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总裁 追回前妻生宝宝-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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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你走的好慢,比我走的都慢。”非同忍不住的嘟嘟小嘴,在她怀里扭股糖一般的挣着,终于如愿以偿的被放在地上,小短腿挪了没一会儿,就跑到了大门那里,他挥一挥小胖手,脆生生的喊:“妈妈,妈妈你快点啊,我们出去玩……”
静知站在那里愣了愣,忍不住的又回头去看,碧蓝的天幕之下,蜿蜒的长径直通到无边的绿色之中,却根本没有孟绍霆追来的身影。
她忍不住的失落,怔仲的转过身来,刚欲抱了非同离开,忽然听到了身后响起的脚步声,她心下一喜,脸上已然带了抑制不住的笑意,而乌黑的眼瞳之中也好似是燃起了一簇火焰一般晶亮迷人,她方要转身,前方却缓缓的响起了一抹陌生而又熟悉的声音,心像是被巨石给坠着,瞬间飞快的跌向谷底,她整个人僵住,似乎反应都迟钝了一般慢慢的抬起眼帘望去……
遥远的天际之下,两旁树木葱郁夹着一条极长而又笔直的道路,抬头望去,天空只有一线,秋日的高阳从那细微的缝隙之中再落下来时,就显的有些隔世的迷离。
路面上有泛黄的落叶,铺了薄薄的一层,不远处的地方,走来一人。
他的个子极高,却又有些过分的纤瘦,他的年纪看起来很小,但眼睛里却写着沧桑,他的皮肤很白,像是细白的瓷器一样泛着微光,他走路的姿势很好看,是小女生都喜欢的那一类“美男子”。
他微微的笑着,带着匪气的笑意一如既往,他微微抬了下颌,漂亮的琥珀色的眸子就在阳光下眯了起来,泛出醇厚的光泽,他高挺的鼻梁犹如悬胆一般,薄薄的嘴唇却在唇角处微微的翘起一点,带着孩子气,却又带着点不会墨守陈规的放浪。
头发是深亚麻色的,发质看起来极好,在明媚的阳光下有淡淡的光晕,他双手插在咖啡色的风衣口袋里,修长俊挺的身姿犹如一树樟兰,他走的不快,但步伐之间带着明显的急迫,他脸上的神情没有久别重逢的狂喜,却在平静温和之下压着狂野的烈火。
他看到她了,还有她怀中小小的孩子,三年。
不过是一千多个日子,不过是一千多天的思念,如果可以重逢,如果能够再看到她,那么以往所有的苦楚都不再是苦楚,折磨也不再是折磨。
心脏里的血液似乎都要沸腾了,收在口袋里的手指不知道用了多少克制才让他没有立刻拥抱住她。
她目瞪口呆的表情真是可爱,看来他这样突然出现带来的突然的惊喜真是很对。
站在五步之外,安安静静笑眯眯的看着她,她怎么还和当初一模一样呢?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样的眉眼,还是那样小巧的鼻梁,还是那样泛着少女独有的粉红色泽的小嘴,还是那样静谧如水的气质,但是,她瘦了,瘦了太多。
大哥说她和二哥相处的不错,是在骗他吧,如果二哥真的对她照顾很好,又怎么会将她养成这样?
不行,他得把她带回家去,好好的管着她吃饭,好好的把她养的和三年前一样,再胖点也没事。
“老婆——”
她一直保持着小嘴微张的吃惊模样,要他忍不住的微笑摇头,手臂对她张开,他笑意泛滥到了眼角眉梢。
“老婆——”他又一次叫她,像是三年前一样,一天几十遍的叫她老婆,怎么都叫不够,叫的她无奈的捂着耳朵躲着他,却是满眼的笑意。
静知忽然颤抖了一下,抱在怀中的非同顺着她的身子滑了下来,他就扬着小脸,看看妈妈,又看看孟绍轩,小脑袋里就有些混乱了。
老婆?好像蜡笔小新的爸爸就是这样叫美芽的,那么,是不是说,这个人,就是他的爸爸?
小脑袋呼噜一下子转过去,两只大眼睛直勾勾的盯住孟绍轩,小小的心都跳的快了起来。
“绍轩?”静知的声音细弱蚊音,她呐呐开口,有些不敢相信的望着他,但心思却在她的身后。
他,他会怎样?
她忍不住的想要回头看看,却又不敢,不知是害怕看到他绝望的神情,还是害怕看到他的掉头而去。
孟绍轩听到她的声音,忍不住的绽出璀璨笑容:“是我,我回来了老婆!我来带你回家,带你和非同回家。”他手臂展开,等待着她扑入他的怀中而去,但她却依旧是站在那里,只是眼睛中滚下泪珠儿,她死死的捂住嘴,别过脸去泪如雨下……
绍轩眼底的笑意一点一点的褪去,他越过她看到站在不远处的孟绍霆,脸色纸一般的白,带着难言的颓败,只是愣愣的看着他们,一动不动,一言不发。
他心间微微思量,觉得有些说不出的惶惑,他还从不曾见过这样的二哥,那个一向骄傲而又自负的男人,他就算是在面临再大的困境时,也不会随便的流露出这样颓然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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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刻,为什么他会是这样的神情,为什么静知看到他根本没有预想之中的惊喜?。
静知只觉得老天给她开了一个如此之大的玩笑。
在她完全想开了也洒脱放手了之后,绍轩怎么会突然从美国回来了?
现在,他不是应该在美国过他的幸福日子么?那个宋小姐差不多也给他生了孩子了吧,他现在跑来说带她和非同回家,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不是三年前,为什么不是在加州她去找他的时候?为什么不是她站在他的车子前不甘心的想见他最后一面的时候?
为什么在她回到了孟绍霆的身边,为什么在她已经快要接受孟绍霆感情的时候,为什么在她已经和别人有了那一层关系之后,他就这样笑着,若无其事的回来了,站在她的面前,轻描淡写的对她说,老婆我来接你回家!
他怎么说得出口?他怎么就能这样随意的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说出口?
她从不曾恨他的,是,在去加州遭到那样的羞辱的时候,在得知他有了别的女人的时候,在知道他和别人有了孩子的时候,她从来没有恨过他,只是真心的祝愿他过的幸福,可是现在!
他忽然跑到她的面前,亲亲热热的叫她老婆,一脸微笑的说要带她回家!她忽然觉得说不出的恨意席卷而来,是,她恨他!
可是她却连说出她恨他的力气都没有。
她不想看到他,就是这一刻,她不想看到他。
“你走吧。”她终于开口,声音却像是被堵住了一样晦涩难听,她抑制了泪水,抬起头来,平平静静的开了口:“绍轩,你走吧,我不能跟你回家了。”
“知知!”孟绍轩大惊失色,他展开的双臂僵硬的落下来,几步走到她的面前,一把按住了她的肩膀,他低头,瞳仁中跳跃着火焰:“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
静知被他摇晃的头晕目眩,她无力的摇摇头,抬起手将他的手臂挥开;“孟绍轩,这话该我来问你。”
她目如古井,丝毫不起波澜,但唇畔却是泛起浅浅的笑意:“若是三年前,我还想问一问你,可是现在,我连问都不想问了,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
“你变心了知知,你说了会等着我,你都忘记了!”他目呲欲裂,脸色雪白一片,声音已然成了一片暗哑。
“变心的人是你!”静知忽然愤怒的开口,但不过是片刻,她就冷静下来,“我不想再提这些,你走吧。”
“明明是你,你和二哥在一起了对不对?你把我们当初的誓言都忘记的干干净净,你就只想着和这个男人双宿双飞,你完全忘记了我,忘记了还有一个叫孟绍轩的男人他在美国生不如死的过了三年还没有一刻忘记你,没有一刻忘记要回国来找你,没有一刻忘记惦记你想着你掏心掏肺的爱着你!他哪怕眼睛看不到还不曾放弃要找到你的信念,傅静知,你就忘记的这么快?你有没有心?你问问自己的良心,你是不是都忘记了?不过短短三年,短短三年,当初的话都忘的干干净净了?”
他说到最后,竟是苦笑起来。
静知渐渐失色,待到最后,她已然睁大了眼睛,“你说我忘记了当初的誓言,那么你呢?你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亲眼看到你亲宋景,我去加州找你,我等了你整整一星期,我等来的是什么?我听到录音带里你们纠缠在一起的声音,我听到你说你爱她,我依旧还是没有放弃,我去找你,最后一次去努力,但那时我就站在你的车子前,可是那个叫宋景的女人她亲亲热热的上了你的车子,她骂我是个中国婊。子,你冷冰冰的让人把我赶走,绍轩,究竟是谁辜负了谁?是谁先忘记了当初的誓言,是谁忘记了他当初一字一句的对我说,我永远是你的,我一辈子都是你的?”
她说到最后,已然泪流满面,连声音都哆嗦的无法自控起来。
孟绍霆听到这里,忽然就笑了一下,他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绍轩一眼,缓缓的转过身去,向着另外的方向走了,他特意走的很轻,很快,他们都没有发现他的存在。不过一会儿,那些刺耳的说话声就再也听不到了,他觉得好受了一点,但是膝盖却忽然一软,伤腿痛的抽搐了几下,他瘁不及防跌坐在地上,贴身的口袋里忽然掉出来一团火红的东西。
他愣愣的看着那红色的情侣手链,在湘西的古镇上,他一个人开着车子穿街走巷的寻到了那一模一样的一对重新买了回来,他想着有一天她完全的接受了他,他就会亲手给她戴上,但是此刻,他知道,他清清楚楚的知道,他再也没有机会了,再也没有机会抱住她,再也没有机会,也再也没有资格对她说,傅静知,我爱你,我想一辈子,和你在一起。
他握紧了手链,将脸缓缓抬高了一点,他不能让眼泪掉下来,他已经输的这么狼狈,不能,将自尊,也彻底的输掉。
原来,他们三人之间,一直以来走不进去的那一个,从来不是绍轩,而是他。
ps;写的我好难受,啊啊啊啊我可怜的二少!其实,静知是爱着二少的吧!今天出门了,好容易找到网吧,就一更哈,六千五百字加,亲们鲜花月票继续给力哈~~么么大家,下部就开始了,不长,谢谢大家的一路支持!结局会让大家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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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你,心就空了一半(六千字)
《怕不能遇见你》——秋殇。
从沁坊闸过留香亭,就听到流水从假山石上泉眼飞泻而下的轰鸣声,眼前溅起珠玉无数,而整块巨大湖石垒砌的假山宛若是名山缩影,向前行几步,有座石砌的三孔拱桥,而旁边又别出心裁的砌了个小小船坞,而那船坞中就停放了两只小船,竟是江南特有的乌篷船,乍一看到此情此景,竟像是从这风都觉得硬朗的北国到了江南岸一般。
静园有着上百年的历史,所以这其中的一草一木一石一景都带着一点尘封在沉香屑中一般的古旧和悠远,虽则那百年古园早已化作废墟和乌有,但这重建起来的园子,虽达不到百分百的乱真,却也堪堪有了以往七分的韵味。
更遑论,这建园子的人花费了百般的心思,只恨不得将每一处都建的美轮美奂,只是好园虽美,却没了欣赏它的知己,不免显得有几分的寥落。
行过船坞就是思醇堂,这是以往傅正则办公的地方,所以牌匾严谨,檐角雕飞禽走兽,直刺天空,粉墙黑瓦,颇是肃穆,一入思醇堂,迎面而来的就是偌大的葡萄藤架,架下摆了石桌石椅,还有一整套的功夫茶具,四四方方的小天井古朴而又不失优雅,精巧的细节都能瞧出来当年的主人品味如何,两扇院门半掩,伸手推开出去,就是一方小小花园扩。
因是深秋,没了百花盛放的热闹却也有着应季的各色雏菊争相斗艳,一旁搭了花架,花架下是一张檀香木的摇椅,摇椅上放一本打开倒扣的书,有细细碎碎的阳光就从那花架之上穿过,摇摇曳曳的落在了书封上,斑驳光影颤颤幽幽,泛着古香的旧时光气息忽然间就扑面而来,让人一恍惚就似回到了从前一般。
那走进来的人就颤巍巍的停了脚步,一手扶在院门上,一脚跨进花园,一脚还在门外,尖瘦的小脸在眼窝处透着暗青,额上也有些泛黄,但揪住大衣领口的一只手,却还是葱白一般泛着晶莹的光泽,只是指尖堪堪没有一点血色,衬在黑色羊绒大衣上,白的有些吓人。
那人有一双好眼睛,端的黑白分明,虽则不是很大,但胜在顾盼之间颇有神辉,更难得是清透如水,不染一丝的杂质和尘埃,只是此刻,却流淌出浓稠的哀戚和挣扎,像是从沁坊闸的泉眼里汩汩流出,永不会消逝一般菏。
静知是趁着苹苹去给她熬中药,孟绍轩疲累的刚刚入睡,孟绍霆有急事必须要出去一趟的片刻功夫,一个人悄悄的从小楼出来的,她躺了不过一周的时间,这静园似乎就变了个样子似的,披了厚厚的大衣出来,却还是觉得风吹来时,骨头缝都是凉的,捂住嘴又剧烈的咳了半天,才喘着气停了下来,肺部的疼痛越发的难忍起来,这一周各色的药都吃遍了,却还是不见好转,昨天开始开了中药方子吃中药,黑漆漆的一大碗是必须要被那两个人亲眼看着喝下去才肯罢休的。
只是苦了她,每一次都像是死了一回一般,只觉得平生吃的药加起来也没有那一口难以下咽。
不是药苦,实则是那坐在她床边,盯着她不放的两个男人,要她食不知味,难以下咽。
她真的知道她不是个好女人,一个好女人不会让自己的生活乱成这样一团糟,但是她也自问自己做事无愧于心,但却不知为何,要她这半辈子吃了这么多的苦,到头来,得深情如许,却偏偏是同时两处,要她犹如站在独木桥上一般,向前是悬崖万丈,向后是万丈悬崖,她真是不知道怎么办。
幸好这病来的巧,她也就拖着不愿意好,似乎只要一日不好,也就不用做出一个决定就可以让时间停留在这里一般。
但其实是知道的,病总会好起来,抉择的那一天也终究会来,古往今来可只听说两女共侍一夫,却从不曾听说一女嫁两男的,她也不是那种前卫的小女孩子,觉得纠缠在两个男人之间乐趣无穷,真是证实了自己多么的有魅力,感情,复杂激烈的确实让人终生难忘,那种轰轰烈烈的美好年少时都曾经幻想过,但在渐渐长大之后才明白,美好的感情是最简单的,两个人举案齐眉,只不过是一个眼神一个笑意,就明白对方的心意,然后在相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