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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后青春期的诗-第11部分

小说: 后青春期的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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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慢手机有了录音功能后,我就能随时随地停下脚步,在马路边、公交车上、捷运月台、骑楼角落、公厕马桶上录下我的即兴灵感。

  也许是从未受限于乐理的束缚,我写歌的姿态真的很自由。

  一开始根本没想太多,只是为了让更多人听到我写的歌,于是我将写好的歌放在网络上让大家自由下载,还取了一个笔名,叫「流星街」。

  表面上「流星街」三个字听起来颇诗情画意,实际上的典故是日本漫画家富樫义博画的《猎人》中,杀人如麻的「幻影旅团」的根据地。

  大概是我的声音很难听,又没有配乐,只是很干的清唱,我放在网络上的歌,不管是点阅率或是文章响应数都少得可怜。

  那时我很喜欢写一些天马行空的怪歌,例如描述人格分裂的变态到处杀人的《都市第九部曲》、幻想外科医生在手术房里大暴走的《内脏烟火》、叙述一个落魄男子决定到菜市场拍卖自己妈妈尸体的《一公斤一百》、从古怪新闻中取得的灵感写成的《妈,我的头,很冷》……虽然说是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但当时我的脑袋都是一些很不正常的画面,所以写出来的自然也不是什么太规矩的东西。

  虽然那些畸型的怪歌非常不受欢迎,但总有几个思想同样怪怪的网友觉得很好玩,常写信鼓励我多创作,说他们总是等着我将新歌放上网,还弄一个「大」字给我。

  「流大,总有一天你会跟方文山并驾齐驱的,只是你现在还不知道!」

  「流大,华语歌就靠你跟周董了。相信我你绝对不会饿死的。」

  「请你千万不要放弃创作啊流大!我已经准备好追随你一百年了!」

  「改天等我学会编曲,再帮流大把曲子修一修,唱片公司一定会收的。」

  那些网友让我觉得自己很酷,觉得自己有点特别。

  说真的,一开始我只是想写歌娱乐我自己,并不觉得自己可以靠写歌维生,毕竟要达到那种程度也太困难了吧?如果有人跟我说,他想靠写歌赚大钱,我只会在心里大笑他发疯了。

  我很天真,但还没有天真到想把自己饿死的程度。

  大学快毕业的我很实际地盘算我的人生,我想,再怎么喜欢写歌,毕业当兵后我都得找一份稳定的工作,不管有多枯燥、多繁琐,总之我得自己养活我自己,不能成为拖累家人的米虫。

  我想象的画面是,三十岁的我,五点从某间灯光不足的公司下班后,在巷口吃个面,回到家先洗个澡,再来就可以好整以暇打开计算机桌上的麦克风,将我一整天得到的灵感全唱录进去。

  所以我想办法考上研究所,想从研究所的所学里找到未来的职业。

  然后事情发生了变化。

  我的歌,我的人生。

  某一天,唱片公司开始采用我的歌,将我的歌送进录音室重新装潢打造,我的歌不再只有傻气的清唱,而是套上有模有样的编曲与伴奏,交给比我会唱一兆倍的歌手诠释。

  如此一来,大家才渐渐注意到我的创作。注意到我的存在。

  歌开始畅销,收入多了,让我得到用全部的时间都拿来创作的自由。

  我不必打领带上班,每天要做的就是到处走来走去,捕捉这个世界低声唱给我听的声音、攫取这座城市敲打在我耳里的节奏。

  我看着西门町六号出口的人群写歌。

  我看着在大安森林公园牵手散步的情侣写歌。

  我看着在小区篮球场上的挥汗身影写歌。

  我看着在捷运上大声嬉闹的高中生写歌。

  我看着入夜的中山北路上打扮超辣的女孩写歌。

  我从来不会抱怨自己写歌很累,因为我已经太幸运了。

  有多少人可以真正拿自己的兴趣当职业?

  只是,当我的歌越来越红,越来越多歌手跟我邀歌的时候,以前我无法想象的批评,从我过去再熟悉不过的温暖土壤中蔓延攀爬出来。

  我始终很困惑,如果我写歌无迭让自己快乐的话,写歌还有什么意义?

  怪里怪气绝不押韵的歌,我还是很喜欢写。

  但我也很喜欢写情歌啊,我也喜欢写一些押韵押得无限柔软的歌词啊。

  我很喜欢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自然就会想要写一些像《一路上有你》那么真挚温柔的陪伴型的歌。

  张雨生的《天天想你》从我国小五年级就一路陪我到高中,我那么爱,怎么下会想要写出同样可以陪着小男孩长大的经典情歌呢?

  梁咏琪的《胆小鬼》好可爱,听的时候就好像有一个像猫一样的女孩在旁边搔我痒,徐怀钰的《我是女生》也很俏皮活泼,我一个大男生也想挑战能不能写出那种让人甜在心头的曲风啊。

  郑中基的《左右为难》、苏永康的《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  、李圣杰的《痴心绝对》被大家唱到烂掉,但反过来说,不就是大家一直唱一直唱一直唱不完的经典芭乐吗?我也很受感动,我也很想种出那么厉害的芭乐啊!

  我以写怪歌出道,不代表我只能写怪歌、或我是一个以反市场为乐的怪咖,写怪歌更不代表志气高啊!

  我写中国风,不代表我就准备抄袭方文山。因为我就很爱方文山啊!

  摇滚的精神绝对不是唱摇滚歌。

  而是摇滚激荡这个世界时,所散发出的光芒。

  如果摇滚不是这样——我不摇滚,也没什么。

  「我说流大,你是不是向市场妥协了?为什么又是这种芭乐呢?」

  「不知道该不该说……流大,我觉得你的歌越来越商业了。」

  「我该叹气吗?现在的流大,已经不是我当年认识的流大了。」

  明明就,一样吧?

  我的心根本就没有改变过。

  我原本以为只要我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无所谓向不向市场妥协,没想到自己的内心戏不见得可以被所有人听见。特别是一些早就准备好讨厌我到底的人,最喜欢装作是我的旧粉丝,大声叹气我已经被商业机制给同化了。

  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常常在网络上被PTT乡民干到爆炸的少女偶像团体,在制作新专辑时向我邀歌。

  她们找我开会,跟我说她们对专辑走向的想法,甚至跟我吐露她们的初恋,希望我写歌的时候放进她们的感觉。

  怎办?

  写了的话,乡民在干剿她们的时候,肯定也不会放过我。

  但我还是写了。

  「为什么还是写了?」

  有个只帮天王天后写歌的前辈,笑笑在我脸上吐了一口烟。

  「因为如果我不写,就代表我输了。」

  我避开那股烟,无奈地说:「因为我觉得她们不错啊,开会也满有感觉的,如果我顾虑到帮她们写歌的后果,而不是我想不想写这首歌,那我就不算完全自由了。」

  前辈颇有深意地说:「流星街,你会这样想,就已经不自由了。」

  我沉思了片刻。

  「我想我大概懂你的意思。」

  我慢慢地整理我心中的想法:「但我也想挑战看看,也许我的歌可以让她们有一种新的感觉,也许我的歌够好听,她们就会因为唱了它,逆转那些老爱酸她们的网友的批评吧。」

  前辈耸耸肩,不再说什么。

  你没猜错,就是那一首我相当满意的那首《我的口袋,你的回忆》。

  结果也没什么特别的结果。

  那个少女偶像团体的专辑如往常一样热卖,但她们也没有免俗地在网络上被乡民奚落嘲笑到不行。明明除了耍可爱,什么也没做,歌喉也在中上,真可怜,总是取悦不了矢言终生反偶像的那些人。

  我没时间同情那几个特会装扮可爱的女孩,因为我自己也被同一批人用言论海扁了一顿,说我写的《我的口袋,你的回忆》是烂到吐的大便歌,拿给那些女孩唱是刚刚好……

  「去你的!」

  我在网络上泄忿似不停地敲这二个字,然后又不停删掉。

  我是自作自受。

  那件事之后,当时还在一起的小惠建议我:「要不要干脆用不同的笔名写歌,这样就不用怕别人的眼光啦。」

  「表面上是,但……」

  我也不是没想过,问题是:「但这样就输了!他妈的为什么我要写歌给谁唱还要顾虑到其它人的想法?我高兴写,他高兴唱,就对了啊!我就是想克服这种不自由的感觉嘛!偷偷摸摸的,我又不会真的高兴。」

  自由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

  ……却意外成为束缚我的囚衣。

  我知道我想要自由,但我并没认真想过,有自由,有时不见得快乐。

  曾经有一个认识很久的《商业周刊》记者,在咖啡店里采访我。

  明明就认识,她还是照往例问了几个我答过无数次的问题,比如从什么时候开始写歌、哪一种风格的歌我最擅长、跟哪个歌手合作的经验最特别、没有灵感的时候怎么办。

  访谈快结束时,她问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

  「流星街,你为什么写歌?」

  我想都没想就说:「因为我很喜欢写歌啊。」

  记者不知为什么感到好笑,原子笔在笔记本上顿了顿,说:「不是想带给这个世界更多的快乐,更多的感动……之类的吗?」

  「如果这个世界因为我写的歌,变得更快乐,那很好啊。」

  我用塑料叉子戳着桌上的巧克力蛋糕,尽情地将它虐待分尸。

  「什么叫,那很好啊?」

  记者的表情要笑不笑的,颇为古怪。

  「如果我写歌是为了让别人快乐,自己不快乐,老实说我写个屁。」

  我坦白地说:「我没有那么伟大啊。」

  「流星街。」

  那个记者按掉录音笔,说:「这是我采访过你,第几次了?」

  我歪起头,当真慢慢数:「从你还在《数位时代》时就访过一次,在《野葡萄文学志》也访过一次,不过《野葡萄》倒了……后来你帮《壹周刊》写人物报导时也写过我一次。这次应该是你第四次采访我了吧。」

  记者点点头,说:「对,我采访你四次,每次都很好玩,因为你是一个不造作的人,很敢讲。缺点就是回去后很多干啊、赛啦、屁咧之类的字眼都不能写进去,写进去也没有用,上面的总编还会删掉,哈哈。」

  「……谢啦。」

  「可是,每次问到你为什么写歌,你都是这一个答案,继续问你,你好像也不想再多说什么,我如果就你的答案写上去,感觉就很干啊。重点是,为什么你明明知道别的答案对你的形象更有帮助,却还是只用这个国小学生都会说的答案应付呢?」

  「其它的答案,又不是我真的答案。」

  我坦白地说:「我大部分的时间,都过着对地球毫无贡献的生活。我写歌只想到自己快不快乐,只想到自己是不是又更自由了,这样的答案不好吗?」

  「不是不好,是不够好。」

  记者叹气,用凝视着在马路上淋雨的野狗的表情说:「你知道每个我采访过的歌手都跟我说,他希望他唱的歌可以带给听众更深的感动。每一个演员都跟我说,他会演戏是为了挑战更深刻更杰出的演技,打动更多人心。每一个社会杰出人士都用很认真的表情跟我说,他们想为这个世界多做一点什么。」

  「……」

  「没有一个人跟我说,他想当明星是因为从小就想红,他唱歌是为了赚钱,他演戏是为了在信义区买房子,他主持节目是为了把开腻的跑车换掉。没有一个社会成功人士告诉我,他只是喜欢银行存折里的数字越来越多。」

  我懂了。

  我当然懂。

  「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变得那么伟大……或虚伪吧。但现在的我,还只是忙着让自己快乐,我很喜欢这样的自己啊。」我似乎该为自己的单纯感到骄傲,但却被那位记者的眼神逼到有点困惑起来。

  「所以,你觉得那些答案虚伪啰?」

  「如果不是虚伪,至少也是做做样子。」

  「小孩子,如果你连做做样子都不会,怎么能期待有人拿你当目标、拿你当榜样呢?有时候稍微符合别人对你的期待,也是一种成熟的表现。」

  记者摇晃手中的录音笔,用很逗趣的表情说:「当我再一次按下P尸AY键的时候,你不妨再告诉我一次,你为什么写歌?」

  接下来,记者轻轻地按下PLAY键,将录音笔放在支离破碎的蛋糕旁。

  当时我语重心长地说:「记者,是一个最难听到真话的职业。」

  连做做样子也不会吗?

  其实,我还真的是做做样子。

  我是真心想借着我写的歌改变这个世界。

  但我不想,也不敢说出来。

  任何人问我为什么写歌,我只想回答最简单的那一个答案:我喜欢。

  我喜欢,我高兴,我快乐,这样的答案既真实又真诚,对谁都无害。

  可是这个世界有太多操弄冠冕堂皇语言的人,他们口口声声把自己说得很棒、很好、为人着想、他们写网志都是为了教导网友如何过更好的人生跟经营网志人气一点也没有关系、所有他们正在干的事都跟银行存款有几个零完全无关,他妈的都是为了这个世界!

  那些人,很多骨子里都是一堆烂人。

  就算还不到烂,也是有够假的了。

  光是看看,有多少艺人红了才开始参加公益活动、宣称帮助人是一件很棒的事,就知道有多诡异。是没错啦,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是很棒啊——

  问题是,为什么你在红起来之前,对这个世界上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视而不见呢?

  为什么总是要等到你帮助别人这个举动会被所有人看见时,你才去做这些事呢?

  明明这个世界在你红起来之前,已经乱七八糟、亟待援手了啊!

  我不想再变成一个微笑宣称,想要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的,那种人。

  多我一个不多。

  但对我来说,在任何人面前说出如此大言不惭的梦想,都是一种假。

  我的左手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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