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北平-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凑不起钱,那么这幅画就应该卖给出得起钱的人,陈掌柜,你我可以成交了,我出三千元。”
“佐藤先生,这件事我真的很为难,罗教授那里我没法交代呀……”
那翻译有些不耐烦了:“行啦,就这么定了,一会儿佐藤先生会打发人来送钱,这就算成交了,不过佐藤先生还有个小小的要求,这幅画有些残破,需要请高手修补一下,请你三天以后把修补好的画送到煤市街笠原商社去。”
陈掌柜极力压住心头的狂喜,一口应承下来。这幅画以五十元购进,转手就翻了几十倍,如今这年头儿做什么生意能有如此之暴利?真应了古玩行那句行话:“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文三儿受陈掌柜指派,到朱茅胡同去接“裱糊王”于庆同。这个于庆同也是琉璃厂响当当的人物,他自己不开铺子,也不受雇于任何铺子,谁要是裱画得上门去请,还得看他高兴不高兴,若是不高兴,给多少钱也不干。这位爷有睡懒觉的毛病,每天上午十点才起床,这时请他去揭裱字画的人已经等在门口了,其实裱画是于庆同的副业,他真正的本事是修补古画,就凭这手绝活儿,于庆同在琉璃厂成了爷,他的工钱比同行要高出三倍,就这样,还不见得能请到他。
文三儿到于庆同家时,这位爷刚刚起床,文三儿在院门口等了足足一个小时,于庆同才洗漱梳妆完毕,磨磨蹭蹭地坐上文三儿的车,这还得说是陈掌柜有面子,若换了别人,于庆同还不准去呢。
文三儿拉着于庆同快走到“聚宝阁”时,碰上了《京城晚报》的记者陆中庸,陆中庸留着小分头,穿着件很旧的蓝布长衫,胳肢窝里夹着个皮包,一副落魄文人的模样。他见了文三儿就亲热地喊起来:“文三儿,我正找你呢,你吃了吗?”
文三儿说:“陆爷,您问的是早饭还是午饭?要是问早饭我吃了,要是问午饭我还没吃呢,怎么着陆爷,瞧这意思您是要请客?”
陆中庸笑道:“你当我请不起?这样吧,中午我在‘会仙居’等你,请你吃炒肝儿怎么样?”
“哎哟,您没犯病吧,一个大记者平白无故请我吃炒肝儿?我怎么觉着不踏实呀,陆爷,您还是有事儿说事儿吧,别吓着我。”
“文三儿啊,你小子可真是螺丝的屁股——弯拐多。我好心好意请你吃饭,你倒觉得我在算计你,你小子有什么可算计的?光棍儿一根儿,就这么辆洋车,还不是自己的。”
“这倒也是,我一条光棍儿怕什么?又不是娘们儿,一不留神让人拐卖到窑子里,您陆大记者要真有那能耐,就把我卖给相公堂子,我觉着卖屁股都比拉车强。”
“那咱说定了,中午‘会仙居’见。”
《京城晚报》的娱乐版记者陆中庸是个杂家,他什么都懂,什么都不精。《京城晚报》是个发行量不大的小报,其办报宗旨是不谈政治,以社会新闻为主,只报道些明星绯闻、梨园轶事、男盗女娼、无名尸体等。《京城晚报》的娱乐版还根据北平市民的爱好,撰写一些关于花鸟虫鱼、养鸽驯鹰类的常识和评论。陆中庸是娱乐版记者,他整日混迹于街头巷尾,结交三教九流,似乎和谁都认识,又和谁都不太熟。他是个颇为敬业的记者,笔下时有风雷,语不惊人死不休。民国十八年“中东路事变”,张学良的东北军和苏联军队在中苏边境地区交战失利,陆中庸坐在北平的茶馆里大笔一挥,写出了一篇军事评论,文章中写道:东北军之所以失利是因为空军不如俄国人,我国的飞机少,向外国买又没这么多银子,怎么办?鄙人向少帅献一良策,政府应紧急向民间征集大批经过训练之老鹰,以每只鹰爪携带两枚手榴弹计算,一千只鹰可携带两千枚手榴弹,鹰群于敌方阵地上空投弹,其效果决不亚于轰炸机群。据鄙人考证,训练动物参战的传统在我国源远流长,最远可追溯到黄帝与蚩尤之战,此次大战中,虎豹与大象都参加了战斗……
陆中庸不愧是娱乐版记者,玩的就是花鸟虫鱼、养鸽驯鹰,三句话不离本行,于细微之处乃见军国大义。
中国的记者写文章喜欢两边拿稿费,这种恶习从19世纪末中国出现现代意义的报纸时就存在了,若是记者写文章吹捧了某个人,这人就得向记者意思意思,给多给少您看着办,否则下次的文章吹捧就变成了诋毁。陆中庸先生当然也免不了俗,谁跟钱有仇呢?《京城晚报》的娱乐版上经常出现陆中庸自相矛盾的文章,譬如他写某公子有只骁勇异常的蛐蛐儿,经常与公鸡相斗,而且常胜不败,以至公鸡见了蛐蛐儿就落荒而逃,此乃蟋蟀极品也,云云……不到一个星期,陆中庸的口气又变了,说是经本报记者探访,某公子的蛐蛐儿原来是一只“油葫芦”冒充的,现在这只冒充蛐蛐儿的“油葫芦”已经葬身鸡腹……这种自相矛盾的报道,行里人都明白,只怨那公子没给陆中庸送稿费。
坐落在前门外鲜鱼口里的“会仙居”是个门脸儿不大的小饭馆,寒酸得根本上不得台面,唯独以卖炒肝而闻名于京城,犹如豆汁、爆肚、炒疙瘩等大众化食品一样,京城人好这一口儿。炒肝既无肝,也无须炒,而是用猪大肠切成段儿卤煮,然后用口蘑汤勾芡,制成所谓炒肝,这是典型的穷人食品,不过一些美食家和文人雅士却把它列入京城名小吃之列。
炒肝这类食品还堂而皇之地进了歇后语,旧时有“猪八戒吃炒肝——自残骨肉”的说法。
陆中庸坐在“会仙居”饭馆里等文三儿,他先要了一碗炒肝吃起来,他觉得请一个臭拉车的吃饭,炒肝足矣,关键是便宜。这年头儿当个小报记者也真不容易,你得自己去找新闻,没有新闻就没有稿费,没有稿费吃什么?问题是,哪儿来这么多新闻?比如昨夜刮了一宿西北风,某人早上起来发现天桥躺着几个“路倒儿”①,那叫新闻吗?谁会在意几个乞丐的死活?除非这死者是某位著名的交际花,这才有文章做。陆中庸觉得这个世道实在是乱得不够,他巴不得天天有电影明星、京剧名角儿遭到绑票,绑匪最好还和他认识,这样他可以既当调解人,又可以写出第一手报道,弄好了两边拿钱。陆中庸认为自己是个怀才不遇的人,缺的只是机会而已。
中午十二点半了,文三儿才满头是汗地走进饭馆,他光着脊梁,小褂儿搭在肩上,进了门儿先用小褂儿擦擦脸上的汗,然后坐下吩咐道:“陆大记者,给我来两碗炒肝,四个火烧。”文三儿可不傻,他知道陆中庸不会平白无故请他一个臭拉车的吃饭,若不是有求于他,这孙子就是在街上碰上文三儿也会装不认识。
文三儿用了不到五分钟,两碗炒肝加上四个火烧就进了肚子,陆中庸在一边吸着香烟一声不响地看着他。文三儿松了松裤腰带说:“陆爷,饭吃完了,您还有事儿吗?要没事儿我先走了。”
陆中庸笑道:“文三儿,你行啊,吃饱喝足了一抹嘴儿就想走?跟我逗闷子是不是?”
文三儿嘻皮笑脸地回答:“我说这世上也没白吃的饭,陆爷,您说吧,到底有什么事儿?”
陆中庸不再兜圈子,直截了当地问:“我想知道你们陈掌柜把《兰竹图》卖给了谁,卖了多少钱?”
“哎哟,陆爷,您这不是难为我吗?我这辈子除了在炕上画过图,哪知道别的什么图?我说陆爷,我这人您知道,吃饱了饭就不认大铁勺,哪儿还管得了这么多,您别忘了,我在陈府只是个拉包月的,又不是陈家大少爷。”
“文三儿,你少来这一套,你看看这个,看仔细了。”陆中庸不慌不忙地将一块银元放在桌子上。
“陆爷,您太小瞧我了,我文三儿虽说穷,可面儿上的规矩还懂,再说陈掌柜平时也待我不薄,我不能不讲义气吧。”
陆中庸听也不听,只把文三儿的话当放屁,他一声不吭地又放上一块银元。
“陆爷,不是我驳您的面子,这事儿我还真不能说……”
陆中庸站起来:“文三儿,你小子根本就不是个做买卖的料,钱摆在那儿你都挣不上,我教你一招儿,你听仔细了,世上凡事都有大有小,都有个价儿,一只蛐蛐儿再好也卖不出鹰的价儿,十只‘老西子’②也顶不上一只‘百灵’。我要问你的事儿只值两块钱,多一个子儿没有,你要不想挣这两块钱就明说,我扭身就走,别说这么多废话。”陆中庸说着便收起桌上的钱。
文三儿按住了陆中庸的手:“别价,陆爷,两块钱就两块钱,土地爷吃蚂蚱——大小是个荤腥……”
陆中庸手一松,钱到了文三儿手里,他重新坐下,嘴里骂道:“文三儿啊,以后你他妈少跟我来这一套,还什么‘面儿上的规矩’,‘不能不讲义气’,真他妈的耗子啃茶壶——满嘴是瓷(词)。”
“裱糊王”于庆同花了三天时间才把《兰竹图》修补好,当然,他也没便宜了陈掌柜,这三天工钱是一百块大洋。陈掌柜很满意,于庆同不愧是“裱糊王”,贵是贵了些,可手艺真是没挑,画儿一展开,你就是拿放大镜找也看不出半点儿修补过的痕迹。陈掌柜用电话和笠原商社的佐藤联系好,说好第二天上午亲自把画儿送过去。
那天晚上陈掌柜和几个朋友打了几圈儿麻将,不知怎么回事,那天夜里他手气出奇的好,怎么打怎么赢,打到最后陈掌柜赢得都不好意思了,真有心输几把,不成,想输都输不了。他想收手不打了,也不成,朋友们都说陈兄你怎么不懂规矩,麻将桌上赢钱的主儿没资格先提退场,谁让你老赢呢,总得给别人捞本儿的机会吧?陈掌柜没办法,只好陪朋友们一圈儿一圈儿地打下去,直到凌晨三点才散局。
文三儿到于庆同家时,这位爷刚刚起床,文三儿在院门口等了足足一个小时,于庆同才洗漱梳妆完毕,磨磨蹭蹭地坐上文三儿的车,这还得说是陈掌柜有面子,若换了别人,于庆同还不准去呢。
文三儿拉着于庆同快走到“聚宝阁”时,碰上了《京城晚报》的记者陆中庸,陆中庸留着小分头,穿着件很旧的蓝布长衫,胳肢窝里夹着个皮包,一副落魄文人的模样。他见了文三儿就亲热地喊起来:“文三儿,我正找你呢,你吃了吗?”
文三儿说:“陆爷,您问的是早饭还是午饭?要是问早饭我吃了,要是问午饭我还没吃呢,怎么着陆爷,瞧这意思您是要请客?”
陆中庸笑道:“你当我请不起?这样吧,中午我在‘会仙居’等你,请你吃炒肝儿怎么样?”
“哎哟,您没犯病吧,一个大记者平白无故请我吃炒肝儿?我怎么觉着不踏实呀,陆爷,您还是有事儿说事儿吧,别吓着我。”
“文三儿啊,你小子可真是螺丝的屁股——弯拐多。我好心好意请你吃饭,你倒觉得我在算计你,你小子有什么可算计的?光棍儿一根儿,就这么辆洋车,还不是自己的。”
“这倒也是,我一条光棍儿怕什么?又不是娘们儿,一不留神让人拐卖到窑子里,您陆大记者要真有那能耐,就把我卖给相公堂子,我觉着卖屁股都比拉车强。”
“那咱说定了,中午‘会仙居’见。”
《京城晚报》的娱乐版记者陆中庸是个杂家,他什么都懂,什么都不精。《京城晚报》是个发行量不大的小报,其办报宗旨是不谈政治,以社会新闻为主,只报道些明星绯闻、梨园轶事、男盗女娼、无名尸体等。《京城晚报》的娱乐版还根据北平市民的爱好,撰写一些关于花鸟虫鱼、养鸽驯鹰类的常识和评论。陆中庸是娱乐版记者,他整日混迹于街头巷尾,结交三教九流,似乎和谁都认识,又和谁都不太熟。他是个颇为敬业的记者,笔下时有风雷,语不惊人死不休。民国十八年“中东路事变”,张学良的东北军和苏联军队在中苏边境地区交战失利,陆中庸坐在北平的茶馆里大笔一挥,写出了一篇军事评论,文章中写道:东北军之所以失利是因为空军不如俄国人,我国的飞机少,向外国买又没这么多银子,怎么办?鄙人向少帅献一良策,政府应紧急向民间征集大批经过训练之老鹰,以每只鹰爪携带两枚手榴弹计算,一千只鹰可携带两千枚手榴弹,鹰群于敌方阵地上空投弹,其效果决不亚于轰炸机群。据鄙人考证,训练动物参战的传统在我国源远流长,最远可追溯到黄帝与蚩尤之战,此次大战中,虎豹与大象都参加了战斗……
陆中庸不愧是娱乐版记者,玩的就是花鸟虫鱼、养鸽驯鹰,三句话不离本行,于细微之处乃见军国大义。
中国的记者写文章喜欢两边拿稿费,这种恶习从19世纪末中国出现现代意义的报纸时就存在了,若是记者写文章吹捧了某个人,这人就得向记者意思意思,给多给少您看着办,否则下次的文章吹捧就变成了诋毁。陆中庸先生当然也免不了俗,谁跟钱有仇呢?《京城晚报》的娱乐版上经常出现陆中庸自相矛盾的文章,譬如他写某公子有只骁勇异常的蛐蛐儿,经常与公鸡相斗,而且常胜不败,以至公鸡见了蛐蛐儿就落荒而逃,此乃蟋蟀极品也,云云……不到一个星期,陆中庸的口气又变了,说是经本报记者探访,某公子的蛐蛐儿原来是一只“油葫芦”冒充的,现在这只冒充蛐蛐儿的“油葫芦”已经葬身鸡腹……这种自相矛盾的报道,行里人都明白,只怨那公子没给陆中庸送稿费。
坐落在前门外鲜鱼口里的“会仙居”是个门脸儿不大的小饭馆,寒酸得根本上不得台面,唯独以卖炒肝而闻名于京城,犹如豆汁、爆肚、炒疙瘩等大众化食品一样,京城人好这一口儿。炒肝既无肝,也无须炒,而是用猪大肠切成段儿卤煮,然后用口蘑汤勾芡,制成所谓炒肝,这是典型的穷人食品,不过一些美食家和文人雅士却把它列入京城名小吃之列。
炒肝这类食品还堂而皇之地进了歇后语,旧时有“猪八戒吃炒肝——自残骨肉”的说法。
陆中庸坐在“会仙居”饭馆里等文三儿,他先要了一碗炒肝吃起来,他觉得请一个臭拉车的吃饭,炒肝足矣,关键是便宜。这年头儿当个小报记者也真不容易,你得自己去找新闻,没有新闻就没有稿费,没有稿费吃什么?问题是,哪儿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