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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短篇集-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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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叫声中,瘟神向右一晃,几乎失足摔倒。原来老人的苍木杖,出其不意戮在那十围粗的腰左侧。

“再给你几下快活的!”老人欣然叫。

没有人敢相信老人那根糟手杖,会比闪电还要快,每一挥动只能看到虚幻的芒影,看不清杖的实体,像雨点般击在瘟神的身上,着肉声连续爆起。

一杖一条痕,瘟神那双巨手护不住身,连头都抬不起来,挨至七八记,砰一声大震,像倒了一条大牯牛,叫号着、翻滚着,骨碌碌向下滚。

“每人吃我老不死的三杖,打不死算你们祖上有德。哈哈哈……”老人怪笑着挥杖向上冲。

再蠢笨的人,这时也该变得聪明了。聪明的人,首先便想起谭正廷的警告:你们如果能平安离开白鹤山,算你们赢了。

刀枪不入可力制奔牛的瘟神牛通,被一根不起眼的苍木杖打得晕头转向毫无自保之力,谁还敢逞匹夫之勇去和老人拼命?

不等老人冲上,所有的人已叫喊着一哄而散。

尹五爷跑得最快,大概武艺的根底不太差。在三湘,几乎无村不馆,这个馆,指的是武馆。那些单姓村的祠堂,必定有两个馆:私塾和武馆,文武合一。因此,尹五爷武艺不差并非奇事。

谭正廷先一步闪在路旁,打手们把他忘了。他很机警,不挡在打手们逃命的去路上。

老人是孤叟公羊化及,在他面前一站,支杖而立不住打量他,怪腔性调地说:“好家伙!你在搞什么鬼?”

“我又怎么啦?”他笑笑:“要我跪下来,叩谢你救命之恩吗?”

“要不是我人老成精,真被你蒙住了。”

“能老得成精,这是福气。”他半真半假地说:“老伯,人生七十古来稀,养十个儿女,恐怕有一半活不到成年就见阎王去了。人想死是十分容易的,想活到老却是十分困难。”

“不要兜圈子说话。”孤叟正色说。“你处处示怯,隐瞒身份,到底有何用意?”

“怪事,小可本来就怯懦,不反抗就已经被打得半死,再反抗哪还会活到现在?不被当堂打死才是怪事。小可是土生土长的人,任何本城的人都会告诉你小可是谭正廷,货真价实如假包换,想隐瞒身份也势不可能……”

“怪事!”孤叟抓抓头皮,深感困惑:“你……你不是浪子谭彬?”

“老伯,你认识浪子谭彬?岳州有姓谭的人,但没有人叫浪子谭彬。”

“老夫不认识浪子谭彬,但听说过他这号人物,神交已久,可惜从未谋面,仅从朋友口中知道他的面貌……”.

“所以老伯把小可认作浪子谭彬?”

“算了算了!”孤叟显得不胜烦恼:“也许老夫真的走了眼,真的浪子谭彬,决不会接受风尘双艳仙那种放浪女人的保护更不会在恶霸的胁迫挟持下毫不反抗。”

“小可不认识浪子谭彬,却知道面对死亡和屈辱,人有时候必须打掉牙齿和血吞,不到最后关头,绝不放弃希望,衡量情势候机制造生路。”他无限感慨地说:“如果浪子谭彬另有不得已的苦衷,他接受风尘双艳仙的保护,并不是什么丧德败行的严重事。老伯,你老人家一生行事,是不是一举一动皆可望之史册,一言一行皆可流芳千古为世典范……”

“去你的!你小子牙尖嘴利,可恶!”孤叟抽了他一杖:“如果你不是浪子谭彬,老夫玩不出新把戏了。”

“老伯要玩什么新把戏?”

“替老龙神披逆鳞,替洞庭一鹤与双绝秀士通通窍。老龙神不该把宇内双残请来助拳,那会出太多太多的人命。洞廷一鹤和双绝秀士太过纵容徒子徒孙,早晚会家破人亡肝脑涂地。老夫一个人成不了事,阻止不了这次惨烈的大屠杀,老了,不中用了。”

“即使浪子谭彬在,他不一定肯帮你。”

“他会帮的,这里是他的故乡。”

“他已经死了。”

“胡说八道!”孤叟瞪了他一眼:“他在山西碰上了鲁巴活佛,鲁巴的大印掌想要他的命,还真不容易。据老夫所知,鲁巴活佛确是升天去了,传说浪子谭彬也死了,但死不见尸算不了数,两雄相遇,一个死了另一个就应该活着,他年纪轻轻死不了的。好了好了,你即然不是浪子谭彬,今晚我就不去找你了。哦!这附近潜伏着不少老龙神的人,一个个神出鬼没艺臻化境,即使老夫不救你,那些人也会出面助你的,所以你我谁也不欠准的。走也!”

谭正廷目送孤叟去远,方泰然自若取道返城。他心中有数,附近潜伏着不少人,留意他的举动。这些人其实并不是为了他而潜伏的,他只是无意中被卷入旋涡中的一个小泡沫,被双方拨弄得团团转,利用他为分散对方注意力的马前小卒,如此而已。如非生死关头,不会有高手出面和他打交道。

返回客店,客店今天似乎冷冷清清,但紧张的气氛显然可见。

“今晚上一定有事。”他警觉地暗忖。“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凶兆,我得小心了。”

三更天,毒箫三个人所住的客房附近,传出可怕的叫号声,一群轻功了得的高手大举入侵,双方在黑夜中恶斗,有人遭了殃。

天亮了,店伙发现毒箫三个人失了踪,屋顶和院子里有血迹,生死不明。

谭正廷也失了踪,店伙皆认为他必已遭了毒手,为之惋惜不已。

他躲在南门外秦王并附近的一座废屋内,在双方展开报复行动的重要时刻潜离客店,店里不能再呆下去了,任何时候都可能把老命丢掉,再不走就嫌晚啦!

这里,是他小时候经常来玩耍的地方,附近的地形他十分熟悉,这座废屋正好作为他藏身的好地方。

第二天子夜时分,废屋中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他藏身在院角的半土墙下,上面堆了一二十束稻草,下面形成一处窄小幽暗的窝。

这是他用药的最后一天,他吞下了最后的几颗丹丸。

半年,不是一个短日子,每一个晚上,都要风雨不改服药、吐纳、行功,每一过程都是痛苦。每一举动都是艰辛,忍受经脉抽动的痛苦折磨,抵挡气机走岔的风险,每一丝一毫差错,都会令他残废终生。尤其是受到外界加予肉体的打击,经脉受到挫折,事后的痛楚几至令人无法忍境界,那种彻骨椎心的奇痛足以令人崩溃,非人类所能忍受的折磨残酷地光临在他的身上。这些,他都捱过去了,痛苦摧毁不了他,窒息要不了他的命。

今晚,将是生死存亡的一晚。如果他能通过这最后的残酷考验,蕴藏在内腑的大印掌奇毒,就会涓滴不剩地排出体外,他的气机不但可贯连全身经脉无所不届,而且由于这半年来的痛苦经验所获的智识,他有把握可以打通生死玄关。大步迈向大成境界。

这是说,今晚将是他生死的分野,只要他心中有丝毫顾忌和不安,他就没有勇气再上一层楼,今生今世,他只能就这样平平庸庸过一生了。

他不能平平庸庸过一生,他有许多事待办,他的抱负尚待发扬。这些事,一个平庸的人是无法办到的,世态炎凉,弱肉强食,天理国法人情有时无用武之地,只有靠自己用自己的方法和手段去完成,这种非常的手段,一个平庸的人是无法办到的。

他要用大恒心大毅力,冲破这生死之站,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他的信心是无可动摇的。

四更天,他正在鬼门关前徘徊。

四野虫声唧唧,废屋附近蛇虫悉悉而动。浩瀚的洞庭湖传来阵阵风涛声。

如果这时人有来打扰他,他的结局将极为悲惨。一个黑影,鬼魅似的出现在对面瓦砾遍地的天井里,站在那儿不言动,风吹起袍袂发出隐隐振衣声。

他正受到彻骨奇痛的煎熬,但不能有任何轻微的声息发出,不管是敌人或者朋友,他都不能让人发现他在此地。这时的情势,与往昔被人打击经脉舒张而产生的痛楚不同,那时的情势需人照料,这时他必须一切靠自己了。

第二个黑影从北面疾射而来,好高明的轻功提纵术,但见黑影冉冉而至,脚下声息毫无。

“是白老吗?”后到的黑影止步问:“兄弟迎接来迟,恕罪恕罪。”

“好说好说。”白老的语声像鸦噪般刺耳:“这时的情势如何?能控制得住吗?”

“完全在咱们的控制下,双方都进行了几次试探性的袭击,咱们的胜算有七成。”

“南天一刀藏身在何处?在罗家?”

“不在罗家,罗家是由洞庭一鹤坐镇。”

“好,黄老,明晚就先向洞庭一鹤开刀。”

“也好。白老,蒲老哥呢?”

“他随后赶来,明天可能抵达。”

“这地方是兄弟指定外圈朋友聚会的地方,黎明会齐。破晓袭击南津港罗家的客栈,那是罗老二浪里蛟接待三湘来助拳朋友的招待所。捣散了那地方,可收杀鸡警猴的示威效果。这些小事,就由毒箫几个人去办,绰有余裕。兄弟这就领老哥你去秘室安顿,走吧。”

“好……唔!黄老,你嗅到腥味吗?”

“从南面的残壁附近飘来的,不但腥,还有臭。”

“唔!很怪,另有一种好像是药味。”

“药味?找找看。”黄老说,举步欲行。

“算啦!这种腥臭怪怪的,令人作呕倒胃口,走吧。”

谭正廷浑身的肌肉都在抽搐,汗如雨下,粘粘的猩红带青的汗液又腥又臭,下身淋淋漓漓一踢糊涂。

他是清醒的,痛楚令他的神智比任何时候皆清醒,一听黄老要找药味的来源,只急得心神一紧,几乎昏厥。

那淡淡的药味,是从他口中散发出来的。

五更将尽,穿劲装带刀剑的人陆续到达,先到的人,在井四周各找地方坐息。

他嗅到了熟悉的芳香,那是月仙子和凝香仙子身上散发出来的。

有几个人嗅到了腥臭味,所以避开他藏匿的地方,无形中减少了对他的威胁。

东方发白,二十八个黑影离开了废屋,只留下两个人,警戒这处聚会的地方,因为这里也是袭击后的会合处所。

他一直就不曾发出丝毫声息,忍受痛楚的毅力十分惊人,直至五更三点,痛楚的浪潮方徐徐消退。朝霞满天,天终于亮了。

在废屋戒备的两个人,皆年约四十出头,一佩刀一佩剑像貌凶猛面目阴沉,骠悍之气外露,一看便知是孔武有力、内外交修的高手。

佩刀的大汉从废屋的右面绕过来,鼻翼掀动似有所觉,止步向对面坐在断墙上的佩剑大汉说:“志豪兄,这里面恐怕真有一条死狗,但死狗怎么会带有药味?”

“不是死狗,是死鱼腥味。”佩剑大汉说:“真怪,怎么会有人把死鱼丢在此地?这里距湖边并不近呢。”

“决不是死鱼臭。”

“你知道个屁。”佩剑大汉大声说:“这几天吃鱼吃得发腻,死鱼就是这种臭味。”

“我不信,我来我找着,闲着也是闲着。”

“我看你是疯了,要不就是逐臭之徒。”

“我就是对那若有若无的药味生疑,也许这鬼地方生长着什么奇药呢。”佩刀的人一面说,一面循腥臭味飘来的方面寻找。

终于,找到了堆叠放置的稻草。

丢开十余束稻草,大汉吃了一惊。

“是死人!”佩刀大汉退出丈外叫。

“死人?”佩剑的志豪兄说:“你害怕?你没见过死人吗?”

“晦气。”佩刀大汉向后退。

谭正廷不是死了,而是睡着了。他赤着上身,猩红而带青斑的浓调汗垢,把他的身躯染成可怕的颜色,身上更散落着一层稻草屑,难怪佩刀大汉把他看成死尸。

半个时辰过去了,朝霞渐淡,天色大明。

“志豪兄。”佩刀的大汉向同伴叫:“他们该回来了吧?你想,他们顺利吗?”

“杀一些二三流人物,还耽心是否顺利?废话!”佩剑的志豪兄撤撤嘴:“大智兄,你恐怕对自己都失去信心了。”

“话不能这样说……咦!那尸首好像在动。”佩刀的大智兄讶然惊叫。

“呸!你是见了鬼啦!你看到尸体动了?”

“风吹动的吧?”

“不可能的,风不大呢。唔!我过去看看。”

“小心尸变!”佩剑的志豪兄悚然地说。

“我从来就不相信尸变回煞一套鬼话。”佩刀的大智兄跳下断墙,向二十步外谭正廷安睡的地方走去。

谭正廷疲劳过度,睡得正沉。

大智兄拾了一根断木条,左手掩往口鼻,慢慢走近,慢慢伸出木条,戮戮谭正廷的胸口。

谭正廷一惊而醒,睁开一双布满红丝的大眼。

大智兄吓得魂不附体,大叫一声,丢掉棍扭头便跑。

“大智兄,怎么啦?”远处的志豪兄惊疑地大叫。

“尸变……”大智兄失魂般奔到。

“尸变?这……”

“真的,那……那死尸睁……睁开眼、冲我咧……咧嘴笑,可怕……”

“不会吧?这……哎呀!老天……”

谭正廷缓缓站起,真像个浑身血污的死尸。

“快找扫帚。”大智兄战栗着说。据传说,扫帚可以将尸变拨到。

“咦!尸体在走路,不是跳的?”据说尸变因腿部已僵,追逐阳气是用跳的。

谭正廷懒得理会两位仁兄大惊小怪,大踏步走向凌乱的后院,院中有一口井。城外的井水位高,不像|奇|城里吃水要到城外|书|挑湖水。他拾起一只破陶缸,舀井水往头上倒。这附近没有民居,更没有妇女经过。他干脆脱光,痛痛快快大洗特洗,最后把长裤洗净绞干再穿上。

这一切皆在沉静中进行,两个武林高手站在三十步外的短墙头眺望,终于看出不是尸体,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赤条条地洗澡。

洗毕,他往回走,一面走一面伸展手脚活动筋骨,回到先前藏身的地方,从碎砖堆中取出藏妥的上衣,往肩上一搭,方正式向在十余步外,满脸惊疑的两个人挥手打招呼。

“喂!两位早。”他欣然叫,洗过冷水澡后疲劳尽消,精神抖擞。

“你……你到底是……是人是鬼?”大智兄惶然问。

“哈哈!太阳快升出东山头啦!如果我是鬼,鸡啼以后还能出现吗?”

“你……”

“在下谭正廷。”

“哎呀!我知道你。”大智兄恍然。

“毒箫、鬼手、妙判、风尘双艳仙,都知道我。”

两人跳下墙,向谭正廷迎去。大智兄仍有戒心,脚上走得慢,而且手按在刀靶上,随时可能拔刀对付僵尸。

“你在这里搞什么鬼?你不是住在东湖客栈吗?”大智兄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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