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诈骗生涯-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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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尼尔·福赛斯、艾略特·卡斯特罗
译者:黄秀铭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始即是终 终即是始(1)
爱丁堡机场,2004 年 11 月 5 日
唉,最烦人的,就是着陆后、下飞机前这一段了。要在平时,我至少还会坐在飞机前排,享受头等舱的宽敞空间,看空姐跑上跑下替乘客找外套,稍有耽搁就一个劲儿道歉。可这些短途旅行,不分青红皂白把大伙儿塞在一堆。再加上在贝尔法斯特出发时事情不太顺,弄得我晚到好一会儿,急急忙忙只好搞了个厕所边上的座位。
本来我是要去阿姆斯特丹的。那天早上,我一边往路易威登行李包里放东西,一边给荷兰航空公司中央订票台打了个电话:“这里是贝尔法斯特机场,荷兰航空公司换票柜台。我们的服务器出了点故障。我想核实一张机票,订票人叫艾略特卡斯特罗,一切都没问题吧?”怕什么来什么,电话那头答道:“那张票还真有问题。”我挂掉电话,骂一句娘,这才决定改飞爱丁堡。
终于,随着“叮咚”一声,人们纷纷从座位上起身,大包小包拖下行李架,缓缓走向过道。直到大部分人离开,我才慢腾腾站起来,从几乎空空如也的架子上取下行李。经过空中小姐身边时我挤出一个微笑,眼睛却始终盯着地板,不让她记住我的脸。
机场中央大厅里,到处是乘客、工作人员和梯子,好一份乱劲儿。几年前,我刚上手这勾当时,爱丁堡机场根本是个笑话。酒吧、商店寥寥无几,乘客挤在一个狭长憋闷的出发区内。多么美好的老时光。现在,机场真弄得满像那么回事了。我挨个儿扫视各家航空公司的换票柜台,心里七上八下。不能落到英国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视线内;得找个合适的对象……就是他了。
“对不起,打扰一下,”我选择了一口苏格兰中产阶级口音。这是个老人,而且是当地人,我得让他听起来熟悉亲切,同时又要显得有点身份。他正在看报纸,闻声抬头,我笑着打招呼:“嗨。您这儿有台传真机是吧,”一边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能麻烦您帮我给这个号码发个传真吗?,当然,我付钱。”
待传真机发出确认收到的信息,我向他道谢,同时将一张20英镑面额的钞票隔着桌子推过去,然后直奔电话间。我按下号码,稍一迟疑,便进入了角色。英国口音,伦敦周边诸郡。“喂,玻璃房酒店吗?我是壳牌石油的大卫史密斯,刚给您发过一份传真……啊哈,收到啦?太好了。是的,艾略特肯定会跟你们联系的。谢谢。”
一个星期前,我从贝尔法斯特的租赁公寓里给爱丁堡的巴莫拉尔酒店打了个电话。巴莫拉尔是家赫赫有名的酒店,气派十足。但更重要的是,它非常大。这就意味着,当你打电话过去,要求接史密斯先生时,酒店为你转接一位史密斯先生的可能性非常大。“喂?”电话里响起史密斯先生的声音。就在那一刻,我偷了大卫史密斯的身份,取他而代之。
这会儿我又拿起电话听筒,按了一下重拨键。“您好,这里是玻璃房酒店。”电话里传来一个尖细的声音。不是刚才的声音,不过这不要紧。“早上好,我是艾略特卡斯特罗。”“您好,卡斯特罗先生,我记得您今天过来?”“是的,我想住在老地方……”“八十一号房间?已经替您留着了,先生。要我们去机场接您吗?”“不用了,我已经下机,很快就到,谢谢。”
在去出租车候车站的路上,我掏出传真函,小心翼翼撕成碎片,壳牌石油公司那荣耀的标识正好被我从中间一撕两半。这些传真其实也不是非发不可,不过,发一份没什么坏处,起码有助于消除怀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人起疑。
出租车司机从车里一跃而起,凭我一千英镑一套的衣服、考究的手提箱,他似乎看到数额不菲的小费就在眼前。车快速穿行在爱丁堡城,他问我此行贵干,我面无表情地答道,“花钱。”司机闻言更加欢欣鼓舞。一排排屋顶后面,城堡映入了眼帘。
我喜欢玻璃房酒店。这才是我心目中的五星级酒店——豪华、高雅、奢侈、富有情趣。别误会。我也喜欢里兹大酒店和广场酒店,喜欢老旧的铜臭气,但在那些场所,我从未觉得彻底放松过。从多伦多到迪拜我都受到过酒吧侍者的羞辱;在澳大利亚,曾经有位酒吧侍者因为我给他一千美元小费而骂我臭显摆。其实我所求并不多,只是要一个能平心静气消费的所在罢了。
“您好,卡斯特罗先生。”只有在这里我才用真名,因为知道还会回来。不只是回到这个酒店,还包括回到爱丁堡,这里离家那么近,要想回家,回这儿就行了。接待员的笑容是真诚的。当人笑得真诚时,眼神自然而真挚,如果你知道如何观察,就能轻而易举看出来。拿我的眼睛来说吧,就几乎永远不变。“现在带您去看套间好吗?”
她把我交给一个身着黑色套装的矮个西班牙人。“卡斯特罗先生,”他拉长声调,领我走向电梯。“八十一号房间,对吧?”脸上挂着心照不宣的笑容。曾有个门僮告诉我,人们将八十一号房间称为“名人套间”。“最近谁在这里住过?”我问,明知他正等我这么问。我们沿走廊一路走下去,他列举出一大堆流行歌星和演员的名字,开门时还提到一个王子。
好一间漂亮客房!房间正中是个木制框架,将空间一分为二,一边是特大号床,另一边是宽敞的起居间。外墙是玻璃的,有扇门通向宽阔的阳台,迎面是一座林木葱郁的小丘。我想了想要不要冲个淋浴,但立刻就否决了。一个念头渐渐搅得我心神不宁,一触即发的渴望使得我呼吸急促,口干舌燥。我把行李往床上一扔,从楼梯走了下去。
出得酒店大门,一左转,便看到一连串酒吧——劳埃德第一、行者、烈酒与莴苣。在我初入道的日子里,窃取的每一英镑钱都会使我欣喜若狂。我曾如此喜爱这些酒吧和里面的刷卡机。我会递给伙计们一张卡,阴阳怪气地让他们取现五十英镑,然后等着听刷卡机发出报错的嘟嘟声。假如报错声真的响起,我人早已闪到了门外。
这就是曾经在我身上发生过的事情。商店招牌、餐馆和银行对我的意义,跟对读者诸君可大不一样。对我来说,它们意味着很多东西,但大致说来可以归结为两类:成功与失败。且慢,其实不对,这么说并不公平。说到头,我从未失败过,只不过有时成功花的时间稍长一些罢了。
有些店,就像是偶遇老友。瞧,走到利思道尽头,就可以看到电影院、苏格兰银行和约翰路易斯百货公司。看到它们,我的反应分别是温暖、非常温暖、冷嗖嗖。有的连锁影院想让排队的人群不断往前挪,于是往往只刷卡而不加确认,好节省时间。至于苏格兰银行和其竞争对手,且容我以后慢慢道来;而约翰路易斯百货,曾经有一次,我不得不飞步而出。
我穿过约翰路易斯百货,走进购物中心,然后从香水柜台走出去。返回的路上我打算在这里停一停,买瓶香水给老妈。本来我通常都是在飞机场买点什么东西给她,但这次因为发传真的事儿,给忘记了。凭着香水邮包上不同的邮政区号,她就能追随我周游世界。
经过“纽带”手机店时,我摸了一下口袋里的家伙。眼下我有三部手机。有时不止三部,但至少总有两部。隔壁是一家电脑商店,看到它,我突然回想起在公寓里某个所在,还藏着加密压缩磁盘呢,不禁浑身一激灵。公寓里有两台电脑,当时我每天都要用上几个钟头,而此刻两台电脑的内存都是一片空白。
下一家店是博姿药妆。在格拉斯哥,曾有一次,在一家博姿药妆店用卡时,出了问题。经理急忙赶来收银台,而我落荒而逃。其实他的怀疑也情有可原,那张卡的主人原是个七十五岁的老人,他把钱包拉在火车上了。但我当时还只不过是个小偷。唉!那些日子多么简单。当初偷窃还没有成为我的职业,更没有成为我的全部生活。那时我还没有对这些可怜虫下手,摇身一变与他们合而为一;我还没有认识到可以通过电话偷钱,钱能够通过稀薄的空气,从全世界最大的各家信用卡公司源源不绝流到我口袋里。
我喜欢这条叫做玛尔翠道的小街。它不长,呈之字形,就在夏菲尼高百货后面。修这条街时,人们心怀希望,虽说也没指望太多。如今,高雅体面的时装商店、时装精品屋和其他奢侈品商店纷至沓来,整条街道都给挤满了。看到这条街道我就会想起邦德大街和第五大道的一些路段。我注意到剩下的单元中,新开了一家珠宝店。
我仅有的一件珠宝饰物是一只白金手镯,是在伦敦艾丝普蕾花八千英镑买的。平常并不戴,因为我对它不是特别喜欢。不过,手里有一张过一天就要被注销的高限额信用卡时,你就会干这种事。无论如何,假如有一块上等手表的话,还要珠宝饰物做什么?我就总是有一块上等表。
夏菲尼高百货的门卫向我点头致意,侧身让路。门有两扇,我滑过其中一扇,瞄到无数监控摄像机中的头一部,然后向自动扶梯走去。扶梯缓缓上行,经过太阳镜部、手提包部,我等着眼前出现那张桌子,脖子都快抻断了。一个女人,三十出头。通常来说,这是好征兆。我面带笑容向她走去。
“嗨,招呼了。”我操着纯正伦敦腔说,自个儿也不清楚为什么。“我想买两千英镑礼品券。”她没说什么便径直处理交易,一边问我付款细节。我掏出钱包,避开她视线范围打开。卡就插在钱包里,齐刷刷一叠,现现成成,但并不像看起来那样无懈可击。我脑子里还记着另外一些,但为这笔买卖我还是选了离手边最近的一张。大卫史密斯。
刷卡机嘟嘟一响,她伸手拿起电话。大卫史密斯的信用卡——我的信用卡,是一张美国运通商务卡。安全问题包括全名、地址、城市、生日和母亲的娘家姓。这些信息,还有远比这多的信息,都在我脑子里。为了不让这些信息变成一团乱麻,我把人名与各种水果一一对应。大卫史密斯对应的是一只大而多汁的梨。我长嘘一口气把梨调出,瞬间这只梨就带出一堆信息:名字、地址、日期……
我谢过她,匆匆走向自动扶梯,一面将礼品券塞进口袋里。回到马尔特里街,我信步逛进路易威登店。“您好啊,卡斯特罗先生。”老实说,这让我吃了一惊。我先前在这里就花过一次钱,那还是今年八月,上回来爱丁堡时。想到这里,我的惊讶烟消云散。那次总共呆了四天,怎么过的已经记不大清楚了。四天花了四万两千英镑。
离开路易威登我又进了隔壁的阿玛尼。来这里纯粹是浪费时间,礼品券在我口袋里变得发烫,但我竭力忘掉它。我心想,大不了从另一个扶梯上去,她就看不到我;即使看到,我也可以用另一张卡付款。我挑了几件T恤衫和内衣。我老买内衣。我老在买。
在柜台前,我从那叠卡最里面掏出一张。这张卡和其他任何一张比都相形见绌,既不是金卡,也不是白金卡,也没有商务卡标志。它是贝尔法斯特一家知名银行开出的借记卡,是我的个人账户,工资就存在里面。我喜欢想到自个儿的工资,这是我新近开始从事的工作,在酒吧当DJ打发时间。一百二十英镑的区区之数,但每次离开酒吧,我都高兴得腾云驾雾般。
这是我唯一靠卖力气赚来的钱,每次领到薪水,我第二天就把现金存进这个账户。不是非存不可,但我就是想存。我还有个银行账户在瑞士,可不像这个账户那么让人舒心。当我将大笔大笔的钱从瑞士账户转进爱尔兰这个账户时,心里其实并不爽,因为来路不正的钱远远超出了规规矩矩挣来的钱。但我还得这么做。人总得过日子啊。说到底,不过是银行账户而已,而且这只是整幅图画的一小块。我要花的钱,已经花出去的钱,大都来去无踪,从不留下任何记录。
我再也等不下去了,于是绕到夏菲尼高店前,从另一扇门走进去。迅速穿过香水区,又一次想起要给老妈买上一瓶,然后乘侧面的扶梯来到男士区。一进去就看到斯图尔特,他也看见了我。这就是我买礼品券的原因。
“嗨,艾略特,真高兴见到您,今天想看点什么?”我喜欢个人化的购物体系(说实在的,要是有钱,谁不喜欢啊?),尤其喜欢斯图尔特的风格。东西只要有一丁点不合适,他绝不会让我买走,哪怕因此而少赚几英镑提成。曾有一次,我穿着一件米色西服从试衣间出来,他居然对我大加取笑。当时我就拿定主意:这家伙值得我喜欢。
我们穿过一个个商品区,他取出这样那样的外套、衬衫、裤子,只要我停下脚步查看,他就问好每件衣服的尺寸,拿出来,和别的衣服一起搭到胳膊上。走到更衣室时,他手上已经堆成一座小山。但我得先去趟洗手间。我跟斯图尔特打招呼,可他没有听,而是朝远处皱着眉,问什么人“什么?”。
我刚进厕所小间,就听到厕所门打开又关上,有人迈了几步走进来。我想这人正站在镜子前,大概没意识到我在里面。我的出现多半会造成些许尴尬,但我还是拉开了小间的门。
一个矮小敦实的男人绷着脸迎了上来。无疑是个警察,就连夏菲尼高保安穿的制服都比他好。我看到他时第一个念头真的就是:这家伙的制服真够旧的,好像灾荒年间的出品。裤子紧紧箍着大腿,肩膀皱得厉害。
我举步前行,好像想跟他擦身而过,但此举其实只是为了促使结果早点到来:大收尾。伴随收场而来的是他胳膊一挥,一只手猛地掐住我手腕,一阵剧痛随之袭来。他手很大,毛茸茸的,拇指压在我衬衫袖子前二到五厘米处,小手指紧扣在我的劳力士蚝式总统型表表盘上。这块表是我花一万两千一百一十英镑买的,用的是素未谋面的一位美国生意人的信用卡。
我叫艾略特卡斯特罗,今年二十一岁。
第二章 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