面子大男子主义又甚重的宁靖是从来不肯认输的,“你个小样儿,谁泡谁呀?”然后又得意地笑:“算你有眼力!”

  在受过那么些背叛之后,他曾直言不讳地对她说:“这世上除了她,我再也不敢相信任何人了。”

  就是苏遇,也是因为两人又共同利益,才接近他,最后和他成了兄弟。

  如果不是因为苏遇家世好,能力强,又是他的顶头上司,加上人通透没什么野心,可即使这样,他也不敢拿全部的真心对他,更多是利益的牵绊。

  用他的话说就是:“这世上再深厚的感情都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腐蚀!”

  他说这句话时,正处于人生的最低谷,双眼通红,整个人颓废的不像他。

  也是从那之后,他放弃了他的梦想,离开了他的乐队,雪藏了他珍爱的吉他,全身心的投入到职场当中,才年纪轻轻,就混到现在这个职位上,虽说不高,可也是这个圈子里除了苏遇之外最年轻的销售经理。

  可他和苏遇又不一样。

  苏遇虽说是他们整个Z省的大地区的销售总监,可这也和他家世有关,又是高等学府高学历,加上他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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