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学期在雨中长大-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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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秋前的事情。
(说到这儿,她声音又一次很低沉。)
那时,我在采访一个巴西足球队的男孩。我本来还挺快乐的,一心想着多赚点钱,觉得我还有希望。但是他突然说要分手,我一下子……挺奇怪,我觉得自己已经是“上弦”的人了,客户多得推都推不了,怎么还这么拼命?我在班里变成了一个旷课最多,挣钱也最多的人。
□你赚到钱了吗?
没有,从那之后我根本就不攒钱了,挣多少花多少。那时候我高兴就给家里几千几千。有时候连着上酒吧,一晚上就喝一千块钱的酒,酒吧老板特高兴看见我。
我是双子座,A型血。同学说我就是那种特随性特不计较钱的人。我觉得我一直对钱都不计较,原来没有什么花销,渐渐地买书、买画册、买碟、吃东西、喝酒花销大多了。
□你穿衣服花钱多吗?
不多。我穿衣服喜欢素色,还有好多朋友给的衣服,说来也怪很多是黑颜色。我从来都不嫌弃别人给的旧衣服,里面有几件奇形怪状的我穿得少。因为搞摄影的不能在人堆里太乍眼。有人说我,你20出头这么穿挺可惜的,青春全给湮没了。我一直是登山鞋、牛仔裤,上衣看不出颜色,头发乱七八糟的。现在你看我留成长头发,跟我现在男朋友关系特别大。我刚认识他的时候,因为心情特别不好,整天喝酒几乎救不回来了。
最危险的时候,虽然我不吸毒,不干什么道德败坏的事,但意志非常消沉,有点像《昨天》里的贾宏声。有客户来电话说,你某某天到某某地。我就说,你干吗找我呀?他说,你不是做摄影吗?我说,我不干了……然后就把电话挂了。好多朋友玩命地骂我,你怎么了,怎么混成这样?
去年我去云南雪山摇滚音乐节,在去雪山的路上,我喝酒太多喝迷糊了,朋友们都很着急,住宿的地方人家看我这样特生气,好几次要撵我走,看我晦气。
大一的时候,贾克成天叫我吃饭,劝我不要喝酒。有一次,我在保定跟印刷厂的一个人谈事情,喝完两瓶陀牌酒又喝啤酒,酒味特大,一回来就被他逮着了,当着我的同班同学面把我骂得特惨,我觉得丢人极了。我想我这就是自暴自弃吧。在云南的时候,因为那些古城之间距离远,走两三天才能到另一个地方,所以每天除了喝酒没别的事,口袋里老是揣个酒瓶子。
□是吗,你一个女孩子,这样怎么成呢?
是呀。有一天,我爬到纳西客栈的房顶,那房顶是尖的,我在顶楼的房间喝酒,喝得摇摇晃晃好几次差点从阳台上摔下来。底下的人吓坏了,也不敢喊我,怕我受惊掉下来。一个30多岁的大姐跟我们一起的,从楼上硬把我背下来。回想起来觉得像鬼上身了似的,完全变成了酒鬼。那一段日子没开心过,不堪回首。
今年三四月“非典”的时候,我更疯狂了——大街上看不到一辆车,如果突然看见一个人在吐白沫,那就是我又喝酒了。当时好多外地朋友都回家了,我突然感觉到很孤独,于是跟几个胆子大的一起在摄影沙龙里住着不回家。沙龙里的人不怕,跟我一样敢在外头混。
“非典”快结束的时候,我突然发烧了,一烧就是38度5。那天我正好回家,我妈拿体温表量完,拉着我的手说:“闺女,你要是发烧得‘非典’,妈跟你一块得。”她一边说一边掉眼泪。我本来觉得自己特坚强,可我妈这么一说,我一下就哭了。
我跟妈妈开玩笑,我千万别得“非典”,会把很多人吓死,我一直跟他们在一块儿呢。其实我妈觉得是风热感冒,不会是“非典”,看我那么嘻嘻哈哈的一点也不难受就觉得不是。她用药酒给我擦身,就把我的魂给勾回来了。她拿一种浓香型的酒擦呀擦呀,擦急了,我说,妈呀,我最讨厌这种酒的味道,换酒。当然这是为宽妈妈的心说笑。实际上,的确是喝得太多了,这时候再一闻那股味道简直就受不了。
(这时候我明白她实际上是个乐观的人,彷徨但不会萎靡,内心拥有火焰。)
“非典”给我了一个转机,我发现生活中有很多让人留恋的东西。后来我就把自己关在家里,一星期不出门也不接电话。回想以前的事情。
“非典”过后,我过22岁的生日时见到了现在的男朋友。他是一个挺有智慧挺有意思的人。我本身挺喜欢摩托车的,出门的时候我搭他骑的“跨子”,一起聊了很多,从那一次起感觉就不太一样。他心很细,是一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虽然是搞摇滚的,但是对事情的看法很有见地,很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包括每个人的过去和自我的精神空间。从5月份开始,我改变了许多,能把一些坏习惯丢开,又有了那种向上的意识。实际上好长一段日子,我早上睁开眼睛就会开一瓶酒,有酒就不喝水,差不多三天一箱啤酒这么喝。5月份以后就下决心不喝酒了,整整三个月我滴酒不沾。
好像我一直都被一种感情压抑着,直到有一种新的感情时,才有动力。我觉得自己挺无聊的,经常莫名其妙地愤愤不平,生气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自我调整。我觉得把握不了自己,很多时候想做什么适得其反。我把这一切告诉他之后,他对我的心理出奇地了解,为我讲了许多道理。他比我大5岁,他讲了他的经历,对我说,不管怎么样,你得懂得每个人都不易,你要学会生活,从执著和妥协中找到平衡。
我在调整,调整得不错。我们租了不大的一套平房,这一片区域住了很多好朋友,有很多是摇滚圈内的朋友。大家经常在一起特开心。养了一只特别大的狗——长毛黑背,在大院子里种了很多花、草还有树。有一次我趁他睡着的时候偷偷地拿了他的钥匙,在院子里发动“跨子”。他最害怕我动他的车,可我想这事儿已经很久了。那声音震耳欲聋把他吵醒了。他一听响动,腾地跳下床冲出来,这时候我已经开了两圈,拐来拐去的快要翻啦,他哎呀呀地叫着把我抱下来,我害怕极了,等着他教训我,他却说,你还真行,把我的车都弄动了,以后我可管不了你啦!说完骑上“跨子”,我坐在后座上抱着他的腰,就冲出院子兜风去了。
作者的话
她的电话响了,是一个开酒吧的新朋友叫她去见一个乐队。她开玩笑说,“只要是跟酒吧有关的人跟我一下就混熟了,其实他们中的大多数也不喝酒。”我再问贾克的情况,她说,和现在的男友好的这半年,他们还见过面。“不用仔细跟他说,他一看样子就知道我有了男朋友。他为我现在高兴,但不会有任何亲密举动。”他们在这一点上很明白,只要有一方有男(女)朋友,就不可以,哪怕拉拉手。我又提起贾克曾经说的25岁娶她的话,她笑笑说,“以前我信,现在我不会,还没有成熟到接受婚姻,我还有很多事要做。”
贾克对她代表了一种对美好过去的怀恋。是什么使那段青梅竹马的依恋变成了一种负担?是什么让两个志同道合的“绝配”恋人之间雾霭重重?也许是都太自我,在对事业无比执著的同时缺少了对对方的理解,都不太懂妥协的真谛。而爱情对女人的影响比对男人要大得多,这一点在雨微以后的日子得到了证明。她越想摆脱第一次的影响,越为他所累,越把自己的感情弄得不明不白。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吉颖,被第一个男友反复纠缠就像被鬼魂附身似的那个女孩子。当然这是反例。第一次总是会给女孩子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不管那是不是美好的。
雨微是那种个性非常强的女孩子,她对理想的追求总是执著得令人生畏,以至于自己变得十分过分,让事情适得其反,尤其令男孩子恐慌。还是太自我了,记着,人需要为别人妥协,需要留有余地,让别人为你的一点点放弃和牺牲而感动,因为你活着,你很自立,但你不能孤芳自赏,茕茕独行,你得知道怎样和别人相处,首先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
相处是一种艺术,好的开始固然重要,长久的和谐和长久的默契却需要付出很多很多,更需要一颗无私、成熟的心去容纳。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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