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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红衣侯-第61部分

小说: 红衣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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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慢条斯理的走回后院,我边走边按着自己的腰杆,同时皱着眉对紫菀道,“紫菀,等下帮我捏捏腰,酸死了。”
  “知道了。”紫菀就紧随在身后。
  后面的院落就是我住的地方,房屋依山而建,三进三出的大屋子,修建宽敞大气,乍看之下普通,可里面的家具布设,无一不是上等的精品。
  辟荔山上有温泉,这处山谷就是一个泉眼。将泉水引出来之后,因地制宜,就着地形修建了这所房子。而最后面靠近山崖的那一进屋子,其实就是个室内浴池。温泉水汇在汉白玉砌成的浴池里,终日不绝,浴室和卧室用长廊连接,廊边都垂着细竹帘子,必要时可以放下。以免春光外泄,被陌生人看到。
  不过这种可能性也非常地小,因为后院向来是下人们的禁地,不敢随便进来的。
  宅邸里并没有雇佣很多仆人,除了紫菀和赵一,就是一些使唤地佣人,和干粗重活的杂役。
  赵一防备地很紧密。
  那些雇佣来的本地人,都是再三挑选调查,确定没有疑点才雇佣的。
  毕竟。谢凌云手里的清歌苑,情报能力是不容小觑的!
  只是谢凌云再也想不到,正因为他让谢红衣一直执掌清歌苑。才让我能够清楚地知道,要怎么做。能够彻底避开皇室的耳目!
  不光是我。就连紫菀,也知道的一清二楚。
  有了这层过往经历。再加上招财进宝遍布全国甚至国外的商线和人脉,要组成一个不逊色于清歌苑的情报组织,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成立这样一个情报组织,对我来说,能够用来避开谢凌云的追捕,而对贺兰昭采来说,对他的经商事业,就不啻于是如虎添翼了!
  一旦拥有了最快的讯息传递,他地生意怎么会不蒸蒸日上?
  所以这件事,我和贺兰昭采是一拍即合。
  当然,唯一的分歧就是……
  名字!
  对我建议的名字,贺兰昭采向来嗤之以鼻。
  “什么叫多拉那啥梦万事通?什么江湖百晓生?”他毫不留情地打击“钱大老板”我,“干脆叫你买我卖两不欠好了!”
  无视我使劲瞪他的双眼,招财进宝二话不说就下了决定,“就叫暗影。”
  我碎碎念叨不停嘀咕,“暗影?一听就是个阴森森见不得人地名字……有什么好……”
  可我不服气归不服气,还是要承认,招财进宝这家伙,确实肚子里还是有几滴墨水。
  当初修了这房子,他提议叫“杜若居”,基本上是全票通过,如果换成我,八成就只有叫什么“大花园”、“小城堡”之类让人哭笑不得地名字,贻笑大方了……
  回到房间,紫菀和往常一样服侍我更衣。
  为了行走方便,我外出一般都是男装模样,反正谢红衣不男不女装了这么多年,扮起男人来完全是驾轻就熟,没事就玩儿变男变女变变变”的游戏,倒也消遣。
  毕竟,在商会会长贺兰昭采身后地神秘富翁“钱大老板”,就是本姑娘我啊!
  当初“钱万千”这个名字,也是我心血来潮顺口胡诌的,哪里知道居然真的流传了出去!如今外面都在传说,贺兰昭采身后的神秘支持者,钱大老板钱万千,富比石崇,但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据说,钱大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精壮汉子,而且武功高强;据说,钱大老板是个十来岁的英俊少年;还据说,其实钱大老板早就不理事了,如今在管事的,是他的女儿,一个刚二十岁出头的美貌姑娘……总之各种各样的版本,以讹传讹,流传的都可以写成一本《钱大老板揭秘》的书了!
  可要我说,什么神秘的钱大老板,就是眼前穿衣大铜镜里面的人。
  什么三十多岁的精壮汉子?什么十来岁的英俊少年?什么二十出头的美貌姑娘?无非指的就是赵一、小鹦鹉和紫菀而已!毕竟我不方便出面,有时候就会让他们出头,其中,又以小鹦鹉,出场次数最多!
  而真正的“钱大老板”,从来只有一个人,镜子里那纤瘦的身影。
  长发披肩,双眸漆黑,面孔依旧清丽精致,只是脸色略显比常人苍白,嘴唇上的血色也比较淡。
  我叹口气,披上长袍,往长廊那头的浴室走去。
  紫菀跟着我。
  浴池是一色的汉白玉砌成,四角各立着根大理石的柱子,上面嵌着东海来的夜明珠。每到晚上,就会发出幽幽地光芒,作照明之用。
  此处说是屋子。其实也类似于一个亭子样式,以柱为支撑。四面都垂着厚厚的青竹细帘子,放下时能遮挡得完完全全,若是拉起来,能看见四周种植的四时繁花,还有布局精巧地山石庭院。远处的葱郁花木,景色宜人。
  我倒不怕有人会看见。
  反正外围是两丈高地围墙,还有千仞峭壁,就算有色狼能翻过悬崖进,还不等靠近内院,赵一就先一掌毙了他!
  所以,天气暖和的时候,我都让紫菀把竹帘拉起一部分。一面泡着温泉,一面欣赏外面优美的景色。身旁还有人按摩捏拿,这小日子过得……岂是“腐败”二字就能形容的?
  再加上温泉泡多了,不但可以克制我体内的醉红之毒。连皮肤都变得越来越细嫩,滑滑地。本姑娘那个芳心大悦。泡得越来越不亦乐乎!
  女人嘛,总是在乎自己那张脸和身材的!
  和往常一样。我将头靠在池边,闭目养神,紫菀替我轻轻捏着肩膀,之前的疲劳感很快就一扫而光,昏昏欲睡的感觉席卷而来。
  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见紫菀轻声叫我。
  “小姐!小姐!”
  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吃晚饭啦?”
  小丫头哭笑不得,“现在还没到中午呢。”
  “那叫我干什么?”我摸索着爬出温泉,将身子擦干,笼上长袍就打算回到卧室睡觉,紫菀连忙上前将我扶住。
  “小鹦鹉来了,要见小姐。”
  穿好衣物,黑发随意的束在脑后,我就到花厅。
  小鹦鹉真的来了。
  这几年,小鹦鹉算是变化最大的一个了吧?
  以前在红衣侯府的时候,横看竖看都是个营养不良地小正太,而且是面黄肌瘦那种!被我拎住好吃好喝调养一段日子,明显白嫩可口……啊!不,白胖健康不少!再加上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眼瞅着那身高就蹭蹭蹭往上窜,才两年不到,就已经比我还高出半个头了!再加上唇红齿白,难怪外界都纷纷传言“钱大老板是个英俊少年”。
  这家伙也算是天资聪颖那种,被贺兰发现很有经商算账的天赋,一番调教,那就叫一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天生商人地料子!
  有个贺兰帮我敛财还不算,如今加上个小鹦鹉替我管财,也难怪外人看来,我“钱大老板”就是那富比石崇富可敌国的超级大富翁!
  但小鹦鹉对外精明能干,在我和紫菀等人面前,一样是当年那个乖巧听话地小正太!
  “小鹦鹉,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我一边笑道,一边在太师椅上坐下。
  小鹦鹉也许是匆匆赶来,额上有汗,正在喝茶,见我进来,手忙脚乱地放下茶盏,想把那一叠账本拿起来,结果反倒慌乱的不小心都扫到了地上。
  紫菀看不过眼,蹲下帮他捡。
  我很有自知之明地继续坐在椅子上不动如山,眨眨眼,无动于衷的看着两人捡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小鹦鹉在我面前总是会面红耳赤,手忙脚乱,和以前一模一样。
  他不是没见过市面,之前招财进宝带着他天南地北走过,也算是见多识广了。更不是手脚粗笨不精明,刚好相反,小鹦鹉精明的很,不少人看他年纪轻起了歹心,都无一例外被收拾的服服帖帖,偏偏就是在我面前就慌张的这个毛病,多少年一直都改不了。
  就好比现在,如果我去帮小鹦鹉捡东西,只怕小鹦鹉反而会吓得把东西再丢一次。于是我照例坐在一边袖手旁观,以免添乱。
  好不容易收拾好那烂摊子,小鹦鹉红着脸冲我连连鞠躬,“小姐,小鹦鹉不是故意的,小姐恕罪!恕罪!”
  我心里嘀咕。
  你当然不是故意的,你只是条件反射而已……
  但脸上又不能流露出觉得好笑的表情来,硬绷着脸开口,公事公办的口吻,“账本看过了?”
  “已经全部看过,账目清楚,没有不对的地方。”听见问正事,小鹦鹉才略显镇定了一些,回道。
  “只是……小姐,您真的打算要把钱投在海上吗?”他担心的问。
  我点点头,“怎么?觉得有什么不对?”
  “没有……”小鹦鹉皱起眉来,“我只是觉得……风险太大……”
  我毫不在意的挥挥手,“那么点钱,就算亏了都没什么要紧,就让招财进宝去玩好了,再说了,他那个人,无利不起早,若真的没赚头,他会做这个?放心吧。”
  “既然小姐都这样说,小鹦鹉知道怎么做了。”
  他抱起账本,像是要告辞的样子,但又踌躇着,迟迟没有离去。
  我觉得奇怪,问道,“还有什么事吗?”
  “……不……没……没什么……”小鹦鹉吞吞吐吐的,悄悄拿眼偷看我,脚下还是黏黏糊糊,没有和往常一样离开。
  我倒真的诧异了。
  基本上,和赵一紫菀差不多,小鹦鹉也算是亲人了,他虽然在我面前拘谨,但关系还是比较亲近的,时常留下吃饭,更是有话就说,不曾瞒过,如今这幅欲言又止的表情……
  有鬼!
  一定有鬼!
  只是他到底在犹豫什么呢?考虑了这么久还没说出来?
  我端起茶杯,顺便向紫菀使了个眼色。
  紫菀会意,笑眯眯的对小鹦鹉道,“你是不是想吃紫菀姐姐做的红烧狮子头了?”
  说完,紫菀夸张的双手一拍,“啊!我知道了!你想吃了,又怕说出来别人会笑话你馋嘴,所以吞吞吐吐的,是不是?”
  其实傻子都知道小鹦鹉犹豫的绝对不是这件事,但他黏黏糊糊的老是不肯爽快说出来,只好采取迂回战术了。
  果然,小鹦鹉脸一红,开口道,“不是那个……其实……其实……”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拿眼悄悄看我神色。
  我轻轻抿了一口茶,笑道,“怎么?难道是想吃我做的菜?那可困难了,你家小姐我出名的十指不沾阳春水,做的菜堪比含笑半步跌,为了健康着想,还是去求你紫菀姐姐吧。“
  我打趣着说完。
  小鹦鹉又看了看我,还是犹豫不决。
  他还是第一次这种样子,我和紫菀越发觉得怪异,对看一眼,又齐刷刷看向他。
  过了一会儿,小鹦鹉才咬咬牙,上前一步,对我轻声道,“其实……我今天在泉州……看见了……看见了……”
  “看见了什么?”我追问。
  “我看见了叶相。”
  咣当一声!
  我手里的茶杯摔到地上,彻底摔得粉碎。





    网友上传章节 第八十七章
    更新时间:2008…8…6 3:09:14 本章字数:2852

  叶相?
  叶朝之?
  小鹦鹉居然在泉州看见了叶朝之?
  我惊呆了,连茶杯什么时候从手里掉了下去都不知道,直到紫菀替我擦着手上身上溅着的茶水,才慢慢反应过来。
  他……他怎么会在这里?
  听到这个消息的刹那,我真的是觉得脑中突然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办法去思考了!
  所有的声音都像是从遥远的天际传来一般,缥缈虚无。
  朝之?朝之?
  他来到了泉州?
  他是怎么来的?来做什么?
  一瞬间,整颗心似乎都被叶朝之这三个字给填满了,满得没有闲暇再去想别的事情。
  “……姐……小姐?小姐?”紫菀的声音逐渐传进耳朵里,我才缓缓的清醒过来。“小鹦鹉,你真的看见叶相了?百分之百确定是他?”
  我连声追问。
  小鹦鹉被我着急的模样吓了一跳,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步,吞了吞口水,才回答,“是的,是他,我不会认错的。”
  听了小鹦鹉的话,我喃喃自语。
  “是他……真的是他……”
  我以为自己从悬崖上跳下那一刻,就能够狠心割断以前的一切牵绊。
  我以为给自己一些时间,就能将叶朝之给渐渐淡忘掉……
  但是……
  我错了!而且错得离谱!
  我从来不知道,仅仅是听见“叶朝之”这个名字而已,就能让自己的一颗心犹如翻江倒海一般,震动不已。
  对他的思念,原来早就已经刻进了骨子里。和血脉都融成了一体,刻骨铭心!
  朝之……你现在怎么样?
  你过得好不好?
  心里,各种各样的念头一股脑都涌了上来。都是在想着叶朝之。
  我呆呆的站在那里,任凭紫菀将我扶住。担心地连声唤道,“小姐?小姐?”
  许久,我才轻轻开口,声音虚弱的,几乎都听不出来是自己的声音了。“紫菀……他来了……他在这里……”
  “是呀,叶相来了。”紫菀回道,一双明亮地大眼睛忧虑的看着我,“可是,叶相来了,您又能做什么呢?小姐,您什么都不能做啊……”
  “我……”紫菀这句话,让我顿时彻底地清醒过来,颓然跌坐在太师椅上。
  半晌。才苦笑着,缓缓开口,“是啊……我能做什么呢?能做什么呢……”
  紫菀和小鹦鹉都沉默了。
  就算再想他。我也不能出现在他眼前!
  两年前,从悬崖上跳下地刹那。我就已经下定了决心。不会再拖累叶朝之,不会再让他为我受伤受苦!
  我欠他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当知道自己已经活不久的时候,就自私的下了一个决定…………离开叶朝之,离开这个世界上,自己最心爱的人!
  他正如初春枝头抽出地绿芽,芳华正茂,我却已经是风中残烛,随时都会油尽灯枯……
  所以才狠下心,咬牙离开。
  可不争气的很,当听见他名字的时候,心还是猛地跳动起来,完全不受自己控制。
  想念他!
  可再想又如何?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以为我死了,毕竟当时在场的几个都是人精,聪明着呢!布设精巧的局尚且能察觉纰漏,况且我那仓促间的瞒天过海?哪里会看不出破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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