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侯-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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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呢?”叶朝之笑着反问一句。
答案大家心照不宣。
过了一会儿,睡意再次涌上,我揉揉眼,干脆就着他地大腿当枕头,躺了下来叶朝之只是轻轻拍着我背,柔声低语,“困了就睡会儿。”
阳光从窗缝里浸了进来,透下斑驳的影子。船舱外隐隐传来船桨划动的声音,而船身随着波浪的起伏轻轻晃动着,如同一曲让人沉静的安眠曲。
我慢慢的闭上了双眼。
再醒来的时候,是叶朝之将我叫醒的。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外面隐隐传来喧闹声,听起来似乎很多人。
我揉揉眼,还有点迷迷糊糊的,习惯性的睡醒就叫紫菀,一旁,叶朝之已经开口帮忙回答,“我让紫菀先自己去玩了。”
“嘎?”我怪叫一声,抓抓头发。终于想起来现在在哪里了。
也不能怪我反应慢半拍,谁叫这壳子有低血压,睡饱没睡饱起来都一个样儿。迷糊着呢!
“那现在?”
“现在?”叶朝之在我身边坐下来,伸手替我理顺睡乱的长发。一边道,“现在天黑了灯会也开始了,你是要待在船上等紫菀回来呢,还是干脆也去逛逛?”
“当然去逛灯会!”我毫不犹豫就下了决定。
开玩笑,等紫菀回来不知要等多久。难道要我再睡一觉啊?
叶朝之一脸“早知你会这样说”的表情。
船早已停靠在岸边,往前约十来步,就是热闹喧天的灯市。张灯结彩,华烛灿烂,远远看去,仿佛一条流光溢彩的光带,蜿蜒数十里,把天空中银月地光芒都给盖了过去,朦胧间。月光珠光灯光流转,和着鼓乐喧天,欢歌笑语。好一派夏日夜景。
各地的灯会虽然因为习俗不同,也各有差异。不过就我观察。发现有一点是基本相通的,那就是在灯火映照之下。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地故事,是无处不在,无处不发生的。再加上泉州本来民风就比其他地方略显开放,就在灯会上,有年轻情侣手拉着手,也没人大惊小怪,甚至还有白发苍苍地老爷爷,背着同样白发苍苍的老婆婆来逛灯会,也没人大骂“伤风败俗”,反而都投以微笑和祝福的眼神。
民风如此,我自然入乡随俗,大大方方的拉住叶朝之的手,十指相扣,就如人潮中每一对牵手地情人一般。
我和叶朝之一路慢慢走来,只见两旁悬挂的彩灯都做得很精致,有的还绘着工笔的人物山水,或者写着诗词歌赋,文雅细致,要不就奢华富贵,把夜晚的泉州街道,装点得流光溢彩。
灯市上自然少不了小商小贩,有的卖扇子,有的卖灯笼,再加上泉州本就是商业枢纽,自然天南地北,各色货物,一应俱全。
走着走着,叶朝之忽然开口,“泉州果然繁华,名不虚传。”
他说完,又继续道,“这灯会上,不知有没有贺兰昭采的生意。”
“那个奸商,无利不起早,况且这种有钱赚的地方?”我漫不经心地回答,“放心吧,说到赚钱,招财进宝绝对不辜负他那个绰号。”
“什么绰号?”
“招财进宝。”我笑嘻嘻的补充了一句,“还是我起的。”
“原来如此。”
两人边聊边往前走。
灯市也是夜市,路边小摊有不少卖点心小吃地,还有热气腾腾的馄饨,我忍不住口水都下来了。伸手拉拉叶朝之衣角。
“有馄饨……”
枉费叶朝之那么聪明,这个时候就开始犯糊涂,居然还很认真地朝着那方向看了看,然后点头,“是有馄饨。”
气得我差点抓起他地手当馄饨咬下去。
于是加大了音量,再说了一次,“有馄饨哦!”
幸好叶朝之还不算无药可救,听我这加质加量的第二次重复,立刻明白过来,拉着我在馄饨摊坐下,叫了两碗馄饨。
“借花献佛,请你吃。”
老板速度很快,没一会儿地功夫,两碗热气腾腾香喷喷的馄饨就端了上来,我本就饿了,要不是顾忌着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早就饿虎扑食!
一边吃,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笑嘻嘻的问道,“你会不会做饭?”
话说叶朝之被人称为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博学多才文武双全,不过……以他的出身背景……会做饭的可能性……应该很小。
果然,只见叶朝之轻咳一声,然后面不改色的回了一句,“君子远庖厨。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从没进过厨房。
再换句话说,对厨艺,他是一窍不通!
我举着筷子刚想笑,转念一想,自己似乎也比他好不到那里去,不也一样连烧个开水都不会?于是悻悻然打消了这个念头,埋头猛扒馄饨。
而叶朝之面前那碗馄饨,他一筷子都没动。只是带着微笑,看着我狼吞虎咽,末了。竟伸手过来,替我拭了拭嘴角。
我心里一动。正想开口,可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忽然传来几声轰响,周围的人都欢呼起来。
“是烟花!”我惊喜的叫道。
东风夜放花千树。夜空中绽放开各色烟火来,火树银花。把整个夜空都给照亮了。烟火如星屑纷纷落下,凤箫声动,玉壶光转,明灭之间,隐隐能看见远方一望无际的海平面。
人们纷纷仰头看向夜空,我和叶朝之手拉着手,也不例外。
“真漂亮!”叶朝之赞道。
“泉州灯会,最出名的不是彩灯,而是烟花。”我笑嘻嘻地开口。“招财进宝做这烟火生意,卖到全国各地甚至其他国家去,低价收高价卖。很赚钱哦。”
叶朝之斜斜看我一眼,调侃道。“怎么?把贺兰昭采那套做生意的口吻都给学到了?”
我凑近他。“你该不会是吃醋吧?”
叶朝之笑起来,没回答。只是手上一用力,我站立不稳,就毫无意外的跌进他臂弯中,一只有力地手臂旋即紧紧箍在腰间,动弹不得。
我挣扎了几下没挣开,决定放弃,只好乖乖的靠在他肩膀上。
同时心里暗暗咂舌。
其实叶朝之也是个醋坛子……
夜空中燃放地烟火越来越多,映在人脸上,也是明明灭灭,五彩斑斓的,煞是有趣。
仰头看着,我忽然想起来,开口道,“烟花看起来好看,只不过灿烂就那一刹那的功夫,转瞬即逝了叶朝之闻言转头看过来,我自顾自的继续,“所以有种说法,人比烟花寂寞,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东西,其实最寂寞不过。”
“好好地,怎么说这些?”叶朝之听了颇不以为然,浅笑一声。
“……”我顿觉挫败。
难得人家想学一把亦舒来个冷嘲热讽,又想学一把安妮宝贝感受一下小资,偏生身边这个家伙看似风雅,结果一点都不解风情,枉我拿乔半天!
我正在腹诽不止,耳边,叶朝之温和的声音缓缓传来,“烟花寂寞不寂寞,只有它自己才知道,它本来就只是为了刹那的灿烂而被制造出来,燃过了,也就达成它的任务了,何来寂寞一说?”
我哑口无言。
偏生叶朝之还不放过我,笑眯眯的道,“你怎么也开始学那些文人骚客无病呻吟?”
……真……真是一针见血!
老实说,我就是在无病呻吟……人家不就是想学学小资吗……
我哭笑不得,可叶朝之已经狡猾的岔开了话题,连兴师问罪的机会都没有。
“说到灯会,你可记得还在京城的时候,我与你那次相逢?”可恨自己也不争气,思路居然还真的就顺着他话题彻底岔开了去。
“记得啊,有缘千里一线牵嘛。”
回想起那夜地情境,竟似冥冥之中,真有注定一般,那么多人,为什么我独独就撞到他?为什么我就鬼使神差一样,和他拿了一模一样的面具?
当面具揭开的刹那,我地心脏几乎都停止跳动了。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最好的写照!
而且更加清楚记得,自己鞋子被踩掉了,他背着我送回侯府……
那样宽厚地肩膀,温暖地体温,鼻尖仿佛还能闻到他身上那股淡淡的书墨香气,相依相偎之间,竟然有了想让他这样背一辈子地念头。
而这样的念头,在如今的牵手之下,竟越加的强烈了起来。
也许真的是心有灵犀,叶朝之似乎猜到了我在想什么,俊秀的脸转了过来。
大概是错觉,又大概是因为烟火光芒的关系,他脸竟有点红红的。
我怔怔看着,半晌,才慢慢开口,“还记得你那天晚上背我呢。”
……大概真的是错觉吧,为什么我觉得这话一出,叶朝之的脸又红了一分呢?
半晌,他才有点不好意思的道,“其实……那天晚上送你回去的时候,我故意走得很慢。”
他说完,轻轻叹一声,“也许是我傻,但当时只想能多背你一刻是一刻,就算明知总会走到尽头,也不想放你下来。”
我抿唇笑了。
原来……我和他,想得都一样。
都宁愿那条路越长越好,那样,就能多相依相偎一段时间了……
叶朝之转过了脸去。
我往左右看看,确定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街上很多人都已经做过了,百分之百不会引起别人侧目,于是很哈皮的往叶朝之背上一蹦,双手死死搂住他脖子。
“那现在让你背,你要背多久?”
我在他耳边笑嘻嘻的问道。叶朝之没料到我居然会这样做,先是一愣,可马上也反应过来,笑着回答,“你要我背多久?”
“嗯……”我装出严肃思考的样子。
叶朝之已经笑起来,“一辈子够不够?”
我却愣住。
虽然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意,可语气却是认真无比。
我知道他心意,只觉得心里甜甜的,不过还是故意逗他。
“不够。”
“那就下辈子,下下辈子。”叶朝之一边说,一边当真将我背了起来,缓步向前走去,“直到你不想再让我背你为止。”
他笑道。
我再也绷不住脸,抿唇笑起来,“好啊!”
网友上传章节 第九十八章
更新时间:2008…8…6 3:09:52 本章字数:2890
回到船上的时候,已经是半夜。
灯会还在继续,船离开的远远的了,依旧能听见传来喧闹的声音。
叶朝之端着一碗酸梅汤进来。
“你就真丢下紫菀不管?”
他在我身边坐下,将酸梅汤递到我手里,同时问道。
“我不管她?那丫头自己乐不思蜀好不好?”我委屈的叫起来。本来就是嘛!在灯会的时候碰到紫菀,她明显看起来玩高兴了,我也不想扫兴,就让她继续玩去,不用跟船一起回去,反正她身边有赵一跟着,哪里吃得了亏啊?她不让别人吃亏就不错了!
安排好了紫菀,所以我才和叶朝之先乘着画船离开。
哪里是丢下紫菀不管嘛!
我撅起嘴不满的瞪向叶朝之。他大笑,“怎么闹孩子脾气了?”
“我这是抗议!抗议!”我叫道。
“好好好,是抗议,可你抗议什么呢?”叶朝之根本不以为然,趁我张嘴说话的功夫,就舀起一勺递进我嘴里。
“刚才热了吧?喝点酸梅汤祛暑。”
“……”我乖乖的将整碗都喝完。
已经离开灯市很远了,听不见喧闹的人声,只有船缓缓前进时,船头破开水面,激起的哗哗声,在安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夜风凉爽,从窗缝间钻了进来,一丝丝凉浸浸的寒意。
船行的很慢,不知不觉行至一片莲叶间。
月光下,莲叶像被洒上了一层银粉。发出银白色的淡淡光芒。月色清明,和着水面上若有若无一层隐隐的水气,越发显得清幽起来。
“这倒是处好地方。”
见此荷塘美景。叶朝之也忍不住赞一声,命船工停船。
我正猜测他打算做什么。却见他转身入内,抱出一架乌木银弦焦尾琴来。
“虽然比不上你地绿绮,但这琴随我多年,一直带在身边。”叶朝之伸手轻轻拨了拨琴弦,声音清越悠扬又不失沉稳。
倒和他很像!
我笑着问道。“可有名字?”
“松壑。”叶朝之缓缓回答,“如听万壑松。”
“好名字。”我衷心称赞,然后傻乎乎的问了一句,“你起的?”
问完顿时就觉得自己真是典型地多此一问!
好在叶朝之并不在意,只是笑着回道,“是啊。”
然后盘腿坐下,手指轻轻拂过,琴弦随之发出清朗的声音,铿然作响。
俨然是“杀破狼”地曲调。
我一怔。讶异的问,“你还记得?”
“当然记得。”叶朝之手指又轻柔的拨动一下,“当日去江南。你曾经弹过。”
“我也还记得,当时你也弹过。”我将下巴搁在他肩膀上。眼珠转了转。笑嘻嘻地开口,“我可记得很清楚。你当时说我坏话哦!”
对我突然的指责,叶朝之完全没明白过来,自然立刻抗议,“哪有?”
“怎么没有?”我撅起嘴,装出一副委屈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呢,你当时明明说…………”
叶朝之不知我在玩什么花样,讶异地皱起一边眉来,我故意装作视而不见,继续慢条斯理的说来,“你当时说我,琴声黏黏糊糊的,而且荒腔走板。”
叶朝之明显被我唬住,怔了怔,“我何曾那样说过?”
“没有?”我扬起一边眉来,“那就说的是……”
我顿了顿,才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的道,“你说昔日击壤歌传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四字浅显明了,却写尽民生天然,再无能出其右者,未必就比精雕细琢的文章差得到哪里去。”
我说完,再看向叶朝之,他已经彻底愣住,满面惊讶之色。
半晌,才不敢相信的开口,“你……你居然真的都还记得?”
“怎么不记得?”我自身后抱住他,缓缓闭上双眼,半晌,才低声道,“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
尤其是这两年来,说不想他,是骗人地!可每当想他,很奇怪的,和他之间的点点滴滴,就会泉涌一般,任何细微地事情,都能回想起来,甚至连他说过的话,也像是每个字都刻在心里似地,怎么都忘却不了!
越想忘记他,思念却越加地强烈!
我伏在叶朝之背上,静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