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第2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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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不喜欢这个话题,冷冷的打断她的话,问道:“好了,你们到底要做什么?”
老板娘又往我怀里缩了缩,似乎石室的气温让她有些不适,许久,才听她说:“有人说合欢之神是狐族的祖先苏妲己、也有人说合欢之神只是个不入流的野神。关于这点,我不解释,但神就是神,神是无所不能的,哪怕是野神,她也可以毁灭了这个世界,或者说重新创造一个世界。他的要求很简单,如果最后的战斗引来神仙们的关注,他希望得到合欢之神的帮助;而作为交换,执掌俗世大权后,他将在全国各地建立999座合欢神殿,让合欢之神享受人们的信仰。”
我细细琢磨了半刻,冷冷的提醒道:“这些还不够。”
失败者的命运,总是掌握在胜利者的手中。现在杀不杀老板娘,只是我随意的一个念头而已。她如果想活命,就得拿出足够的筹码。
她刚才说的那些,如果写小说,会是一个不错的题材;但要用来换命,尤其是一个神话境巅峰强者的性命,很明显,还不够。
“当然,如果这些就能让你满足的话,今天你也不会来找我了。”老板娘叹了口气,说道:“再过十天,也就是七夕的那天,合欢之神会现身人间,接受他的信仰,并且赐予强大的能力。”
“十天?”我皱起了眉头,琢磨着七夕、合欢之神、岛主、至善这些因素凑在一起,会出现一副什么样的情景。
“你别痴心妄想了,这次现身的将是合欢之神的分身之一,能力非常强大,跟幻境中的那个幻象,根本不能同日而语。”老板娘察觉到我的意图,劝道。
“哦,那你的意思呢?”我很好奇,老板娘竟然会站在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我能引荐他,自然也能引荐你。想一想,以你现在的实力,再获得合欢之神赐予的能量,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是你的对手?”老板娘貌似很诚恳的说。
没有人?
至少,至善要比我强。
老板娘不知道至善已经投入了地府的怀抱,我不觉得什么合欢之神会是地府那些大佬的对手;再说了,我更不想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莫须有的野神。
她在幻境中给我的印象,真的很菜,菜的,甚至可以让我利用。
我抱着老板娘,就这么静静的站在当地,盯着那副画像,暗自琢磨着一个局,真正的神仙局。
许久,我才定下心计,转身往外走去,边走边说:“多谢你的关心,只是,我需要的不是合欢之神的能量,而是你这些日子委屈些。”
老板娘楞了一下,似乎想到点什么,急忙劝阻道:“这是自找死路,你想死就去吧,不要拉着我垫背。”
“垫背?我不需要垫背的,现在只需要一个开路的,你有没有兴趣啊?”我径直往地面走去,玩味的回应说。
立时,老板娘闭上了嘴。
傻子都知道,垫背与开路之间的区别。
回到卧室后,我简单的帮老板娘治了治伤,并且把合欢铃夺过来,安顿两句后,就急忙走出了包子铺。
前些日子灵虚查到岛主离开了侠客岛,现在想想,可能就是要来金城。
十天时间太紧凑,我必须抓紧时间,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回到市政府,我叫来张天宝,让他通知至善,说在七夕日,岛主会来金城。
我不知道至善会不会来、敢不敢来,但这个机会一定要把握住,能引起岛主和至善同时关注的契机,并不多。
张天宝走后,我才掏出合欢铃,仔细的端详起来。
这四副铃铛看起来很普通,用红色丝绳串在一起,摇一摇,除了些悦耳的清脆响声外,毫不出奇。
说实话,我看不出来合欢铃珍贵在哪里,竟然能让万年狐族奉为至宝,也许,只有合欢术才能让它精神抖擞。我了然无趣的把它塞回兜中,考虑着到底应不应该去找狐七七。
狐七七非常迷人,我很喜欢,她如果只是普通的狐族女子,我一定会把她收入房中,不管强取豪夺、还是霸王硬上弓。
可是很遗憾,她是叶远的女人。
再说,我对叶远也有点意见。哪怕他厌倦了江湖的血腥生活,想退出,最起码也应该来跟我说一声啊。他这样悄悄的躲在一边,算什么?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失去了一个小龙,已经让我追悔莫及,我不想再失去叶远。
这个失去,不是指叶远离开我,而是我们之间的那份友情,兄弟之情。哪怕平时只是单纯的来看看我,或者发个短信问候下,也不错啊。
我怕自己忍不住,见到叶远时,会干出蠢事。
要不让江血云去吧,反正只是说几句话而已,没必要亲自去。
操!!
我猛地站起,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是他做错了事,不是我,怕什么!!
随后,我叫来灵虚和江血云,嘱咐他们这几天坚守金城,等我回来。
安排完后,我就连夜赶往杭州。
狐七七并没有告诉我,她跟叶远在杭州居住,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我现在的身份。
我是新江湖七十二门总盟主,统领着佛、钱、花、车、海等等门派的上千江湖豪杰。旗下,为这些江湖高手服务的俗世人更是不计其数,涉及到的层面包括政府、经济、军事、医疗、运输等等。
从某个角度讲,国家主席做不到的事情,我可以做到。
狐七七的行踪不好查,但要查叶远就好查多了。
自从狐七七离开后,我就让王博负责查询他们的隐身之地,前些日子,王博终于查到,狐七七和叶远正在杭州西湖边上隐居着。
不错嘛,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就连退隐,也选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叶远啊叶远,你还真是以前那个叶远。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正文 第十二章 促局(二)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这句诗词形容的,正是西湖的美,它三面环山,一水抱城,独一无二的地理环境得天独厚;湖裹山中,山屏湖外,晴中见潋滟、雨中显朦胧,无论是雨雪阴晴都能成景。这种湖山相得益彰的景色很少见,再加上些江南特有的丝丝柔情,能驰名世界也不奇怪。
西湖南边有座不甚出名的小山,叫做青山。山如其名,一眼望不到边的青绿倒映在西湖水中,成了点缀西湖的另一处美景。不过这里是不对外开放的,据说,让某个跨国企业租借了下来,作为私人会所。只有主人邀请的客人,才能进入其间,一赏美景。
王博查不到这处会所的背景,但叶远和狐七七双双出入的情景,却被他逮到好几次。
只要能确定是叶远就行,至于背景嘛,我不关心。这个世界上,除了老爹和至善以外,现在又有谁能引起我的注意呢?!
我冷笑着,径直走进了这片望不到边的林园。
值班的保安瞪着两只大眼睛,却看不到我的身体,甚至与他擦身而过,都没有被发现。
简单的障眼术而已,我只需要一个信念,就可以做到这些。
穿过大门后,我判断了一下方向,转身往林园深处的那幕青山走去。
据王博的情报,叶远和狐七七就隐居在青山下,据说,还养了些鸡鸭,种了几亩良田,小日子过的很滋润。
我踏着西湖边上的碎石小道,将元气探知大范围的释放出去,不一会,就找到了一处幽静的小庄园。它静静的坐落在青山根,院外还有一片桑树林,如果不是我感应到一强一弱两处元气点、仅凭目光的话,不一定能发现这里。
强的,正是狐七七,我很熟悉她的气息。
而弱的,则是叶远,对他,我更熟悉。
奇怪的是,叶远的元气比以前更弱了,甚至还不如一个身体强壮的俗世人。
难道他已经被狐七七吸干了?想到这里,我不由的加快了步伐。
在元气的支持下,化虚的身体犹如一阵清风,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院中,径直向叶远的所在飘去。直到我找到她们的所在,破窗而入时,才听狐七七在屋内轻声喊道:“门没锁,不要弄坏我的窗户。”
我顿时收住身形,一窘,不好意思的显出身形,推开门走了进去。
这间房从外面看,很普通,就像是一个不甚起眼的乡村小院。但我进门后才发现,屋内的装饰品、生活用品、甚至淡淡飘散着的香气,都是俗世社会最高档、最顶级的。
别的不说,仅仅是叶远手指间夹着的那只翠玉烟嘴,就能买下这座院子。
懂得享受,这才是真正的叶远。
叶远并没有提前察觉到我的踪迹,他坐在椅子上,愕然的望着站在门口的我,一时间,竟然出神了。如果不是那支翠玉烟嘴,烟头的火星肯定能烧到他的手指。
我注意到,烟蒂处的标签上,清晰的印着三个8。
38牌香烟。
感应着那支即将燃尽的香烟,我不由得心中一暖,人啊,总是摆脱不了一个情字,不管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很重要。哪怕自己不知道,但潜移默化的,就会受到印象。
就如情人般,她的一言一行都会深深的印在心中,永远也不会忘记。
兄弟也一样,至少,我认为跟叶远是兄弟。
叶远消瘦了很多不,不是消瘦,是虚弱、甚至,我感应到他的生机非常薄弱,似乎在下一秒,就有可能油尽灯枯。
他双颊深深陷入颊骨中,皮肤昏黄,虽然胡须刮得很干净,但没有了以前那种文静、秀气的样子。看着他,我想起了以前的严小草。
他们都是一样的可怜,需要别人去关怀,支持。
这种迹象,正是纵欲过度所造成的,精元外泄,就算神仙来了,也没救。
想到这里,我恼怒的的盯着站在叶远旁边的狐七七,怒骂道:“这就是你们恩爱的生活?”
在襄阳时,狐七七说过,她很喜欢叶远。
我认为,喜欢,就代表着怜惜,不舍得伤害。
现在看来,狐七七当时并没有把话说完,她只是喜欢叶远的元气。
“既然登门了,就是客人,你们兄弟两个先聊,我出去倒茶。”狐七七笑了笑,乖巧的退了出去。
狐七七关门的声音惊醒了叶远,他急忙站起身,想要走过来迎我,却不料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我急忙走上前去,扶住他干瘦如柴的身子,不由骂道:“这个狐狸精好歹毒的心肠,我要杀了她。”
“老板,不管小灰灰的事,是她救了我。”叶远苦笑一声,解释说。
狐七七的俗世名字叫做吴灰,叶远既然能叫昵称,想必关系很不错。我暗骂叶远白痴,当年不停我劝,非要爱上老板娘这只假狐狸;现在倒好,又迷上了只真狐狸
如果来世还是今生的重复,纵然多情要比无情苦。
这句歌词很适合叶远,他多情,而且死不悔改,当初我点明了老板娘身份,他毫不在乎;现在,被狐七七作践成了这副样子,还要替她开脱,真是无药可救了。
当年李浩然之所以心甘情愿的让老板娘折腾,就是因为中间牵扯到了李别情。而现在的叶远更不中用,只是一些懵懂的感情,就死心塌地了。
我把叶远扶在床头,安置好后,不忿的骂道:“救?你就像是一件货物,只不过换了个主人而已,不存在救不救的说法。”
如果叶远当初留在山神庙,不是战死,就是被蓝翁抓住,跟沈倩倩她们一起关起来;现在,狐七七救了他,也只不过是想吸取他的元气而已。
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我想不明白,仅凭叶家不怎么入流的血脉,怎能引起这么多人的‘性’趣?就连老板娘这种吸尽天下豪杰的老妖怪,也要对叶远另眼相看?
“你误会了,这些都是雪莲花干的,在我绝望欲死之际,小灰灰救了我。”叶远整了整表情,颇为正经的解释说。
似乎,他很不喜欢我这样猜测狐七七。
“什么?真的是老板娘把你从山神庙救了出来?”我惊呼道。
叶远在山神庙失踪,我一直以为是老板娘动的手。因为,叶远所接触的人,除了我和他那几个不怎么亲的亲戚以外,就只有老板娘一个了。
也只有老板娘,才有动机,也有能力在被包围的水泄不通的山神庙中救出一个大活人。
后来,认识狐七七后,我又以为是狐七七救走的叶远。
可怎么都想不到,竟然真的是老板娘。
“是的,她在蓝翁快要攻破山神庙时,救走了我。当时,我还很高兴,只认为她被我感化了。可惜啊,我太幼稚,她救我,就如你说的一样,不是救,而是抓。后来的事情你也明白,我变成了这个样子,如果不是小灰灰用狐族秘法施救,我早也死了。”叶远低下头,自嘲的说。
看得出来,叶远现在并不恨老板娘,只是很惋惜。
“什么叫我也明白啊?!我什么都不明白。”听到这句话,我脸色一红,悄声抗议说。
你妹的,再说下去,我几乎就要做叶远的表弟了
“就是双修啊,或者是合欢,我的内力被她吸了个精干。”叶远沉声说着,虽然情绪没有太大变化,但我知道,他很苦、很无奈。
“嗯。那你为什么不来找我?”我亲身体验过老板娘的招数,急忙转过话题问。
“你要做大事,我虽然帮不上忙,但也不想拖累你。如果把这些告诉你,你肯定会去找老板娘的麻烦。她有多强大你也知道,我不想连累你。”叶远回答。
听完这话,我一肚子的闷气,不由破口大骂:“屁的大事,我最大的事,就是希望你们好好的活着。”
“现在不是也挺好吗?我很喜欢现在的日子,每天跟小灰灰种种菜,喂喂鸡鸭,过的很充实。”叶远盯着我,缓缓说道。
这个死脑经,就是不知道变通,我暗骂一声,顾不得再问什么,伸出手焦急的说:“把手拿来,我查查你现在的身体。”
“嗯”叶远犹豫了下,缓缓摇头说:“不用看,我清楚自己的情况,已经没救了,现在只能靠七七的秘法强行拖延生机的离去。”
我楞了楞,无奈的放下了手。
叶远不是我,他被老板娘‘吸过’后,确实没法救。除非,神技再次降临。
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叶远爱着老板娘,却被她给毁了;而狐七七跟叶远素不相识,却愿意花费很大的代价来救他。虽然我不知道狐七七是怎么做到的,但这种逆天,违背生死轮回、自然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