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舞-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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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休息的药,睡一下,不会伤害你身体的。”施试眉放开他,拢了拢发丝,“你那么小心谨慎,要让你喝一杯迷药睡一下,还真不容易。”她笑脸盈盈地看着他,“幸好你一点不懂得女人。”
眉娘?聿修困惑之极地看着她,她究竟想做什么?那杯酒里的药力强劲,他眼里的施试眉渐渐模糊,只听到她低笑的最后一句:“放心,我不是下了迷药要强暴你,呵呵……”
好不容易让他睡着了。施试眉叹了口气,要缠他到药力发作真不简单,她真怕这男人突然瞧破了她在做什么,幸好他对女人青涩得连吻都紧张,否则聿修岂是这么容易迷倒的?情不自禁地一笑,他也只是对着她的时候才卸下他的铁面让人看见他的青涩,若不是他爱她,聿修怎能被美人计骗倒?吻了吻睡着的聿修的脸颊,施试眉叹了口气,轻轻地道:“对不起,明天就会好了,你醒着必不肯让我这么做,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因为驱除鬼驱虫的方法是——以身代之。
她百桃堂的那位姑娘代她的情人受这鬼驱虫之苦,然后投井自尽,那是她开堂十年来发生过的最悲哀的事,所以她才能把鬼驱虫记得如此清楚,那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但在她心里依然清晰得犹如昨日。那位姑娘投井那日早晨的盛装微笑,她今夜终于真真切切地明了了,那不是悲哀,或许竟是一种幸福。
一种这世上独有我能救你的幸福。
是爱人的骄傲。
她拔下烛台上的蜡烛,把烛台的尖刺对准自己的手腕,鬼驱虫喜食鲜血,只要有更多更好的活血,它们就会趋之若鹜。聿修手臂已然一片模糊,这些虫又被他封在肩头以下,所以她要用鲜血把它们诱过来,应该是很容易的吧?尖刺划人手腕,鲜血涌出,她好奇地把伤口压在聿修血肉模糊的右臂上,鲜血浸润他的伤口,过了一阵,几丝金丝似的东西一寸一寸从聿修的伤口拔了出来,渐渐地伸到她的伤口上。
有点恐怖,她吐了吐舌头,笑意盎然,但并不痛。
有她的鲜血做诱,聿修右臂上许多金丝纷纷往外移动,虽然移动缓慢,但是大约一炷香时间这些虫子就能从聿修身上转移到她身上。鬼驱虫刀剑难伤,而且身子甚长,一头缠上了她的伤口,身子的大部分还在聿修身上,可惜不能把它们全身引出来杀死。
“你在……做什么?”出乎她意料之外,只是片刻,聿修已然清醒,他是何等功力?怎能被施试眉区区迷药轻易迷倒?眼眸微微睁开,人目就是施试眉诱虫的情景,顿时目中犀利且凌厉的光暴射在她脸上。
天——啊——施试眉满面好玩的笑意立即僵住,在他震怒的目光下十多年来第一次不知道如何是好,咬住嘴唇,“你醒了?”
聿修一下收起右臂,冷冷地问:“这就是你驱虫的方法?”
她低头不语。
“嚓”的一声轻响,施试眉震惊抬头,只见聿修满面震怒冷然的神色,大概一辈子都没这么愤怒过。接着他的右臂便鲜血爆出,与肩头分离,“砰”的一声落地,血溅三尺!
“聿修!”她拍案而起,震惊、后悔、愤怒、心痛种种情绪陡然在脑中爆炸!双目瞪着他流血不止的伤口,张开了口却说不出一句话,接着她便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胸口衣襟上血迹宛然。
他居然为了不让那些虫缠上她的伤口震怒之下自行断臂。施试眉唇边血丝蜿蜒而下,落上了衣裳,她不知想哭还是想笑,轻轻咳了两声,眼泪潜然而下,唇边却是微笑。
她居然吐了血。聿修根本没感觉到痛,他只被这个女人任性的做法激怒得火冒三丈,眼见她望着他的伤口落泪微笑,见她不能自持地喷出一口鲜血,聿修眼里的愤怒逐渐化为了怜悯,他当然明白她是为了他好,只是他不能容忍这种牺牲。如果我好了你却伤了,那不是和没好一样?你只是不会武功的弱女子,何必代我受这份苦?他颤抖地伸左手去触摸她的脸颊,拭去她的眼泪,为她把脉。她没事,只是一时太激动急痛攻心所以吐血,轻轻抚摸她的散发,他低声道:“下次……下次如果再这样,我一定会被你气死。”
“我……我不敢了……”施试眉泪珠盈然看着他由愤怒而怜悯的眼神,吸了口气,她连碰也不敢碰他,怕触动他的伤口。又吸了口气,她终于像全然不知所措的女人一样哭了起来,“你为什么……为什么要断臂?又不是没有希望,你太过分了。”
他不答,轻轻搭着她的肩,居然淡淡叹了口气。
“咯”的一声房门被推开,圣香第一个冲了进来,眼见房内血溅三尺,猛地一呆,看着遍身血迹相拥而立的两个人,他站在门边没过来。
容隐进来封住聿修断臂的伤口大穴,脸色冷峻一言不发,也不知他是喜是怒。
“我的天啊——”岐阳哭笑不得,这果然是驱虫的好办法,手都砍了,还怕什么虫子。
忙乱了一阵,好歹把两个人搞定。
“聿木头你一早身上带了这东西是什么意思?”圣香眼尖,看见地上丢着一柄玉刀,那是不知哪里的百姓送给聿修侦破奇案的谢礼,聿修一直把它当做镇纸放在书桌上。这玉刀是装饰之物绝对不可能用来伤人,但在聿修真力之下断臂如切豆腐。他既然带着这东西,说明他一早打算断臂。
“我不信眉娘能有什么正当的法子驱除鬼驱虫。”聿修简单明了地回答。
施试眉苍白的脸上微微一红,他还是最了解她。
“什么叫做两个笨蛋加起来等于一千个白痴,这句话说的最有道理了。”岐阳包扎好聿修的伤口,“自己的手臂自己砍,聿木头你好狠,下手不留情。”
“天时已晚,聿修伤势不轻,让施姑娘照顾他就好,我们走吧。”容隐自来不说什么,淡淡地道,“他们需要休息。”
岐阳点头,带头先走。
圣香最后一个离开房间,突然他微微一顿,“眉娘……”
施试眉微微一怔,“什么?”
“你为云卿破白纸,清身何惧洼中臭。清眸倦目为君死,流水高山万户侯。”圣香回头看了施试眉一眼,一笑而去。
施试眉怔然,聿修微微一笑,低声说:“圣香就是圣香。”
她怔了半晌,终于叹了口气,“为什么我自己都不明白的事,你们居然都明白?”
“只是因为我们都关心你。”
他说得如此简单,施试眉蹲在他身前,怔怔看着他,伸指去抚平他微蹙的眉头,“痛吗?”
“不痛。”聿修答得干净利落。‘她温颜微笑,“对不起,我再也不会了。”
“你为云卿破白纸,清身何惧洼中臭。清眸倦目为君死,流水高山万户侯。”圣香一笑而去,寥寥二十八字,说穿了施试眉代聿修受鬼驱虫之苦的心事。她孤清自负,一世被人辜负良多,虽然豁达,但难免留下阴影。越是深爱,就越怕再次被辜负,所以她宁愿借此机会代聿修死,好过将来万一聿修离她而去,她又要承担心碎神伤的惨痛。高山流水知音难求,她愿此刻为懂她的聿修死。聿修身为朝官官阶显贵,若日后高升,她的身份更是配他不起,所以与其他日分离,不如此刻她死。只要他日后身登高位富贵荣华之时能想她一二,那就足够了。就是施试眉自己也未必完全明白自己这份心情,但非但聿修看穿了之后震怒,连圣香也看破了,如此提醒她不必妄自菲薄。
眉娘自是眉娘,聿修愿为她断臂,她该自负值得的。
她不需害怕也不必自卑,她该自负她绝对有资格获得幸福。
第十章人间一聚
开封依旧是开封。
百桃堂依旧是百桃堂。
客人依旧来来往往,姑娘们依旧温婉可人。
施试眉依然三楼倚栏眺望,只不过她身边多了独臂沉默的男子。
“为什么辞官了?”她支颔看着楼下热热闹闹来来往往的场面。
“聿修独臂,不宜办事。”聿修淡淡地答,还是很寡言少语。
“我当你会做官做一辈子。”她盈盈地笑,“辞了官有什么打算?
他摇头、抿唇,虽然相貌文秀,但神色甚是坚毅挺拔。
“你不说话我怎么知道你在想什么?”她开玩笑,“莫非想在我百桃堂长住?
聿修不答,眼望着楼下。
施试眉只好叹了一声:“还是打算行走江湖,丈三尺剑、管不平事?”
聿修摇头,终是开口答了一声,“我不会使剑。”
她转过头对着旁边吐了吐舌头,这人还是老模样,不知道什么叫做玩笑。吐完了舌头她若无其事地转回来嫣然一笑,“还是打算回家种田?”
“聿修无家可回,也没有地可以种。”他回答。
“那你难道要做绿林大盗抢劫为生吗?”她一把木梳缓缓插上发髻,流目瞪了他一眼,“在我身边站了一天了,究竟想说什么?
聿修又沉默。
她鼓着气瞪他,终于好气又好笑罢了,“聿木头。”她低低地学圣香骂了一句,这人就是这种德性,有时让人觉得很是好笑。这样的沉默已经好多次了,自从他决定辞官就常来陪她饮酒,有时候她觉得他有话要说却欲言又止,但怎么等也等不出他想说什么。
“下一任御史是位不错的人才,聿修既已残废,诸多不便,朝中微言既众,也无留恋之人,我也无心为官……”聿修此刻才回答她“为什么辞官”的问题,像是他想了很久。
“那你是为什么为官的?为江山?为百姓?为荣华富贵?”施试眉浅笑。
“我忘了。”聿修淡淡地道。
“忘了?”她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这样答,而且还是这么认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不是为朋友么?”她微微一笑,“因为十五岁那年眼见开封强豪欺凌同住道观的朋友,你不忿世道不公,才求做官以持公义。”
聿修没什么表情,还是淡淡地说:“我忘了。”
这故事是圣香告诉她的,其中自然有加油添醋胡说八道的成分,但至少当真有过这么一回事吧?他从来不说他有过什么样的壮举,十多年为官,只一声“我忘了”,其中隐含了多少聿修不说的感慨,她很明白,却只是一笑。
“我下个月要去江南山庄。”他突然说。
“哦?”她浅笑。
“大概一个月回来。”
“哦。”
“你一个人……”
“我等你。”
※※※
江南山庄。
江南山庄庄主江南丰负手在大堂内等着,他手头上一件杀人怪事无法处理,本想请“白发”和姑射夫妻商量,但他们却说要上沪州采茶,请了朋友代为处理。他不知这位“白发”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物,如果是全不相干的人,这件事分明危险,连累到不相关的人更是不好。这位朋友名叫“聿修”,江湖上并无这号人物,必是初涉江湖的年轻人,这种事让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处理,也大是不便。因此他在这里等,等着婉言谢绝此人的帮助。
“庄主,聿公子来访。”江南山庄的手下进来通报。
“请。”江南丰颔首。
一位青衫男子缓步而人,那身衣裳已经洗得泛白发旧,右袖飘拂,居然只有左臂。
此人容貌文秀,身材瘦削,颇似体弱多病的白面书生。
江南丰眉头一皱,但容隐既然皆悉托付此人,此人必有些过人之处,倒也不好小觑了人家,“聿公子路上辛苦。”
青衫男子点了点头,却不作答。
这让江南丰颇觉尴尬,他是江南山庄庄主,隐然是当今武林盟主,此人居然就点了点头,似乎完全不知他是什么人物。轻咳了一声,他的涵养甚好,拱手一礼,“给聿公子看茶。”
书童上茶,青衫男子又点了点头,依然不语。
此人莫非是个哑子?正当江南丰暗自揣测的时候,突闻门外一声熟悉的笑声:“江兄可是有客?韩某不速而来,不知是否让主人为难,哈哈哈。”
“哪里,韩老弟多日不见,身体可好?”江南丰笑道,迎到门口。来人正是江南第一箫客韩筠,他与强敌决斗,几个月前听闻伤重难治,如今竟然痊愈登门,怎不让江南丰大喜?
一身白色儒衫的韩筠手持长箫,仙风道骨地进门,含笑道:“小弟伤势已愈,让江兄担心了。”他并未看清堂内所坐何人,径自找了个地方撩开衣裳下摆坐下。他与江南丰年龄相差十余岁,但却是生死之交的过命交情,因而病愈登门绝不与他客气。
青衫男子一边坐着,连一眼也未往那边看,也未曾开口。
“书童看茶。”江南丰抚掌笑道,“韩老弟伤势痊愈可喜可贺,今日等江某事情一了,还待一尽地主之谊。”
韩筠搁箫于桌上,“江兄客气,今日有何要事……”他偶然向旁边看了一眼。
“宋家庄义庄命案一事……”江南丰正在回答,突然见韩筠目视身旁,渐渐地满面惊愕震动之色,根本全然没有在听他的话,“韩老弟?”他心中一奇,随着韩筠的目光望去,见他盯着身边那位青衫男子,难道江南第一箫客居然认识这位年轻人?如与韩筠是旧况,那这位年轻人当非寻常人物。韩筠为人君子风度,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韩筠风闻甚好但知交极少,若非当世豪杰,他是不会轻易深交的。
“聿公子?”韩筠怎会想到在这里遇到聿修?当日聿修一指救命之后拂袖而去,他死里逃生连人影都不见,却居然数月之后在江南山庄见到他,世事之奇,真是匪夷所思。
青衫男子淡淡看了他一眼,又是点了点头,默然不答。
“韩老弟认识聿公子?”江南丰大奇,这人居然还是点了点头,一点惊喜都没有。反倒是韩筠惊喜之色溢于言表,只听韩筠失声道,“聿公子怎会在此处?是为了查案?”
青衫男子又点了点头,他自踏入此地一句话未说过,点了四次头,把准武林盟主诧异了个十足十,“韩老弟,他是何人?”
“他是……”韩筠正待说明聿修是何人,却听一个声音淡淡地道:“聿修此时一介布衣,往事不提也罢。”,声音清越,正是聿修终于开口说了句话。
“他是韩某的救命恩人,韩某之伤正是聿兄所救。”韩筠多年老江湖,临时改口,正色道,“当日聿兄即时离去,救命之恩,韩某此时谢过了。”他一礼到地,满面真挚尊敬之色。
此人居然得韩筠如此敬意?竟还是韩筠救命恩人?江南丰惊诧万分,随之微微一笑,“看来白发所托,必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