驸马圈-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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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富知道媳妇与先皇的关系极好,先皇也十分宠爱信任于她,于情于理,他也该一同前往祭拜。
“只是,这几日城里发生的事……”朱富有些担忧。
池南挽上他的胳膊,笑道:“你就放心吧。那些事到了时候,便会水落石出,你现在就算挖空了心思,也不能找出一些有意义的线索的。还不如跟我去长陵,散散心呢。”
朱富看着媳妇娇美的容颜,心中的烦闷一扫而空,虽然不是很明白媳妇话中的意思,但他相信,媳妇绝对不会骗他,而且,长陵位于茹城郊外,一来一回需要两三天的路程,让媳妇一人前去,他总是不放心的,既然媳妇说,这几日的事时候到了自会解决,那他还担心什么呢。
“好吧。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朱富接过池南送上的一杯茶,喝了一口后,问道。
池南为他拭去唇边水渍,轻声道:“明日清晨出发。但是,朱富……”
媳妇的话说到一半,欲言又止,朱富不禁奇怪,只见媳妇神色有些变化,变得担忧谨慎起来,她道:
“但是,你要答应我,无论在长陵遇见什么事,遇见什么人,都不要太过介怀,有时候世事之事本就如此,白云苍狗,风卷云舒,转瞬即变。”
“……”
朱富头一次看到这般正经与他说话的媳妇,不知道如何回答,直觉媳妇是想趁此机会,告诉他一些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心中隐有不好的预感,但是正如媳妇所言,世间之事,不可能全是好事,总有一些叫人无奈的事发生。
但不管那些无奈的事有多烦心,有多郁闷,对朱富来说,媳妇才是最重要的,只要她不放弃他,那么在这个世上,就没有他朱富不敢应对的事。
“我知道了。媳妇你放心吧。”
“……”
池南将头埋入朱富的胸膛,看着南窗外的一抹残阳,陷入无限担忧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长陵之行,令人堪忧哇……驸马会遇到什么呢?O(∩_∩)O~今天第二更咯,求表扬。。。
☆、45 驸马出行
茹城与京城比邻;风光气候皆宜人;先皇只是来过一回,便彻底爱上了这个地方。
因为路途不是很远;又有朱富相陪,池南便放弃了车轿;屏退了随从;与朱富二人骑马而行。马儿一红一白,正是朱富从胡国救下的那两匹骏马,对朱富衷心可比日月,让往东绝不往西;让狂奔绝不小跑。
红色那匹性烈,由朱富骑着;而白色的则温顺的背着池南缓缓前行。
一路的湖光山色令朱富心情大好,将连着几日的郁闷抛之脑后,决定好好的,放空一切来享受两日难得的旅程。
“媳妇,咱们今晚住哪儿?”朱富骑在马上,啃着先前从树上摘下来的野果子,随口问道。
池南咬了一口那果子,只觉酸涩过后渐渐生出一股甘甜,看朱富吃的像只野猴子,她不禁笑了:“住山里呗。”
朱富状似老实的点了点头,将吃的果子核抛向了远方:“住山里好哇,幕天席地我还没尝试过,媳妇,咱们今晚就住山里。”
“……”池南哭笑不得的看着他,摇头白了他一眼:“别忘了我们是去祭奠先皇,你这样说话,不怕先皇怪你有违孝道?”
池南似真非真的说了这么一句,原想调戏调戏朱富,没想到那厮接下来的回答却再一次让她气绝:
“爹才不会呢。他巴不得我们日日恩爱,时时恩爱,早些给他生几个大胖孙子才欢喜呢。”
“……”
见池南不仅不回话,还加快了马速,朱富也夹紧马肚,赶上了池南的脚步,再接再厉的说道:“媳妇,咱们要个孩子吧。名字我都想好了呢。”
池南挑眉,好奇道:“名字都想好了?叫什么?”
朱富沉吟片刻,镇定自若道:“就叫……富贵!这个名字无论是姓朱,还是姓萧,叫起来都好听!”
这一回,池南连翻白眼的兴趣都没有了,你叫朱富,已经够土了,竟然还要叫儿子富贵,当即驳回:
“你想都别想。”
朱富不依不饶的问:“别想什么?是别想你给我生儿子,还是别想儿子叫富贵?”
“……”池南只觉额前一阵冷汗,觉得与某人的沟通越发成问题,干脆冷哼道:“哪样你都别想!”
说着,边轻轻在小白马腿上拍了拍,小白便十分灵性的加快步伐,惹得朱富在后面一阵追赶叫喊。
两人一路笑闹,终于来到了茹城郊外,先皇陵墓便坐落于茂密葱郁的竹林深处。
先皇爱竹,故修建陵墓时,特意叫人在四周培植了大范围的珍贵兰竹,此时夏日炎炎,兰竹林中清风送爽,凭的是叫人流连忘返。
朱富跟着媳妇走入竹林,他背上背了一只包裹,从出发开始,池南便问他那是什么,他就是不肯说,池南不喜欢强问,也就随他了,现在下了马,他竟也不忘将包袱背着,一副生怕遗忘的模样。
“媳妇,这里面好大啊。”朱富走在林间小道上,不住转圈圈仰头望天。
“嗯,先皇陵寝自是占地辽源,我们现在看到的只是前半边,陵墓的后面,也同样种植着参天兰竹,直通昊天崖。”池南提着裙摆,一步一步走上青石台阶。
朱富初听范围,不禁咋舌,这么大块地,也就是皇家用的气派,要是搁民间,小老百姓只要有一块安寝之地便足矣,但他的老丈人是皇帝,占地小了,就算他同意,那些个史官,谏官们都不会同意的。
先皇陵寝位处半山,朱富与池南徒步爬行了有半个时辰才隐约见其陵角,池南体弱,平日也是车马居多,今日一下子走了这么远的路,自是觉得体力不支,额前已然沁出细密的汗珠,朱富看着心疼,便提议背她上山,却被媳妇拒绝了。
“儿女给父亲扫墓,怎可偷懒?身体力行是必须的。”
朱富想想也对,虽然这一路媳妇很累,但是成就了她的一片孝心,值了,既然不让背,那他就多扶着她一些好了。
又过了半个时辰,他们终于抵达先帝陵寝正面。巍峨的墓碑,刚劲的文献,玄武背石,朱雀鸣飞,青龙在天,白虎驻守,好一派皇家气象。
池南与朱富要来的消息,早一步已经传给了守陵侍卫,所以,走到现在并未出现侍卫阻拦的现象。
池南盈盈在父亲墓前跪倒,也不说话,只是安安静静的磕了几个头,抬起身子想叫朱富一同来拜,却见他独自蹲在陵墓边缘,手里捣鼓着什么似的,忙忙碌碌。
“朱富。”池南叫了声,却没有收到回答,她不解的走过去一看,只见朱富从他的小包袱中掏出了香烛与腊肉……没错,池南揉揉双眼,的确是腊肉,还有三样水果,一盘红烧鱼……
他是怎么带过来的?这是池南脑中浮现的第一个问题。
正怔怔的不知道说啥的时候,朱富已然拜访好祭品,点燃了三柱清香,嘴里念叨起来:
“岳父大人在上,小婿朱富特来拜见,第一次见面,不知道带些什么,这些东西,您老将就着用。”说着便虔诚无比的持香拜下。
池南看着他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心里被一种情感充满,无疑,朱富朴实的举措虽然有些好笑,但却是最能打动人心的,因为无论怎样,他都用心做了,并且是发自内心的尊敬先皇,这些行为在常人看起来,有些不合时宜,却绝对比那些嘴上说着尊敬,大肆铺张进行祭祀活动,心里却丝毫感触没有的假面人要好太多太多了。
“岳父大人,您先用,要是有什么特别想吃的东西,就托梦给我,我醒来之后,就骑马给您送过来……”朱富磕完了头,竟然开始跟仙逝岳父唠起了家常:
“如果钱不够用的话,下回我来给你带些金元宝……还有纸钱……”
池南站在他身后听了会儿,只觉满头黑线高高挂起,好吧,虽然孝心一片,但该阻止的地方还是得有人阻止,池南无奈的将在先皇陵墓前喋喋不休的朱富拉起,谁料对方还不乐意,嘟囔着还没跟岳父告别什么的,池南暗叹了一口气。
有夫如此,她还求什么?是吧,父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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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半山下来,朱富看了看天色,太阳快下山了,而媳妇却还是一步一步慢慢走着,如果按照她的速度,天黑前能不能出林子都是个问题。
正想开口提醒,却见媳妇骤然右转入一条小岔道,朱富记得,这条并不是下山出林的路,喊了声媳妇,媳妇却让他不要说话,跟着走便是。
朱富乖巧的闭嘴,跟着媳妇又走了会儿,只觉眼前的视线豁然开朗,在这条小岔道的尽头处,竟然还有一处这般幽静的所在。
完全以竹修造而成的房屋小院,院子里种着菜,有水缸,有石桌,还有一株开满了海棠花的矮小树木,在那之下,几只小鸡小鸭围绕着树根正在捡食吃。
朱富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先皇陵寝的周围会有这么一间住宅居所,而且看样子,竟是有人常年居住的模样。
“这里是……”朱富左右环望,彻底被眼前的农家景象吸引住了。
池南推开竹子门,避过了在她脚前走来走去的小鸡子,兀自走入院中。
“有人在吗?”朱富大声问候了声,紧闭的房屋门依旧紧闭,他挠头自问:“没有吗?难道砍柴去了?还是挑水?”
池南见他在那自问自答,觉得好笑,不禁出声说道:
“别喊了,这户主人家不在,这两日他到处奔波,没空回来。”
朱富奇道:“你怎么知道?”
听媳妇的口气,仿佛跟这家主人还很熟稔,但他却从来没有听媳妇提起过,有这样一位友人。
“我就是知道。”池南抬手在院中的石凳子上拂了拂,便坐了上去,手肘撑在石桌上,拖着下巴,无限美好的对朱富说道:
“今晚我们就住这里,相公觉得可好?”
朱富有些不解:“可是,这里是别人家,主人都不知道我们住进来,这样好吗?”
池南一挑右眉,从地上抓了一只绒毛小鸡,一边逗弄一边说道:
“有什么不好的。他不在家,我们就在他家等,等到他回来,他不就知道了吗?”
媳妇的这个道理听上去还真新鲜,朱富觉得无奈的同时,又将院子打量了一圈,他走上竹阶,试着推了推房屋大门,竟给他推开了,探头向里瞧了瞧,内里所有的设施竟然都是竹子所制,处处散发着一股清香。
媳妇既然说住这里,那就住这里好了。
这么想着,朱富便撩起了衣袖,拿起院中的小木桶,准备出去,却被池南叫住:
“你去哪儿?”
朱富露出他洁白的牙齿,扬了扬水桶,笑道:“提水去呀。媳妇既然要想体验一把农家乐,那我这个做相公的自然要配合呀。你放心,我会将你伺候的舒舒服服,让你做一日世上最最幸福的农妇。”
说完,朱富不等池南反应过来,便提着水桶出门找水源去了。池南坐在石凳上,与手中的绒毛小鸡对视一眼,旋即露出笑容。
好啊,她倒要体验一把,世上最幸福的农妇是什么感觉的。
作者有话要说:
呵呵,温馨滴农家之行,一定会让甜蜜爆棚滴……大家期待驸马会做些什么吗?瓦……但笑不语……你们懂的。
☆、46《驸马圈》
当阳光淹没云层;池南独自一人在院子里有些担忧朱富的时候;只见某人左手提着一只剥了皮,洗干净的野鸡和野兔;右手则提着满满一桶水,肩膀上的竹竿上穿着两条水润光泽的大鱼;腰间的小包袱里果实累累;池南都能从缝隙中看到红通通的诱人颜色。
池南为朱富的精彩表现咋舌不已:“你是怎么做到的?”
她先前在院子里转了一圈,连一颗白米都没有找到,原以为今晚只能以水果腹,没想到喜从天降;朱富这个神奇的猎手,身手不凡;不仅打到两种野味,还有鱼和水果,这样的农家生活,可真叫人乐开了花。
“呵呵,媳妇你就安心坐在一旁等着吃饭吧。”朱富将身上背上的东西放到石桌上,自信满满的说道:“虽然我做糕点没天分,但是烧烤野味什么的,还是很有一手的。”
见媳妇有些不相信,朱富边忙边解释道:
“是真的。小时候家里穷,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爹那个时候就会从山上弄一些野味回来,烧火烹饪,将肉里的油都烤的噼啪作响,再抹一点盐巴,吃起来脆脆的,可香了。”
池南笑着坐在一旁,看着朱富打水生火,院子的内侧有干柴,不一会儿便燃起了一处小火堆,这时天际最后一抹阳光也隐入了云层,漆黑天幕下,小小火堆竟能给人一种无限的温暖与光明。
生完了火,朱富随手劈了几根竹子很快便搭成了一只竹架子,他将剩余的竹枝穿入剥皮洗净的野鸡肚子,搭在两边的架子上,便算完成了。
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看样子确实如他所言,小时候有过实战经验,趁着烤野鸡的空当,朱富又打水将用轻功去山上采的红果子洗干净,从侧屋中寻来一只盘子装入。
其间又拿来了厨房的盐巴,洗洗的撒在已然发出香味的野鸡身上,转动竹枝,尽量让盐撒匀。
这样有条不紊的忙碌半天后,三样鲜味便香气四溢的摆上石桌,池南对朱富简直佩服极了,此刻的他,就好像是一位点金圣手,山野间竟能弄出这么一大桌丰盛的晚餐。
如果再有一杯酒,趁着月光对饮,那将是何等浪漫……对了,酒!
池南忽然想起先前朱富出去时,她在屋子的后院里看到过几只小坛子,让朱富取来,揭开封尘,闻了闻,只觉一股果子的清甜扑鼻而来,不是酒,却胜似酒。
不顾朱富的反对,池南坚定不移的从厨房拿出两只小碗,为两人各斟一碗,银灰洒下一片光华,旁边的火堆已经熄灭,通红的柴火忽明忽灭,整个画面便像是一幅画,山野间,两人月下对饮,背景是葱郁茂盛的墨色兰竹,耳旁充斥着的便是满山满野的虫鸣鸟叫,凭的是恬静宜人。
“媳妇,咱们这样不问自取,主人家回来,会不会不高兴啊?”朱富将筷子递给媳妇,忧心忡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