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博当真没有辜负了他的好名字,长的又英俊而且又博学,他的博士学位是在麻省理工大拿的,要不是家里有个没当上院士不甘心的老爹,他可能就留在美国了,可英博在那边儿干了一年半之后,终于忍受不了他爸的长篇轰炸,让他回来报效祖国,也圆了他当院士的梦,死活要让他回国,以及他妈冲他吼说这一年以来家里的电话费实在是太贵了,搞不好一个月就上千,说她这点儿工资就快不够付电话钱的了,所以也就老老实实的认命回了国,猫到中村这块地儿的研究所里来了。他回来的时候,正赶上国家正大量招揽人才的当儿,所里待遇也不低,回来就聘了他个高工,月薪虽然不及在那边儿,但加加减减也七八千块钱,还给了处房子,二居室,他自己就掏钱买下了,不窝在他老爹老妈那儿,省得让他们发现了他的不良癖好。...
魔轩历427年,先皇魔轩甄病重.召见二皇子德.欲将皇位传于德之子.大皇子闻讯,设计迫使德携家出逃.并暗中派兵追杀.次年,魔轩甄病情好转,欲诏回二皇子及其皇孙.大皇子与其子发动兵变,却中计反被先皇全家诛杀.尘埃落定,时日无多的先皇急欲诏回皇位继承人.魔轩历428年,先皇立下诏书,传位于皇孙魔轩麟.魔轩历429年,先皇亲手与新帝戴上皇冠,于銮座上含笑驾崩. 第一章 逃亡“二少爷!二少爷!诶……二少爷!老爷和夫人叫您回房喝药了!” 这一天,风和日丽.暖容容的太阳像个绒布毛球高挂在天空.轻柔的风撩起少年的发丝,与少年身下的碧草一同共舞.远处的虎杉发出如潮汐般的拍打声.再加上草坪上一直奔跑嬉笑的美丽男童,少年舒服得瞌睡连连....
时值东琉皇朝景元帝五十四年,四海升平,国泰民安,民间豪奢之风日盛,加之男风盛行,也有男人公开纳男妾,更有那痴心的,便直接三媒六证,娶为正妻,只因大多还是有所顾忌,数量并不多罢了。因此上那些秦楼楚馆,也都兼营小官生意,著实赚了无数银子。********************“富贵,吉祥,你们这两个兔崽子,诓著爷来了这里,说什麽风月之地,到了这些日子,何曾见过一个好货色,看回去不敲断了你们的狗腿。”繁华的街市上,一位锦缎华衣的少年正在喝骂身边的两个小厮。清秀的小厮也不由急道:“并不敢骗爷,确实听十三王爷的跟班小喜说的,说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天堂,姑娘小子个个美若天仙,怎麽咱们到这里就是这个样子呢?或者咱们没找对门路也说不定?”...
寄身锋刃1,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某种执念,漂浮不定地跟随你一辈子。你很难说清它究竟是惦记的人还是惦记的事,或许又什么都不是。如同人们无法说清灵魂的有无,也就无法了解所谓灵魂的归宿!“司徒,你终究是要回去的,这儿给你再多,你都觉得是别人的?”嫁到京都去的美智子和我分手时如是说,“对面的大陆才是你的家吧!我终究留不住你。”据心理学家分析,一个正常的人至少拥有五重人格,而一个复杂的人最多能同时拥有二十七重人格。所以我不会花太多的时间去剖析自己的内心,在我看来,剖析自己的工程量远大于接受一个跨国公司的财务丑闻案,而报酬却是负数。因此,我也没有花太多时间去琢磨美智子的话,相反倒时时想起她留在我怀里的温存。直到今天,当一个在横跨了半个世纪的民事纠纷摆在我的面前要我接手时,我才醒悟原来有那么一种牵拌是你无力拒绝的-血,浓于水;爱,多于情。...
书名:灵研社长的幽质学弟 作者:出流 出版社:鲜网 出版日期:2009/03/03 文案 碰上没心跳、没脉搏的非人学弟,阴风阵阵、怨气重重的灵研社长也要投降! 以抓鬼做实验为毕生乐趣的杨玄没想到,自己随手泼出的失败实验药剂,居然害得恰巧路过的苏少清做人不能、做鬼不成,还产生了双重人格,更阴魂不散地找上自己要讨回公道。 人人皆惧的灵研社长怎么可能放任小学弟如此撒野? 但如果是为了心心念念的药剂成分…… 什么?用身体来换?! 楔子 夜晚的公园,不若白天时散发着悠闲与轻松的气氛,那满是绿意的林荫步道在夜风吹拂下沙沙作响,还是令人嗅到一丝凉意与诡异,更别说于人烟已稀少的此地,真上演了所谓的灵异事件。...
前言"铃铃铃───铃铃铃───"阳光透过洁白透明的玻璃,一丝丝的射进房间里头。床上的人儿缓缓的从棉被中伸出一只洁白纤细的手,关上了那打开阳光的恼人铃声。『恩......早上了......』从棉被中探出头来,睡眼惺忪的模样霎是可爱。他,是杨季。昨天刚从名大学毕业,是此大学的高材生,虽不是留学哈佛,但是实力却也不可小看。双眼迷离的望著前方,略嫌长的发丝披散两旁,因为睡眠而让睡衣稍稍的开敞,明显的锁骨出现,妩媚人心。『今天是第一天上班,不能够迟到,赶紧起床刷牙洗脸吧!』没错,今天是杨季第一天上班的日子,刚领到毕业证书的杨季马上就被一群黑衣人围住,原以为是讨债公司的人找错人,结果原来是某影片公司的老板要他当他的秘书......虽然听说此公司非常的弹性,上班衣服不拘,要是你有胆穿比基尼上班,老板倒也乐见其成;上班时间不限,只要你把一日的工作量做完,你就算想要一天都逛街购物......也是随便你。...
1烧得火红的夕阳半挂在晚霞满怖的天际,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球,向四处绽放著红的馀辉,烧得人行道上两排种植的树木光四射。一所位於台北市中心、历史悠久的名校静静的沐浴在落日的光华下,占地宽阔的校园各自占据著一幢幢漆上亮丽外墙、壮观气派的建筑物,豪华的外墙,雕花镂金的大门,万紫千红的百花环绕其间,点缀得美伦美焕,庭中伫立一座白色的天使雕像,从开口处流泄出闪著银白光辉的喷泉,整个设计俨然如欧洲皇室居住的城堡金碧辉煌,是所专门招收有钱人子女的贵族学校。在通往大门的走道上,一名穿著白色制服的纤细少年,背著厚重的书包归心似箭的快步走著,他有一双像银河的星辰般闪亮的星眸,一对细致对称如弯月的柳眉,水嫩如水蜜桃般的薄唇,漆黑如墨的黑发,以及一身白皙如初融的初雪的肌肤,每当那浓密细长的睫毛不经意的眨动著,就像飞舞的蝴蝶般摇曳生姿,几乎每个经过的男男女女都忍不住回眸一望。...
第一章我喜欢上了我的叔叔。叔叔排行最末,小我父亲十二岁,而我是父亲的第三个孩子,与叔叔只差了五岁。自我会开口说话后,我就叫叔叔为小叔。小叔是家中最受宠的人,上至爷爷奶奶,下至大伯叔嫂。就是连长于小叔的堂兄们也疼爱他。也由于这些疼爱,小叔成了家中最娇纵的人。事实上说娇纵是夸大其词了些。小叔并不娇气,反而很有男人味,事实上,小叔风流成性,到处留情,是镇上出了名的花花大少。小叔生得一张赛潘安胜宋玉的脸,自小便练就一身不错的武艺,但是,别看他一张俊美的脸,事实上他不但风流而且下流!他院里的小妾已突破三十个了,大多是从外面抢过来的,要不也是强行要回家的。但是这些小妾也很奇怪,明明是被强迫的,却能在被抢的第二天对小叔百依百顺。...