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总裁 追回前妻生宝宝-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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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诗也傻眼的站在一边,手中提着的外卖袋子吧嗒一声掉在地上,她都没有察觉。
天呐,这个二世祖,就算是再坏再风。流,再邪恶,传言中说的再可怕,她都没有想到他竟然会对一个瘦瘦小小普通的没法再普通的外卖小妹袭胸!
“你……你干什么……”知知脑子里炸了半天,才恍惚的找到自己的声音,她踉跄的后退,躲开胸前的一双大掌,脸上却已经通红密布,连耳根都红的想要滴血一般,那精巧而又洁白如玉的耳垂像是两颗珊瑚珠,孟绍轩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转不开眼。
可是,她不是她扩。
那记忆中清晰无比的柔软丰满,此刻触到手中却只是小的让人心怜。(详情见第七章,三少第一次袭胸,囧)
孟绍轩没有再看知知一眼,毫不在意就转过了身去向办公间走,他走的没有丝毫迟疑,面上没有丝毫的尴尬和歉意的神色。自小生病,一二十年几乎与世人隔绝的生活让他向来不懂人情世故,也懒得理会别人神色,所以,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绝不会摇摆不定。
知知看着那个人的背影,就那样带着明目张胆的坏坏邪气和让人侧目的狂放一步一步离开了菏。
她又气又怕,全身都在瑟瑟的发抖,如果是在以前,她决不会罢休,可是现在,知知站在贵气逼人的长廊里,那装潢精美的墙壁带着森然而又疏离的气息向她挤压过来,逼迫的她全身每一根毛孔都无可奈何的张开,紧张,害怕,无措,羞愤,让她几乎快要发疯了!
可她惹不起这些人。
平日里就算是和她们生活水平差不多的邻里,她和妈妈都是毕恭毕敬的不敢惹,何况这些上流社会有钱有权的人?
如果她敢说什么,如果她敢闹起来,知知绝对相信,他们只要张一张口,颠倒黑白,弄死她就像弄死一只蚂蚁!
更何况,说出去,谁信呢?一个大老板会去摸她一个脏兮兮给人打工的外卖派送员?
再者,知知一下子死死的咬住了嘴唇,妈妈若是知道,只会破口大骂是她不要脸勾引了那个男人,根本不会相信她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说。
知知想到这里,强压了心底的羞愧和愤怒,转身欲走……
林诗看着那个吓傻了一般的可怜女孩,心底不由得有了几分的怜悯,三少也真是的,好端端的怎么就这样调戏人家一个小女孩又一句话不说就一走了之了……
“你先别走……”她刚想过去,孰料,脚步辅一动,话还没落,那女孩竟然像是看到了鬼一般仓皇失措的一下子跌坐在了地上……
“不要,我,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不会去告他……”
知知扶着墙壁站起来,巴掌大的脸上那一双眼睛像是暗夜里会发光的水晶,让人心怜的仓皇和无助倾泻而出,那极长而又卷翘的睫毛微微的颤抖着,在玉一般光洁的脸上投下扇形的阴影,她是那么的瘦,那么的单薄,似乎是纸片人一般,宽大的工作服像是挂在了一根竹竿上在微微的颤抖,林诗看的心里一酸,伸手想要拉她,知知却又飞快的闪开,眼泪却已经挂在了长长的睫毛上,晶莹剔透,摇摇欲坠……
“你不要抓我,求你了……”知知瑟缩在墙角里,小巧的贝齿咬着下唇全身都在发抖,她不怕被人辱骂,责打,却偏偏最怕妈妈不分青红皂白的指责,那些话语是她的噩梦,每一天每一刻都无法摆脱的噩梦……
林诗愣愣的看着她的样子,蹙紧了眉心,也不敢再过去吓到她,只好开了口:“你走吧。”
这话就是不再追究的意思了,知知一下子长舒了一口气,她微微仰起脸闭了眼睛,一行眼泪倏然的滑落下来,在瘦小的脸上淌下一抹光亮的湿痕:“谢谢您……”
知知转过身走的很快,走了几步,又扭头看看没有人追她,这才飞快的跑了起来,她小小的身子很快就消失在了楼梯那里,林诗有些愕然站在那里,直到知知已经走了许久,她才缓缓的转过身来。
那个女孩子,怎么就胆小成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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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绍轩衣襟半敞,几乎大半个胸膛都裸露在了外面,他的肌肤不像是两个哥哥那样,是健康的古铜色,相反,却极其的白皙,只是,胸口里露出来的部分很清晰的可以看到几个手术留下的疤痕,在那样单薄而又色泽迷人的肌肤上,越发的让人看了怜惜。
他手指里夹了一支烟,另一手高高的撑在窗台上,间或的会吸一口,然后吐出漂亮的烟圈。
烟抽的越多,他的眉心就蹙的越紧,声音真是像,他发誓他绝不会听错的,可是……
孟绍轩一旦想起几年前在孟家时和静知初遇的那一幕,就一阵的心神恍惚,有生之年,第一次触到一个女人柔软芳香的身体,虽则狼狈,却是旖旎无比。
那时他眼睛看不到,跌倒在她的身上,情急之下手掌按在了她的胸口,那一份奇特而又让他心襟动摇的触感,他永远都忘不掉。
而方才那个女人,太瘦弱,虽然声音几乎和记忆中的那个声音重叠,但是手掌心的清楚的触感告诉他,绝不是一个人。
他梦中的傅静知,没有这样的干瘪,也没有这样的……小。
一想到过去,孟绍轩就是一阵的烦躁,心里像是燃了一团火,烧的他口干舌燥坐立难安,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总会做那种梦,梦中的她看不清脸容,却是温婉可人的望着他笑,她的手抚在他的脸上,让他在一个一个漫长的夜晚中,得到最满足的安慰。
离开孟家去国外治病的几年中,他不是没交过女朋友,只因为她是他的二嫂,就算他狂放的有邪念,也总要顾及二哥的面子,无奈何只能将她搁在心里,不敢和任何人说。后来听说他们离婚了,他就动了心思,只是因为病情反复,一直拖到今年,才动身回国。
回国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以自己好友的名义注册了一品静轩房产公司,这也算是,他脱离孟家所作的第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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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老天还算庇佑他这个不学无术的“混混”,当然更多的是因为他的死党乔子锡是商界天才,所以他这个大少爷只用见天的去公司转一圈,然后笑眯眯的等分红就成。。
可是,回国已经一年了,却还是没有她的消息,傅家一夕倾覆,走的走,死的死,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傅静知到底去了哪里。
那个小小的软软的女人,像是水滴没入了大海中,让他思念到发狂,却偏偏连看一眼都没有可能。
知知神思恍惚的乘公车回家,靠窗的位置上,她脸望着窗外,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
这些年,她穿最差的衣服,做辛苦的工作,受尽世人的冷眼和嘲讽,自始至终都是咬咬牙就忍过去了。可是今天,当真的有人这般轻薄她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还是会没有骨气的流泪,她曾经以为自己的眼泪在离婚那一夜就干涸了,她曾经以为自己的心在静园被强拆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不会再痛,可是现在,当无可预测的事情一件一件发生的时候,知知才知道,她骨子里其实是那么的脆弱。
公车很简陋,颠簸着缓慢的很,却还是可以把她送回家,知知其实真的很不想回家,那个家不像家,那个妈妈也不像是妈妈,她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去,听不到一句暖心的话,她蜷缩在床上彻夜的失眠,头发掉的一把一把,没有一个人温柔的对她笑一笑。
妈妈认定了她是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认定了是她的不三不四丢尽了傅家的脸面,丢尽了爸爸的脸面,害死了爸爸,所以不许她再姓傅,所以恨她入骨,如若她不是妈妈的亲生女儿,她真的认为妈妈会在哪天半夜拎着菜刀砍死她。
她没有错,却被所有人认定是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她从来洁身自好,却还是会在走过人群时听到别人骂她下贱,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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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三千字)
她从来洁身自好,却还是会在走过人群时听到别人骂她下贱,婊子。。
这个世界,向来是颠倒的,她此刻不再是千金小姐,不再是孟家的少奶奶,她只是住在简陋出租屋里的宋知知,一个有着干净的灵魂肮脏的身躯的卑微的女人。
好在,她心气向来不高,富贵也罢,贫穷也罢,她都可以很快的适应,并不会自怨自艾,以前的优越生活,已然是逝去的镜花水月,何必还要苦苦的流连呢?
她去抱怨,或者是哭诉,追忆过去的光鲜,有用吗?天上不会掉支票给她,妈妈的病也不会一夜好转,她照旧不工作就要饿肚子。
知知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也同时是一个致命的缺点,她很认命,所以在老天安排了这些苦难之后,她一句抱怨都没有,默默的听从了命运的安排扩。
知知下车的时候,正是初秋的黄昏,如血的残阳密布了天空,勾画出瑰丽动人的画面和绚丽光芒,知知默然的站在路边站台那里,今天下班比较早,她可以有一点充裕的时间留给自己。
一个人沿着离家相反的路走,步子是轻快的,低垂着头走的很慢,偶尔的汽车喇叭声会把她吓一大跳,呆立在路边许久,直到车子走的看不到了,她才平息了心跳继续向前。
她是那样的胆怯,害怕人群,害怕车流,害怕一切突兀的响动菏。
记得刚刚搬到那最便宜的出租屋里时,每晚知知都害怕的睡不着,窗外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她吓的一身冷汗,因为她的名声早已传开,那些混混或者是地痞见了她都想过去骚。扰一下,甚至晚上还有人会去敲她的窗子。
每当这时妈妈都会疯子一样拿了菜刀跑出去骂人,骂的那么粗俗,那么难听,那些男人吹着口哨逃跑了,知知就坐在床上捂着被子无声的哭,她不敢发出声音,哭的几乎都要虚脱了,哭的真想就那样死了去找爸爸算了。
可是她没法死,她死了也不敢去找爸爸,死了也进不了天堂,她只能当一个孤魂野鬼,受尽欺凌。
爸爸临死的时候嘱咐她一辈子对妈妈好,她若是连爸爸的遗愿都无法完成,她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
所以,这些年来,她几乎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就会跑到爸爸的墓地上坐一会儿,只是说一说话,看看爸爸的照片,就会重新的注满勇气。
那么长的路,那么多的路,那么复杂的城市街道,那么大的世界,她却是走到了那里。
曾经和他欢爱的酒店,早已经变成了一栋极大的写字楼,而酒店斜对面的那家咖啡厅,已经成了一个充斥着声色犬马的夜店。
她和他所有的纪念,一点点的消逝,被这个飞速发展的城市给淹没,抛弃。
知知就安静的站在那里,自始至终浅浅的笑着,她笑的很小心,笑的很美丽,拔地而起的高楼掩盖了摧毁了她记忆中最后的幸福,她竟然没有心痛的感觉,一颗眼泪也没有掉。
在爸爸面前,在傅家面前,在静园面前,她的一点点卑贱的强求的幸福,还有什么意义呢?
不如忘掉,不如忘掉。
到了下班的时间了,街道上开始嘈杂热闹起来,知知背道而驰,繁华的街景是她落寞的背景,她低着头,那么瘦小的身躯,却是打不垮的,就那样缓慢而又坚定的走着。
头发剪的短短的,却更衬的脸小而精致,因为瘦,一双眸子越发的大起来,黑亮黑亮的,她穿的衣服很普通甚至很旧,可是她就那样怯弱的走着,这世界却好像就她一个人一般,在人群里,一眼就可以看到她的存在。
知知走的毫无留恋,她再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就算是必须要路过,她再也不会看一眼那写字楼和夜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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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洛杉矶早晨的七点钟。
庭院中的花园里,各色娇艳的花卉间种着一簇一簇的栀子花,白白的,小小的,在暖风里微微的摇曳着,羞涩可人的模样。
沈曼君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喷壶,身上只披着白色镂空的蕾丝晨褛,她有一头很漂亮乌黑的长发,收拢在一侧垂在胸前,没有化妆,脸上是有些慵懒而又迷人的神情,专注的望着那些花,唇边绽出美丽的笑靥。
孟绍霆洗漱完毕,裹了浴袍出来,透过巨大的玻璃墙,就看到曼君的身影,他眸色稍稍的顿了一下,就转身去衣柜里面取衣服。
黑色的衬衫都被曼君换成了她喜欢的白色,孟绍霆还是微微的皱了眉取了一件出来套上,他站在镜子前打领带的时候,曼君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
脊背微微的一僵,孟绍霆眼底流泻出温柔的一抹笑靥,照旧娴熟的打领带,缓缓说道:“起这么早,休息好了?”
曼君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两只小手在他腰际狠狠的掐了一下,嗔道:“绍霆……”
孟绍霆低低笑起来,那笑声像是从他的胸腔里流泻出来的一般,他打好了领带,转过身来,曼君看到一张如斯俊逸的脸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那样的清晰。
她心中涌上强烈的幸福感,却又伴随着微微的惶恐,这个男人,终于,是她的了吗?
孟绍霆看到她脸上幸福的红晕,眸子里依旧是那种懒散的笑意,他伸手捏住曼君的下颌,低了头去吻她,曼君欣喜的一颤,小手柔软的缠上他的身躯,温柔的回应……
孟绍霆吻着,却是微微的恍惚了一下,曼君的身上,带着栀子花的浅浅香味,这香味,他记得很清楚,是某个人最喜欢的味道。
他略一迟疑,曼君就羞赧的颤动着睫毛睁大了眼睛望他:“绍霆?”
孟绍霆回过神来,温柔笑了一下,复又低下头吻她,曼君的唇长的很好看,色泽亦是娇艳动人,她柔若无骨的倚在他的怀中,原该是让他心动怜惜的,可是再吻下去,却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感觉了。
将她轻轻放开,就看到曼君眼底潋滟的光芒,她的唇被他吻的有些肿,却是可爱的,孟绍霆伸出手指轻轻抚了抚她的唇,爱怜开口:“我去上班了,你若是无聊,就去找琳尼一起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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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疼宠的动作,还有这般关切的话语,让曼君心花怒放,窝在他的怀里连声的撒娇不肯放开:“今天太阳好大,我可不想出去逛街,晒的慌,再说了人家喜欢的纪梵希还没有出新款,不想逛街嘛。”。
孟绍霆依旧是浅浅笑着,握了她的长发在手里把玩:“你前几天不是在看菜谱要学做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