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别离-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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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不要再说了。如果你真的愿意为我做一切的事,那就请你好好的去爱初夏吧。”她都要在心里佩服自己了,她怎么能够说出这句话呢。
…………默然,又是一阵深深的默然……
仲景听见自己的心碎了,然后他的嘴巴还是能动着:“你就真的那么希望我能娶初夏吗?”
“……是”
“即使我心里喜欢的那个人不是她?”
“……是!”
走出仲景房间的时候,她的眼前就忽然模糊了一片。这辈子第一次有人那么热切的抓着她的手,说着不要离开,还说……他喜欢她。这一刻,她相信这个男人心里是真的有她的。可是为什么偏偏他是仲景呢?
含秋不知道仲景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的,仲景没有说过,而她也不想知道。她扪心自问,对着仲景她就真的不爱吗?心,在一刹那间迟疑了——
她欣赏他,为了他对王爷义无反顾的忠心,哪怕王爷叫他去送死,他的眉头也不会多皱一下。
她敬佩他,即使伤口裂开,鲜血直流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喊过一声的疼痛。
所谓的真英雄大约就是如此的吧。
都说美人爱英雅,似他这般的英雄合该是有和他相配的美人来爱的。含秋抬起手,抹了一把脸,然后绕过拐角,她笑了笑,心里有了答案——
她不是美人,所以不能也不会去爱英雄。
最近王府的事情越来越多了,小姐终于要嫁给王爷了,如果初夏在的话,知道这个消息一定是会很开心的。想起那个丫头,含秋的笑里就多了三分的苦涩。其实她求小姐将初夏许给仲景,倒不是全然在担心初夏在路上会不会真的遇上了什么,她只是想快刀乱麻,只是不想去背负……第三者的称呼而已。
因为她的母亲就是第三者,别人口中的狐狸精,这些话她从小都不知道听了多少遍,她可以漠然的面对,但是心里的结却早已成了死结,早已解不开了。
她不明白当年母亲为什么会和自己亲姐姐的丈夫有了她,而母亲还没有来得及告诉她就已经过早的离开了,待在那个男人家里的时候,她大概已经看尽了世上最丑陋的嘴脸了。她是小孩子,但是她的心却在母亲死的那一年彻底成长了,因为从那一天起能保护她就只有自己一个人了。书香门第
她从不奢望那个懦弱的男人能够跳出来保护她,从母亲到死都见不到他一面的时候,她就已经彻底对这个男人绝望了。没有憎恶,没有怨恨,不过是一个陌路人,她的死活又与他何干呢。
所以她离开了那个家,她对着母亲的坟发过誓,她绝对不会再走母亲的老路的。
她在心里默默说了一句对不起,却是不知道对谁的……
外篇 锦瑟无端五十弦
进京不过是一月的功夫,转眼便又要出京了。
沈锦陵坐在书房里,安安静静的擦着他随身的佩剑,脸上的神色认真而又细致,刀削的面容难得卸去了刚毅如铁的严肃,多了一份软软的温柔,眼角淡淡的,抿着唇,不知心中到底在念着什么,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自他踏入军营那日起,第一次提着刀杀了人时,他就明白这一生注定是戎马相伴,出征打仗不过是家常便饭之事,了不起最后还是马革裹尸。
这是他的命,也是他的理想。沈锦陵从不后悔也从不退缩。
他的父亲是前朝的都尉,从小就将他送去师父那里学武,希望有一天他也能子承父业,为朝廷做出一番事业来。而沈锦陵从来都没有辜负他父亲的期望。
凭着沈锦陵的出身,能在这样的年纪派上如今的位置却是不易的,更别说军中还有一些权贵使绊子压着他。人人都只道他运气好,却没有人知道他是挨了多少刀,受了多少伤,才换到了今天的这个位子。
每次上战场的时候,他都是第一个冲上去的,一夫当关约莫若是。杀得眼睛通红的时候,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可是只要一晃眼想起那个白衣飘飘的身影,心中就觉得一片宁静安然,想着为了她,他也不能随便将性命交代在这里,哪怕终归要死也要爬到她身边才能合上眼,即便是再累再疲也都精神起来了,提起刀再杀再砍,拼着命杀出一道血路来。
这就是沈锦陵这么多年行军打仗,说得是在刀口上舔血也不为过,身上的伤痕一道道的,肩上,胳臂上,背上的,屁股上的,到处都有,却偏偏只有脸上没有,因为有个小丫头说,三师兄全身长得最好的就是这张脸,一看就正直不阿,不像坏人。当时他笑着她傻,居然以貌取人。可是从那以后,他对他的这张脸也难得起了爱护之心,别人一刀砍过人,他情愿用手挡过去,也不教人伤了分毫,每次打完仗,坐在营帐中休息的时候,看着手上又添了一道伤痕,他的脸上除了苦笑,还是苦笑,他骂人家傻,其实他更傻。
他明明一点也不榆玄昕,认识她的时候,玄昕这人还不知道在哪里,可是他却偏偏还是慢了一步,就这么硬生生的错过了她。当日她不愿跟他走,那一松手,心中咯噔一声响,他就已经预感到了自己终将是要失去她了。可是心里到底还是不愿承认,总想着还有一线希望,眼睁睁地看着玄昕将她的手握在掌心,疼之宠之,眉眼里全是呵护备至的温存,而她明净如水的眼中也在荡漾着淡淡的,却足以教他看得分明的笑,此情此景,分明就是两情相悦,他这个外人还有什么余地站在那里死守着曾经不放,何况那个曾经本就是他一个人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他除了就此走开,还能做什么……
所谓的心事就应该是放在心里的,而他也是一个沉闷的人,什么事都摆在心里,脸上淡淡的,面无表情,教谁都以为他是冷心冷面,不解风情。却不知,他想要的风情不堪他解,他除了默然之外又能如何呢。
天下没有后悔的药,而他从来都是起手无回,从不会教自己后悔,即便是悔了,也是打落牙齿往肚里吞。他从不后悔离开她下山从军,好男儿就应当志在四方,一身的本事又岂能白白浪费,否则不止愧对恩师,死后无颜面对列祖列宗,只怕自己也要将自己看清了。他也不悔没有在她还待在慈云静斋的时候直接就她带走了去,从此天涯海角相伴相随,只因当时的他给不起她安稳的日子。
更重要的是,她不愿。
若是她真愿意跟自己走,哪怕如今她是已经嫁了玄昕、儿女绕膝了,他也会不惜一切的将她带走,也再不去管什么劳子的将军使命,就当为自己难得自私一回。
可是事实就摆在那里,在慈云静斋的时候她不愿,到了静安王府她也不愿,就好像她把所有的不愿都给了他一般,他除了接受之外,其他无话好说。
沈锦陵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窝囊,怎么会脑子犯糊涂,去找那个静安王说那些话,根本是在自取其辱。可是事关汐儿的安全,他又如何能不上心呢。
他自嘲一笑,如今能够光明正大的站在汐儿身边,理所当然的守护着她的那个人已经不是他了。
不过是一个外人而已……
周觅推开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沈锦陵独自坐在那里,擦拭着兵刃而发呆的神情,嘴角一晃而过的微笑,淡淡的,却是那么的苦涩,看得人心也跟着一紧。
有时候,缘分是一件很奇妙的东西,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再强求也是挽回不了什么的。周觅默然的在心里想着,想着那日在酒楼上看到的那个女子,还有她和静安王两人站在一起时温润如水的眼神。他知道那是只有相恋的人才会有的情感,所以这一战还没有开始打,沈锦陵就已经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因为那个女子的心不在他身上,这就是最重要的。
“你来了。”沈锦陵抬起头,看了一眼周觅,只是招呼了一句,就又将目光调回到手上的兵刃上去了,仿佛这把佩剑就是他的一切——这一点确实是没错的,在战场上,兵刃就是另一半的自己,每个士兵都是靠着它活下来的。
周觅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他自然而然的坐在了沈锦陵的旁边,状似随意地问道:“一切都已经计划好了?”
擦拭佩剑的动作一顿,沈锦陵眼中似有一道光芒划过,然后嘴角轻轻一勾,眼神始终不曾离开手上的东西,还是那么的细致,他点了一下头,道:“嗯,大致已经定下来了。皇上的意思还是要我们假意出兵,到时候再反戈一击。”
“看来皇上倒是个大勇之人。这一招虽然是异军突起,可是釜底抽薪,到底还是冒着很大的风险的,只要算漏任何一点都是会出现变数的。”周觅侍在椅子上,神色轻松惬意,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是一点都不轻松的。
言及此,沈锦陵的眉头也微微跟着皱了起来,周觅的话他何尝没有想过,方才对着玄昕说那些话也是以防万一。如果到时候真的来不及,出了事情,她也能抽身事外,不受任何的连累。他相信玄昕会把他的话听进去的,因为他知道玄昕对汐儿从来都不亚于他,这是事实,即使他不愿意,但是还是必须要承认。
“事情都已经做到今天这个地步了,总是放手一搏的,至少我们并不是全无胜算。”
“谨小慎微如你,什么时候做事也那么大胆了?”周觅仰着头,看着他的眼中多了三分的探究,“这么做与你的风格真是不像啊。”
被这么一问,沈锦陵微微的有些愕然,然后加深了嘴角的弧度,道:“以前的我就是太小心了,所以才会总是错过那些于我而言很重要的东西。有时候放手一搏,也许也会带来不一样的收获的。”
说这话的时候,阳光淡淡的洒在他身上,似穿透了他的灵魂,周觅在一刹那间看到他眼中那些会发光的东西,沉淀着温润浅泽,似是心伤又似追忆,缠绕在人心上,丝丝瓣瓣。
“有些人,有些事,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追忆再多也是找不回来了,倒不如放开怀抱,看向前方。”周觅说着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神情从容中带着一丝黯然,“在该放弃的时候放弃,也许很无奈,但是这却是最好的结局了。”
沈锦陵没有接下下面的话,只是将手中的佩剑放到了一边,站起身子走到了窗前,背着身,周觅看不见他的神情,但是他的背影告诉他,他心里定然是不好受的。
英雄难过美人关,玉明若就是他的劫。这一劫他能挺过去,将来的成就定然是不亚于云安岳;如果走不过去,那么他就要将自己的一身都要赔上了。为了一个女人值得吗?周觅很想问,但是他始终没有问出口,有些答案其实一早就存在了,不用问就可以明白的。
“汐儿从来都不属于我,而我也不会想去得到她,我和她的缘分只能是这样了,我心里很清楚的。”沈锦陵转过头,身后的阳光在他身上投下了一层的光辉,“但是我还是她的保护神,这辈子守护她,就是我的责任。”
有些事,如果无法忘记,无法放弃,那么就当它是宿命吧。
(我家锦陵好痴心啊,所以我在结局的时候把他扔到去陪阿若隐居,三个人,不一样的友谊,对他而言也是一种别样的幸福,那已经是我对他最大程度的补偿了~~~~)
外篇 人云卷云舒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日出江红胜火,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刚过了梅雨季节,小镇上似被水洗过一遍,湿漉漉的,一个泥坑一个洼。各家的大门一开,一个个被这阵子大雨憋闷坏了的小子丫头全都跑了出来,微欢似的满大街跑,好不快活。
窗台前,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两手撑着下颚倚在那里,清凌凌的大眼睛看着大街上跑得那么快乐的小伙伴,咬着嘴唇,眼中既是向往又努力的克制着,垂头丧气的趴在那里,玉雪可爱的脸蛋上全是沮丧。
一只手抚上了她的额头,她身后无声无息走来的男子将小丫头揽在怀里,冷峻的眉眼在对上她的一刹那流露出慈父般的笑容,“小丫头,怎么了?”
小女孩不应声,低下头瞅着脚上的绣花鞋,眼角却是不由自主的又瞄到了楼下撒欢的一伙伴们,咬着唇的模样甚是可爱,落在那个男子眼中不禁笑了起来,“既然想出去玩,那就去吧。只要回来的时候不要脏兮兮的,你娘是不会骂你的。”
“我才不要出去玩呢。”小女孩蓦的仰起脸,对着他大喊。
“到底是怎么了,来给津阖叔叔说说,到底是哪家不眨眼的敢欺负我们的小云舒。”蓝衣男子挑着眉,眼中的光芒依旧是温温润润的,看着小女孩的眼神能掐出水来,谁能料到当年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天下第一杀手霜刀津阖会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没错,此人正是津阖。当年他带着怀着孕的云姒宓逃离了地下城,本想着要带她们母女俩隐居世外的,可是云姒宓却说“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既然要隐居,倒不如大隐。于是他们便来到了江南的碧城。似乎从一开始,云姒宓就认准了地方,几乎是毫不犹豫就朝着这个方向来的,津阖问她为什么,她只是选择了默然,没有回答他的话。书香门第
云姒宓一向是聪明的,而她从来都知道如何去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让自己活的最好。来到碧城的第一年,她肚子里当时还有一个小云舒,所以她在镇子上找了一个小院子住,足不出户的安着胎,然后用身上带来的钱让津阖去了城里置办了一些产业,她就在幕后一点点的出谋划策的指挥着,倒也是经营的有声有色。
云姒宓的才华从来都是让人不容小觑的,即使是她的敌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很厉害,若是生为男子,就是封侯拜相的命,可惜她偏偏生就了一个女儿身。但是我命由我不由天,云姒宓不认命也不认输。她是女子,就要做天下最尊贵的女子。即便是失败了,她也不会让自己沦为一个可笑的玩偶,让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掌控。所以她走了,抛下了所有的一切,就是为了肚子里这个完全属于她的小生命。这是一个做母亲的心情,当她深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双手抚摸着肚子的时候,心里就是那么的圆满,那一刹那,她明白了当年自己的母亲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